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很忙且很累,不过还好。虽然累,但值得。嗯,已经顺利完成与阿叔有关的任务了。
办妥了回老家最重要的事,心里舒服了很多。ωωω.χΙυΜЬ.Cǒm
嗯,也多了不少经历与体会,挺难得的。感恩。
对我老家的三层半楼,其实,我是挺惭愧的。
当我还是小学生的时候,我就非常希望自己家也能有楼。如果有楼的话,我一定会很珍惜!
嗯,当我成为初中生时,我家终于起了楼!我那时也很开心!只是,不够珍惜。
不但不够珍惜,随着时间的流逝,楼房开始有了岁月的痕迹,我还开始有点嫌弃了……
到后来,就算过年都不想回老家,觉得连打扫卫生都没动力。
那楼房在我心里,越来越暗淡无光。
曾经我给它取过一个名字,叫“幸福”。
可,我辜负了这两个字。
而这次,很奇妙地,我一个人打扫了一栋楼,先把每层楼的蜘蛛网弄掉,再从楼顶一直扫地扫下来。
以往过年打扫卫生,这都不是一个人的活。可,我一个人搞定了。
累,也是累的。不过,这一次的累,好像比较特别。
特别就在于,累完之后,我觉得很开心,而且对自己拥有的这栋楼非常有好感。
换言之,我不但不嫌弃它,还觉得因为拥有它而感到愉悦。
嗯,以前是我对不起这栋楼。
如果作为这栋楼的主人我,都嫌弃它的话,那么,它还能成为什么好东西吗?
所以,我不嫌弃它了,哪怕它的内部有不少被岁月摧残的痕迹,在我心里,也没什么了。
我想重新把它放进我的心里,让它成为值得的意义。
毕竟,它就值得。
随便一个空房间都有很好的回音效果,适合唱歌;想对墙壁打乒乓球,随处都行;想跳舞,可以去三楼客厅,顺便把大镜子拖出来,还能当临时舞蹈室……
楼房光线充足,早上楼前有阳光,下午楼后有阳光,开窗之后通风透气,多好!
不能因为自己的楼房在农村,就嫌弃它不如大城市的楼房好。
其实认真对比,我家的楼房比我租的三房一厅好很多。大城市的楼房好,不过是好在了装修而已。如果从采光和通风透气的角度看,我家楼房更棒。
因为重新喜欢我家楼房,所以我也会投入一些心思去装扮一下它的内饰。
我会投入心思去装扮,就代表了我在意它。
不必整天和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比较,自己拥有的东西,就很好。
在国庆节假期回老家的那一次,我在晚上出去墟见小时候的两个玩伴,一个是营,一个是健。
嗯,我们约在了一家有汉堡吃的店里,点了饮料在二层喝,既回忆过去,也讨论当下。
营看起来还有一点小时候的模样,他的声音变化大,已经有了男人的成熟嗓音。而健,看起来和小时候差不多,声音也没感觉变太多,就是体格变大了。
嗯,三个之中,我年龄最大。小时候我们在一块玩的时候,我喜欢把超人玩具分给他们俩。
超人帝拿给营,超人佳亚给健,而我就拿超人迪加。玩具如此,扮演的角色亦如此。“平成三杰”就是我们小时候喜欢扮演的超人角色。
超人迪加在我心里,一直都在发光,从小到大都是喜欢。
不知道他们的心里,是否还会装着小时候的超人梦。
不过,在我们说笑的过程中,营有说了一句“我已经没有光了”。
那一刻,突然觉得,现实真的可以把人的梦给磨破……
现实虽然无奈,但总得去面对,说不定新的希望会出现。愿我们内心的光一直都在,陪我们一起去突破现实给出的重重困难,守护好我们的梦。
那也是我第一次在晚上去老家的墟吃东西,一般到了晚上,家里周围都是比较暗的,毕竟都是山。所以,我不喜欢也没兴趣在夜里出门。
可那一次和他们的相聚,令我对老家的夜墟有些好感了。虽然不是很热闹,但附近也会有烧烤店。而我,也是那种不太喜欢过分热闹的人,因此,如今老家夜墟的那种小热闹是挺得我心的。
不简单哟,这两次回老家,都开始产生了不错的感觉。
上个星期回到老家,我又开启了自力更生的模式,自己买菜煮饭吃。其实我是可以去我二婶那边吃的,只是,我比较喜欢自然的感觉。
自己买菜煮饭就很自然,我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吃的方式是怎样的,完全可以由自己决定。还有就是,重温那段在家调理身体的日子。
嗯,挺好的,虽然过了一年半载,但是买菜煮菜那些感觉,依然很熟悉。挺庆幸自己会煮菜,虽然会得不多,但也得到了我胃的认可。
前几天下午,我花了几个小时写了三篇东东,让《如果我是鬼》完本了,虽然总字数不多,也就1.5万字左右。但,我很开心!
字数多不多,我不在意。我在意的,是那个故事有没有讲完了。只要故事完结了,那就行。
松了一口气!《如果我是鬼》好像是我2017年,还是2018年开始写的,写了几章就没灵感了,后来又遭遇人生变数,跌落人生低谷,一直拖到现在才完结。
只要完结就好,我只想它能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写得好不好,这个我也没得挑剔,毕竟我的水平是怎样的,写出来就只能是怎样的。不过在我心里,它也算是我的一个小里程碑。
完结但字数不多,也总比“太监”要好。
其实我也没想到能连续写三篇东东让它完本的,但,机不可失,感觉来了,就抓住机会,一举歼灭!
要不然,那就会又变成一个想法,然后继续拖,拖,拖。不知拖到何年何月,它都依然无法完结。
嗯,哪怕断断续续地更新,也比长时间断更要好。就像一颗种子,断断续续地提供水和养分,它还是能发芽成长的,只不过是慢了一点。但若长时间没有提供水和养分,那么种子就可能会坏死。
今天阿婶打电话给我,说我三舅爹有天来找我,但我关着大门,他因为见不到我而有些不开心。希望我在去深圳之前,先去看看他。
三舅爹是我小时候心中最好的舅爹,可从我读初中开始,他对我说的一些话很难听,从此好感不再。
但,如今三舅爹老了,身体也不太好……
听到阿婶说他专门过来找我,但因见不到我而不开心时,我的鼻子酸酸的,毕竟他有些行动不便……
眼前开始涌现出了当年他对我的那些好,其中一个,他笑着把二年级的我抱起来放在水牛的背上坐着,那是我第一次坐在水牛的背上,而那头水牛,是我目前坐过的唯一一头牛。之后,他会给些零钱我用,让我买糖果吃……
嗯,我会抽时间过去探望他老人家的。不美好的回忆还是让其淡忘,把美好的回忆珍藏于心。
呼,当年那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我,真的是幸福。
如今,当年宠爱我的,有的走了,有的老了……岁月把幸福分成了好几份,有的被它吃掉了,有的被它藏好了,有的就摆在我面前,但,它放了添加剂……
也许,这就是天意吧。
上天安排我两次回老家,都有着印象深刻的经历与感受,仿佛就是要给我的精神世界来一场洗礼似的。
也挺好的,如果这场洗礼,能让我感到温暖……
冷空气来了,天冷了,心里的暖气开了。
保暖,晚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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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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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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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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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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