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延顺叹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沧桑的神色,缓缓叹道:“今天中午知味楼开业,我们赵家接到了他们老板的请柬,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去一趟。”
叶辉不要股份,他们也没办法,总不能来硬的,逼着叶辉签了吧?
那就只能用声东击西的方式了。
甬城跟周边几座城市,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接到了知味楼的请柬。
就算萧义不来,也总有人会给他报信吧?
只要叶辉还跟赵家人呆在一起,萧义就不会彻底放弃赵家!
“好,那我上去洗个澡,正好我去知味楼也有点事。”
叶辉微微一笑,目光在赵延风身上停留了一瞬,见后者还没有说话,笑了笑便离开了。
昨天锦绣把赵延风的资料传给了他,这个二十几岁就离开赵家的男人,其实对赵家的感情很淡,他唯一在乎的就是赵家的家业罢了。
眼下赵家要垮了,最不着急的其实就是赵延风。
他在海外过苦日子过惯了,能够拿到家产最好,如果拿不到,他也无所谓。
反正他这一辈的人,谁都拿不到,不是吗?
想要回家,还得给赵延风下一记猛料。
“呵,就他,还去知味楼办事?”
看着消失在楼梯间的叶辉,赵延风不屑的冷笑了一声。
赵延顺不满的将双手抱在胸前,阴着脸说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说他坏话。你还是想想,一会到知味楼怎么跟爸交代吧!”
“还能怎么交代,是他自己不要,我们总不能逼着他签吧?”赵延风冷哼了一声。
“延风,你是不是以为,赵家没了就没了,大不了谁都拿不到家产,是吗?”
赵延顺理了理自己的西装外套,冷笑道:“那你可就想错了,我们这帮人倒无所谓,以后过过普通人的生活也行。倒是你,你就祈祷你这个女婿千万不要记仇!”
“一个吃软饭的废物而已,我还能怕了他不成?”赵延风翻了个白眼。
“看来爸说的没错,你在国外这二十年,的确是把脑子给呆坏了。”
赵延顺怜悯的看了一眼赵延风,冷笑道:“就像你昨天想不到萧义会为了他,赔上几个亿,把我们赵家打入地狱。你也想不到,以后萧义会不会为了他,单独拿一笔钱给他创业,到时候,你一个普通人,你女婿想玩死你的办法可太多了!”
说到这里,赵延顺往前探了探身子,补了一句:“你才是那个最该盼着赵家不要垮台的人,我听说昨天你还把他扫地出门了?呵呵!”
当年赵延风逼老爷子隐退的事情,赵延风可没有带上他们这帮兄弟。
所幸赵延风没斗赢老爷子,万一赵延风赢了,他们这帮兄弟有谁能落到好下场?
“这……”
赵延风的脑门上顿时渗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赵延顺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你现在看着他老实,昨天的时候,你想到今天这个情况了吗?”
两人说话间,叶辉已经换好了衣服,从楼上走了下来。
一件普普通通的白色半截袖,一条黑色的休闲长裤配白色板鞋,配上叶辉修长的身形,看上去像是一个阳光型的邻家男孩。
只是,这身打扮去知味楼?
“叶辉,你怎么就穿着一身?你知不知道知味楼今天宴请四方,去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这不是惹别人笑话吗?走,现在时间还来得及,爸带你去买一身衣服。”
赵延顺还没说话,赵延风就迎了上去。
赵延顺:……
太真实了!
他只是想刺激一下赵延风,让他拿出点诚意来,好把叶辉哄回赵家,顺便把股份转让协议签了,
目的是达到了,但是这个效果,未免也太好了吧?
四人一同走出宾馆,坐上了那台红色的宝马x5,直接朝着附近的商场开去。
半个小时之后,四人再次从商场走出来的时候,叶辉已经彻底换了一身行头,拉夫尔劳伦的西装,依旧保持着这个品牌一贯的低调风格,手腕上配着一支卡文克莱的手表,一身行头比那套阿玛尼西装还贵,店家打完折以后,依然花了赵延风两百万。
真要说起来,这大概是近几年,赵延风最大的一笔花销了。
偏偏还用来打扮这个他怎么看都怎么不顺眼的女婿,不得不说,看着叶辉这身西装。
赵延风总觉得自己脸上火辣辣的!
四人离开了商场,重新回到了宝马车上,朝着市中心的知味楼缓缓驶去。
坐在后座的赵延风微微阖上了双眼开始闭目养神,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道:“叶辉,你在这种宾馆住的还习惯吗?”琇書蛧
“还好,小时候吃过的苦多,不认床也不认地,困了在哪都能睡。”叶辉笑着应了一句。
赵延风轻轻地点了点头,再次开口说道:“今天吃完饭,你就把东西都搬回来吧,我仔细想过了,你是我赵家的女婿,住在这种地方不体面,丢你的面子,也丢我赵家的面子。我之前跟玉霜打过电话了,她也不反对你搬回去。”
叶辉:???
刚刚我洗澡换衣服的时候,楼下发生了什么?
赵延风主动给他买衣服这件事,就已经超出他的想象,现在赵延风居然主动让他搬回去?
刚刚他拿股份的事情做文章,就是打算让赵延风服软,结果赵延风置若罔闻,明明懂了,偏偏不肯给他低着个头。
结果他洗完澡下来,赵延风就好像换了个人一样!
使劲在自己的胳膊上掐了两下,叶辉才确定自己不是在梦里!
一路上,开车的背头男始终都是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模样,心里却是微微有些妒忌。
赵延顺的脸上带着一抹惊骇,显然没料到赵延风能做到这一步。
赵延风假装睡着的时候,嘴角总有一丝化不开的苦涩。
加上一个面上无悲无喜,心里却在偷乐的叶辉。
车上四个人,四种心情,像极了佛家说的众生百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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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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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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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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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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