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藜眉尾稍敛,状似不经意的问道。
挑夫闻言呵呵的笑了,又往院子外瞅了一眼才凑到姜藜面前小声的说:“我们在进入鬼域之前必须起誓,在一切重归正轨之前,不进阶化神绝不能离开鬼域,否则就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之前我就是个小村子里的挑夫,除了种地就只会挑柴,哪里懂什么化神啊!”
“我只知道有仙人存在,厉害得很……”
挑夫越想越后悔,早知化神那么难,那他当初还不如就在外界寻个安静处修炼好了!
现在好了,他们还不知道要被困到什么时候呢!
“所以啊,我们对外来的人都十分热情,也特别想知道外界的事情,看什么时候能够重归正轨,让我们离开这个地方。”
挑夫说着就拿起一个鬼果塞入嘴中大大的咬了一口,当初他们变成鬼魂,什么都不懂,自己把自己吓得不行。
后来就被鬼域那些化神期的几个家伙给“骗”了进来。
“原来是这样。”
姜藜听得嘴唇微抿,看来还是她想多了。
原本以为是鬼魂们敬重原来的鬼王,没成想竟是这个原因。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这群人都是在凡界死后过来的,怎么可能会敬重鬼王呢?
倒是她想岔了。
不过姜藜还是问出了心中一直好奇的问题:“不过我想知道,阁下当初是因为什么执念而不愿投胎呢?”
让凡人死后拥有修炼的机会,其中缘由必定不凡。
“咳咳咳!”
挑夫一听这话就咳嗽了起来,一张脸慢慢红到了耳根。
他颇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低声回道:“当初正值冬日最冷的时候,我好不容易挑了几捆柴火去镇上卖了,揣着十来个铜板回家的路上,一直惦记着要买些棉花做件衣裳。”
“为了攒钱,我终日省吃省喝,衣服破了又补,补了又破!”
“每到冬日,我的手脚和耳朵便满是冻伤,稍微热一点就又痒又疼。”
“那一段日子,现在想起来都痛苦……”
挑夫想到了生前的事情,不由得气愤的握起了拳头,重重的砸在桌子上,接着气呼呼的道:
“好不容易我攒够钱可以做一件冬衣了,当时回家的路上都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
“可是他娘的,我竟然一个脚滑滚落了悬崖,一头撞在石头上把脑袋都撞碎了。”
“我辛辛苦苦攒的钱啊,我都还没有花出去啊!”
“若是知道结局会这样,我肯定一开始就把钱都用了!一分也不留啊!”
挑夫是真的越想越憋屈,谁能有他这么惨?
早不死晚不死,偏偏那个时候死了!
哪怕让他穿一会儿新衣裳也好啊!
所以,没能把钱花出去成了他死后强烈的执念,甚至到现在也激励着他。
人生需及时行乐,莫要等!
姜藜和猴子认真听着,听到最后眉脚微微一跳,竟然因为这个执念,他就迈入了修行路?
一开始,姜藜觉得有些荒唐,又觉得有些好笑。
可当她深思后却发现了其中蕴意。
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最重要的东西都不尽相同。
有的人重视亲情,爱情,友情,有的人执着于权势地位,也有人在乎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
所以,永远不要以自己的视觉去嘲笑贬低别人,不论什么身份,都有好好生活的权利。
想通这些,姜藜灵台顿时一阵清明,心境竟有了新的提升。
并且这股清凉的感觉还涵盖到了她的神魂,让她的神魂又恢复了一些,神魂小人也更精神了。
她弯唇一笑,笑着向挑夫道了一声谢,倒是把他给搞糊涂了。
弄明白了其中原委,姜藜也大概摸清楚了情况,便提出了告辞。
挑夫也没挽留,反正他想知道的都知道了,接下来就该去村子里好好吹嘘去了。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他笑嘻嘻的将姜藜送了出去,还不忘叮嘱她小心那些恶鬼。
姜藜顺利的被送出了村子,本想再礼貌的道声谢,一回头却只见到挑夫激动狂奔的身影。
“李老二,王老瘪三,狗蛋儿,你们快出来啊,我……”
“……”
姜藜嘴角官方的笑容瞬间僵住,然后淡然的收回目光,转身大步走了。
猴子也噎了一下,这些鬼咋咋呼呼的,好像和它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啊。
这般想着,它的胆子也大了起来,竟重新盘坐在了姜藜肩头,叽叽喳喳的和姜藜说笑起来。
出了村子,眼前又出现了一条宽敞的大道。
这里就和外界看起来差不多,目前看来,地势应该极广。
沿着大道继续走,姜藜和猴子足足走了七八日,这才终于又见到人烟。
此时天色渐暗,四周黑漆漆的,本就过于静谧,令人心中突突。
而对面行来的还是一个队伍,一个敲锣打鼓娶亲的队伍。
姜藜脚底顿时冒起了寒气,浑身的汗毛也立了起来。
不知为何,眼前这种冥婚场景,竟比那些鬼修露出本来面目还要瘆人……
猴子亦是被这个场景弄得毛发都支棱起来了,死死的搂着姜藜的脖子,脑袋偷偷的藏到了后面。
偏偏它害怕又好奇,忍不住睁开眼睛打量起来。
这是一个二十多人的队伍,人人身穿白衣,各司其职。
最中央有一个人穿着白色衣裳,胸前却挂着一朵红色的花,骑在高头大马上,衬着惨白的脸,尤其的吓人。
而在他身后,就是一顶血红色的轿子,随着鬼修们的抬动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在姜藜发现对方的瞬间,对面的人也发现了姜藜。
队伍不由得停了下来,敲锣打鼓也都暂停了。
静!
太安静了!
姜藜心弦拉满,手中的横刀被她握得更紧了。
她心中闪过各种猜测,怀疑着眼前这些鬼的身份,很可能就是挑夫口中的恶鬼。
因为他们的气势,眼神,看起来都不怎么友好。
就在她分析的时候,高头大马上的男人动了,他驱马一步步走向姜藜,目光不断在姜藜身上打量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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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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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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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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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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