秀书网>都市小说>九零年代好媳妇>第674章 婚纱照
  周莹莹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再生育了,但是收养叶思思她却不怎么情愿。

  因为叶思思只是一个女孩子。

  叶红英听她怎么说,当时就说上她了:“就是女孩子才有你收养的份,要是个男娃,还能有你什么事儿!”

  “都到了收养这一步了,男娃女娃都一样,你左不过老了,以后有人伺候你,帮你养老就好了呀,你自己也拥有一份工作,养个女孩儿不成什么问题。”周耀宗也劝说着她。

  周莹莹也明白,现在没有男人愿意娶她回家做老婆。

  这些男人可没有一个是傻子,周莹莹经历了这么多心里也明白的很。

  当下只说愿意考虑考虑。

  其实她以前生过孩子,还是个儿子。

  就是之前他被初恋拐卖,拐卖到那个山沟沟的地方,在那儿,她和一个智障男人生了一个健康的儿子。

  但那段不堪的过去,她不想再提起。

  如果被人知道她以前在那种地方和那种男人生过儿子的事情,她在这个小县城就再也抬不起头了。

  就这么的,这话传到张桂花的耳里,就变成了周莹莹想要收养意思了。

  其实人家不过是考虑而已。

  “领养?领养孩子?谁家孩子能给他领养?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她做的了一个好母亲吗?”王文斌听完忍不住嘲讽。

  在王文斌的眼中,谁家要是把孩子给周莹莹养育,那与推进火坑没有差别。

  “这我就不知道了,只是听家里的亲戚们说嘛。”有了这个话题,王文斌和叶建华之间仿佛有了一个突破口。

  渐渐的,两个男人也能聊到一块儿去了。

  苏好这段时间,服装公司兼并成功,黄婷也顺利的成立了服装公司,米业公司的米业加工厂也顺利成立了。

  忙碌暂时告一段落,苏好也能多回家陪陪孩子了。

  这天回到家。

  正巧碰到叶红英上门瞧她的老娘。

  叶红英今天上门,除了来瞧瞧她的老娘,还有一件事儿,那便是来商量叶思思到底归谁养的问题。

  张桂花自从帮着苏好带叶梦梦,大部分时间都是带着孩子在家里做家务,照顾孩子和老人。

  店里的事情都留给叶高兴一个人张罗了。

  所以,这会儿张桂花也正在家里呢。

  没有工作之后,叶红英再来看老娘就没再大包小包过了。

  “娘啊,我把思思也带来了。要不你问问孩子的意思吧?她愿意跟谁,就让她跟谁呗。”

  叶红英这段时间早就在家里对叶思思做好了思想工作。

  她教育叶思思要选周莹莹,周莹莹是老师,又生不出孩子,以后就疼她一个,挣的钱都给她花,想要什么都能给她买。

  她还教育叶思思千万别选奶奶,奶奶一把年纪的,都快要老死的人了,在这个家里可护不住她。

  “思思,你跟奶奶说,你愿跟谁呀?”洪彩娥面对叶思思露出久违的笑容。

  叶思思和洪彩娥不亲近,人使劲的往叶红英身后面躲。

  “这死孩子,该他打话的时候,不搭话。还往你身后使劲躲呢!我可是亲奶奶呀!”

  叶红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妈,您平时和她接触的少,您不知道,这孩孩子性格就是古怪。”

  “来,思思,妈问你,你以后啊是想跟你大伯娘生活,还是跟莹莹姐姐过日子啊?”叶红英轻声问着她。

  叶思思根本不懂这些,她现在才五岁呢。

  但她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她妈是要把她给送人了。

  “妈,我想跟你。”叶思思紧紧地拽着叶红英的衣角。

  “我可不是你妈,你妈早都不管你了,你爹人也不见了。现在呀,姑妈日子也不好过,带不了你了。”叶红英叹气。

  “你也五岁了,我说话你也听得懂,总之啊,以后你不跟姑妈过,这俩你选哪一家?”

  张桂花这时候说话了:“选什么选呢?我同意了吗?我不同意!”

  叶红英脸色沉沉:“嫂子,怎么着思思也是叶家的种啊,本来就不该我管的,现在我没了工作,我还拿什么管呢?再管下去,我家都要散了,你们也别太过分了!”

  洪彩娥也沉着脸:“桂花,我把高兴拉把拔大不容易,现在建新下落不明,高旺也没了人影,我身边就思思一个亲孙女了,你们就当是看在我辛苦养大高兴的份上,把思思当成亲女儿来养大吧!”

  苏好抱着梦梦在一边听着,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洪彩娥这话就有些挟恩图报的意思了。

  且不说洪彩娥在养育叶高兴这件事上,到底有没有恩情。

  就算真有什么恩情,叶高兴对父母做到如此,也早就还完了吧。

  “妈,奶奶,既然是让思思来做选择,那周莹莹到底愿不愿意收养思思呢?”苏好觉得以她对周莹莹的了解来看。

  她现阶段恐怕不会愿意收养叶思思的,因为这时候的周莹莹还年轻,才二十多岁。

  就算生不出来孩子,她也不会愿意带着一个孩子做累赘的,她既然想要找条件好的男人,生不出孩子,再带一个累赘?那就更找不到条件好的男人了。

  她恐怕情愿去别人家当后妈,也不愿意带一个不是亲生的累赘,这叶红英和周耀宗也太相当然了。

  “她能有什么不愿意的,她生都生不出来了,谁会娶她?!名声都臭了!”张桂花一脸嫌弃。

  “别管她生不生的出来,人家生不出来就愿意收养别人的小孩吗?那可真不见得,我看叶女士您还是问清楚了再来吧!”苏好淡声说着。Χiυmъ.cοΜ

  “再一个,小孩子这么大,能知道什么呀,别再这么逼着孩子了,孩子都害怕。”

  “哪害怕了?她就是这个古怪脾气。”叶红英表情讪然。

  最后关于收养叶思思的问题。

  叶红英今日依然是无功而返,她现在见着苏好,有些发怵,不像在张桂花面前,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横着来。

  是以见到苏好今天也在家,她也就嘀咕了两句,带着孩子就回去了。

  晚上,叶建华回来了。

  学习的学校就在县城里边,叶建华也不用住在宿舍里,每天晚上都会回家的。

  “今天你三姑来了,说要不叶思思放咱们养,要是咱们家不愿意。就送给周莹莹,这事儿你怎么看呢?”

  夫妻俩洗漱后,躺在床上,想到白天的事情,苏好不禁想问问叶建华的意思。

  “放咱们家养,我妈能答应吗?你能答应吗?就算你们能答应,我也不能答应。”叶建华坚决地摇了摇头。

  “我小叔叔又不是死了,这是人不见了,谁知道他那人什么时候窜出来,万一咱们在这,给他把女儿养大,回头他两父女一相认,他再怂恿思思恨咱们,咱们白养一场倒没什么,顶多伤点感情,就怕呀,人家玩阴呢,万一做点什么伤害咱们家的事儿,我哭都来不及呢。”

  “这种在自己身边,埋定时炸弹的事情。我不干,我再心软,我都不干。”

  “要我说也不用非得找周莹莹那个女人,她不是什么靠谱的人,要真正经为思思好的话,到时候可以找一个靠谱的人家,让别人家收养,还好些。”

  叶建华的话,说的很中肯。

  苏好脑子里不禁想到上辈子叶思思的命运。

  上辈子的叶思思过的挺不错的。

  那时候叶红英还有工作,周耀宗对她也挺好的。毕竟是家里唯一的女儿嘛。

  后来她学习努力,还考上了大学。

  毕业出来后考上了工作。

  嫁了单位领导的儿子,一户本本分分的人家,虽然丈夫没他能干,完全是看在领导的面子上,嫁过去的。

  但在公公的庇佑下,她一路高升,也算是不错的归宿了。

  总之,比梦梦好的多。

  叶高旺上辈子没什么出息,混到最后连一个安身之所都没有。

  不过他上辈子并没有和江美如分开,儿子也没被拐卖。

  虽然日子过的不咋地,但他和江美如还生育了四个小孩。

  不过这四个孩子,没有一个正经做人的,所以那日子过的也就不如叶思思了。

  当然了,这孩子品行不好,也怪不得孩子。

  那还不是父母怎么样,孩子才有样学样了。

  和江美如生了四个,没有一个赶得上他大女儿有出息的。

  话又说回来。

  苏好觉得周莹莹那副德性也不可能把叶思思教育好。

  上辈子叶思思在叶红英的手底下生活能有出息,那是因为上辈子叶红英给了她一个稳定的生活条件,再加上叶红英常常要去上班,根本没多少时间去教导她,基本上她也是属于野蛮生长吧。

  对于叶诗诗来说,上一世的结局已经算是非常幸运的。

  “嗯,要么你什么时候留心一下,看看身边有没有什么人家想要收养一个女孩的,放在咱家来肯定是不行的,放在周莹莹那边,我都不放心。”

  ……

  “好妹,你看这房子,弄得怎么样?”

  苏志高赶着结婚用新房,于是在房子外壳竣工之后,他先于哥哥和妹妹装修了房子。

  他的大房子旁边两所跟他造型差不多的房子,就是苏好和苏志强的。

  他俩不赶着用新房,所以暂时没有装修。

  “好看,气派!”说好夸赞着。“这瞧着还以为你找了设计师来帮你设计。”

  “哪有什么设计师啊?就是问了问向大哥,我见他家别墅弄的真气派,就让他帮我参谋了参谋。”苏志高一脸喜气。

  “我和老妹还有嫂子,帮你把这里布置布置,到时候啊,更气派!”苏好笑眯眯地说着。

  “二哥,大嫂和大姐都给你添了东西,我还没工作,所以啊,我和小妹就给你把婚房都布置布置吧。”说话的是苏婕。

  她手里拿着婚庆用品,是一些彩带拉花气球,还有喜庆的床上用品……

  如今嫂子手里也有钱了,便和苏好商量着给苏志高结婚添几样家具和家电。

  商量到最后啊,李玉芳买家具,苏好买家电。

  这个当大嫂的也是大气,帮苏志高添了真皮沙发,实木大床。

  苏好也不甘示弱,买来了大彩电和大冰箱。

  不过最大方的人还要数周小敏呢。

  这小子啊,在婚礼当天直接送了一台摩托车给的苏志高。

  当天接亲的队伍,也是一水儿的摩托车队。

  气派的很,整个县城都被轰动了。

  那些曾经嘲笑黄灵嫁的不好的亲戚们,都看傻了眼。

  等这些亲戚们走到苏志高的新房一看,那眼睛更是直了。

  “哎呦喂,灵灵好福气呀!”

  “这么大的三层小洋楼,还装修的这么好,好家伙,那家具,你瞅瞅,那沙发都是真皮的,连冰箱,洗衣机都买上了。”

  “这可真是个好人家呀!他大婶二婶怎么整天说她嫁个厨子没出息,说她嫁的不好呢,我看是好得不得了,你咱们族里还没一个嫁的这般风光的呢?”

  “你别说族里了,就咱们县里,有几个如灵灵这般出嫁风光的,那气派的摩托车队,谁家有?听说那打头的摩托车还是还是小苏的呢?”

  亲戚们如何的艳羡,黄灵不知道,她穿着大红的婚纱,被簇拥进了新房。

  本来呢苏好是建议穿白色的,白色的好看嘛。

  但是两方父母都反对。

  都迷信的说白色不吉利,穿红的,大红的才好。

  黄灵是个乖丫头,结婚能穿上婚纱就是梦寐以求的事了,管它是白的还是红的呢,她都喜欢。

  于是便穿着红色的婚纱出嫁了,这婚纱呀,还是从省城特意买来的。

  苏好和叶建华结婚那会儿,就根本没穿婚纱,只是穿了一套红呢子的套装。

  瞧着黄灵穿着火红的婚纱,美得好像夏日里的骄阳,苏好不禁露出欣慰的笑容。

  叶建华瞧她这表情,伸手揽住了她的肩膀。

  “别羡慕,我听说现在省城能拍婚纱照,到时候我带你去拍去,你想穿什么样的都行,红的,黄的,白的,蓝的,全都给你穿一遍。”

  “你干嘛?你以为我是在羡慕?”苏好笑意深深:“行啊,你说话算数,我看你这大忙人什么时候抽的出时间,带我去省城拍婚纱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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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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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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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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