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328章 发心(三十九)
  现在的我,比较喜欢写一小段的东东,因为不会太长,而且符合我等车或坐车的时间。因为写太长的话耗时多,不符合我在路上的时间安排,写到一半而不得不暂停的感觉,我不喜欢。除非,是我的休息时间,且足够我写好一篇长一点的东东。

  嗯,以下,就是我最近写的几小段东东。

  第一小段:

  错过地铁,等了7分钟;

  又错过了公交,要等22分钟……

  差不多有半个小时是在等待,若感觉浪费,就找点有意思的事做……

  比如,拍些花花草草,写些长篇大论,想些天马行空……

  好好地感受生活,无论是愉悦或难过,那都不会浪费。

  第二小段:

  早上刚到,地铁刚走。

  晚上刚到,地铁刚走。

  一天两班都那么准时地错过,这叫有头有尾。

  如果事情并不如意,那也只能接受,换个角度调侃一下,也不失为一种在黑暗中发光的幽默。

  第三小段:

  我想打怪兽,

  或,

  被怪兽温柔地打。

  想打怪兽,是因为内心压抑。而想被怪兽温柔地打,是因为内心有着自己不喜欢的欲望,至于为什么是温柔,那理由当然是我怕疼且喜欢温柔。

  第四小段:

  早两分钟出门和晚两分钟出门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相差大半个小时的等待。

  有点像,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很多看似很小的行为或不经意的话,一旦出现,都会产生“蝴蝶效应”。

  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第五小段:

  前天晚上,我梦到一粒中间是蓝色的玻璃弹珠,然后,昨天早上在上班的路上,我偶然发现了一粒中间是绿色的玻璃弹珠,我当时就觉得很特别,我都已经多少年没见过这玩意儿了,但它却突然被我梦到和遇见,虽然颜色不一样……

  我很想捡,但是当时有一位靓女走在我后面,我不好意思捡,而且我也快迟到了,就放弃了捡它的念头,觉得,以后应该就再也不会见到那粒弹珠了。

  昨天晚上下班,我不自觉地瞄那条路,看看是否能看到它,没有。应该,也被清洁工人扫掉了吧……琇書蛧

  然而,今天早上,我还是不自觉地瞄了这条路……竟然又看见它了!

  这次,我捡起了它,哪怕身边有不少双眼睛看着,哪怕它看起来比昨天多了很多划痕而变得很残旧。

  只因,我觉得,我和它有缘分。

  我会捡起它,不单单是因为我梦到它和觉得与它有缘分,还是因为它代表了我的一部分快乐的童年。

  它在我的眼里,就像会发光一样。

  捡起它,就如同捡起了我童年快乐的回忆。

  那段时光,真的是绝版的美好!

  第六小段:

  今早,无比的顺利。

  进到地铁站,地铁刚到。

  出了地铁站,到公交站等了几分钟,公交就到。

  公交到了之后,我是第一个上车,同时也是全车第一个乘客,跟在我后面上车的,也只有一个人。

  啊这,真应该值得快乐!

  可一想到,今天不来坐公交的他们是双休啊!那不是更快乐吗?

  但又一想到,我今天说不定可以做好一套图呢。

  嗯嗯,貌似还是工作更快乐一点。

  不要让别人来决定自己的快乐,自己才是自己心情的主人,更何况,自己还是自己人生的主角,怎么也要有点主角的个性与光环呀。

  第七小段:

  刚刚在公交上写东东,再次差点就坐过站了……

  嗯,这是第二次了。

  二十几分钟的公交路途,单单坐着会感觉要很久才到站。而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喜欢的写东东上,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好快。明明是刚上公交不久,才写了没多久,就到站了。

  嗯,就是这种感觉,容易令我坐过站。(这边下车的站点,还没设公交站,周围环境太单一,在车里看不到容易辨识的建筑也是一个容易坐过站的原因)

  而提醒我下车的,并不是那个公交报站的声音,毕竟我过分投入,那些说一遍就过的声音我是听不到的,因为我还没反应过来。

  嗯,我是通过看人下车的,而那个人是一位我每天坐公交几乎都可以见到的大姐。她是和我同站下车的,而且走的路也差不多一样。

  每天都见到,自然就印象深刻。

  所以,当我略过一眼下车的人里有她时,我的大脑就会瞬间地提醒我,噢!到站了!

  上一次,就因为在下车的人里多看了她一眼,所以才没坐过站。这一次,同样也是。

  对于我来说,那位大姐在提醒我下车这方面起到了无比重要的作用。

  所以,任何走进你人生的人,都是有着一定的缘分的,或深或浅。哪怕,那只是一位彼此不认识的过路陌生人。

  嗯,以上,就是我最近的小段东东集合。

  感觉,这样写还可以,集合起来之后,轻轻松松就过1500字了。

  而且,写小段东东时的感觉是最新鲜的,而不是像我平时那样靠回忆的,单从感觉来看,回忆就已经有点变质了。

  嗯嗯,那么我之后如果时间比较分散,就暂时先写这些小段东东。说不定,会开创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小路。

  那就,先这样吧。

  留点时间,午个小休。

  午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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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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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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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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