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从涨海给这片土地带来了水气和炎热。八月的南越正值大热时节,空中没有一片云,烈日烘烤着大地,空气因为炎热而扭曲变形。
林中的树木懒洋洋地站在那里显得无精打采,鸟禽也只敢贴着树荫下飞,惧怕那恶毒的日光伤了他们的双翼。
三匹黑色骏马疾驰在林下小路卷起一阵劲风,伴随几声马鸣,黑马冲入树丛。马蹄践踏草长的痕迹像是几道刀光,划破夏日的宁静。
黑马都是成年壮实的马匹,宽阔的胸膛厚实的四腿,奔驰起来全身的肌肉如浪波般颤动,马背上都是皮肤麦色、正值壮年的年轻男子。
他们只穿着单薄的狐裘,套着轻薄藤甲,背上一壶木框箭筒,腰间挂着角弓,是当地南越部族男子最爱的打扮。
三名男子双手拉着缰绳驱马目光望着同一个方向像是追逐着什么,把视线放远,一只母鹿在他们前方疾驰,瞳里满是惊惧,细细一看,身后还跟着一只小鹿。
他们是在追赶猎物。每隔半年在这几日都是族中狩猎之比,族内成年的男儿都会持弓上马在周边狩猎,在南越里只要过了十五就是成年。
以三人为一小队进行狩猎,狩猎胜出的小队可以得到胭肉二十斤,烈酒四坛。南越部族举办狩猎之比一是为了唤醒部落男儿的积极性二是为了时刻保持男儿的身体状态。
生于南越,战斗便永无止境。每年部落间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征战,有的部落就此消亡,有的部落日益强大。
胜利的部落驱马冲入败军的本阵,他们提刀杀死男人、老弱病残,掳走年轻的少女、成熟的少妇和年纪尚小的幼童。
女童将成为他们部落以后生殖的工具。至于男童,一部分成为奴隶,一部分成为本族男儿训练的对象。
他们抢走粮食腌肉,在一把火烧了整个部落庆祝他们的胜利,他们在马背上欢呼,大口地吃酒后一把抓起怀里的动人少女,把嘴凑上咬住她们的唇。
他们不怕自己的唇被少女咬破出血,他们只会兴奋,在南越中,征服最烈的女人是一件很有成就的事。而他们掳走的这些女人最后都会沦为他们发泄的工具,这是他们的胜利品,只属于他们!
大火过后,浓烟散去,这个部落就只剩下满地焦黑的尸体。
其中一匹马背上的男子双手离缰,取下腰间的角弓,在剧烈起伏的马背上镇定自若。他手中的角弓足有两尺半,楠木为背牛筋为弦。
他右手从箭筒里取出一根豺牙箭搭在弦上,他不慌不乱地把箭头的方向瞄准跑在最前方的母鹿身上,他们追赶了这两只猎物很久,自己的马儿都有些累了更不用说那两只马鹿。
那头母鹿也是嗅到了危机,东撞西撞的想要躲避,可这就苦了身后那只小鹿,小鹿不懂自己母亲的意思渐渐与母亲拉开的距离。
男子突然把角度调了个方向,他把箭头对着那只已经乱了方向的小鹿。就是这一刻,他双臂一张,角弓引满,乌棱棱的箭簇在阳光下闪动锋芒。
他把捏箭的手指一松,刺耳的啸声在林间响起。
羽箭流星般一闪而没,将跃起的小鹿钉在一颗树干上。母鹿发出哀鸣,停下奔跑的四肢,她回身跑向自己的孩子。m.χIùmЬ.CǒM
小鹿的身躯被箭贯穿死死钉着,它依旧摆动着前蹄挣扎,母鹿在它的身旁停下,把头凑近小鹿伸出舌头舔着,像是要除去小鹿的疼痛。
小鹿挣扎了一会便不再动了,母鹿哀鸣阵阵依旧舔着自己的孩子,眼里有泪落下。
又是啸声从一边传来,母鹿的鹿耳颤抖,在它抬腿的一刻,羽箭将它穿过。
三人驱马赶来,那名拉弓的男子从马背上跳下走向自己的猎物。母鹿的脑门被箭穿过,眼角上还有未流尽的泪珠。
另外两人也从马背上跳下,他们兴奋地冲上前想要把鹿的皮剥下,鹿皮在部族里可是很值钱的东西。
他们剥皮的动作十分娴熟,看样子是经常做这种事,而拉弓的男子只是静静地擦拭自己的角弓,这是父亲留给他的遗物。
“阿蒂哥,今天我们的运气也太好了,这两张鹿皮可比我们猎兔值钱多了。”其中一名男子把卷起的鹿皮在阿蒂的面前晃动。
阿蒂并没有露出太多喜色,他只是点点头。
“人家阿蒂哥才不像我们兄弟俩没出息!”那男子的脑袋被另一名男子不轻不重地拍了一记,他把卷好的鹿皮收起。
被打的男子笑了笑,“哥,我只是佩服阿蒂哥嘛。”
多偌耸耸肩,“多珂啊,去捡些柴火来,中午我们就吃这烤鹿腿了。”
多珂在听到烤鹿腿时口水已经控制不住,他搓了搓手使劲点头,“好啊好啊!哥哥的烤腿肉最好吃了,我现在就去!”
多偌看着自己弟弟已经没影的背影叹息一声,他和弟弟一家子一直就与阿蒂一家是邻居,阿蒂从小就是弟弟崇拜的人,一有空他都会跑去阿蒂家玩也经常被阿爸抓回家揍。
他们三人从记事起就是好兄弟,只是阿蒂的成长并没有和他们一样顺风顺水。在一次售卖兽皮时阿蒂的阿爸被中原人杀死,母亲被人掳了去,阿蒂也就成了孤儿。
这十年来阿蒂一个人靠着父亲唯一留下的一把角弓狩猎为生,在部族里也渐渐出了名,就连族长都注意到了这个年轻人,这两次的狩猎阿蒂的成绩都列入前甲,只要这一次他能拿下头魁,他就能加入九黎骑,这也是他的梦想。
在狩猎前的一个晚上,多珂的阿爸找阿蒂谈话,他出去方便时无意听到了这场对话。
对话里,阿爸要阿蒂输给冠戈。
输了,阿蒂便失去这次入骑的机会。半年的时间里变数太多。生在南越,随时都有死去的可能。
因为男儿外出狩猎,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活着回来。
阿蒂用一块扁平的石子在羊皮卷上划下两痕,代表着他打了两只猎物。羊皮卷上,已经有了十一道划痕,这是他们这几天的收获。
狩猎之比获胜的评判只有两个,一是数量二是质量。
“哥!糟了糟了!”
多偌急急忙忙地从丛林里手里抓着木柴,多珂又是抽打他的脑门呵斥道:“囔囔啥!见鬼了还是看到哪家姑娘洗澡了?”
阿蒂瞥了眼跑来的多偌轻笑一声,接着处理手中的鹿肉。
多偌把木柴丢在地上先是大大吸了口气,他喘着气指着丛林另一边,“是,是冠戈那家伙,我听到其他人说他猎到了豺!”
多珂猛吸了口寒气,他瞪着眼悄悄把头扭向阿蒂的方向,阿蒂还是蹲在那里但手中的动作已经停下。
多珂很清楚冠戈猎到了豺意味了什么,意味着本次狩猎之比的头魁一定是他。
豺皮并不不值钱,但是能猎到它无论是用什么方法,都证明了这个猎手的聪明勇敢,因为豺是群生的猎手!
狩猎之比中,但凡猎到虎豹豺其中一种,他都是本次的狩猎王,纵使其他小队打的猎物再多也无济于事。
多珂知道阿蒂一定不会听自己阿爸的话,所以他在这几天看到了阿蒂的努力,可是如今......冠戈猎杀了豺。
在他还在愁恼这件事时多偌的声音在他耳边炸响。
“阿蒂哥!阿蒂哥你要去哪!”
多珂猛地转过身,阿蒂已经骑着马消失在丛林里。他手中的鹿腿滑落掉地,他知道阿蒂要做什么,今天是狩猎之比的最后一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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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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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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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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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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