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314章 发心(二十五)
  风来了,划过了你的脸庞,留下了一种只有你自己才知道的感觉,无论清凉或寒冷,然后,吹走了。

  你以为,那阵风便是回忆,不会再有。

  然而,又一阵风划过了你的脸庞,而且留给你的感觉和那阵风是那么的相似,仿佛那阵风根本就没有吹走,一直都在你的身边来回吹动。

  那么,那阵风到底是回忆,还是真的在身边?

  嗯,那取决于每个人心中的感觉。

  以下的内容,是另一种角度,与以上内容无关联。

  我个人觉得,有些美好,过去了就真的过去了,不复存在,哪怕再有相似的,那也只是另一种美好,不能完全取代最原始的美好。

  嗯,公司门口的那家卖猪脚饭的店,在我心中,当初去那里吃饭的感觉是美好的。

  只是后来,那家店的人员变动了,饭菜的口味也稍稍变了些,再加上后来停业了一段时间,我还以为它关闭要搬走了呢。

  所以,我选择了炒菜的那家店,于是感受到了另一种美好。

  而就在我开始习惯那另一种美好时,那家猪脚饭店却又重新开门了,而且新增了汤粉的菜式。

  那么,我要重新选择猪脚饭那家店吗?

  不,我没有。忠于另一种美好,我继续选择在炒菜那家店吃饭。

  然而,上天是喜欢狗血剧情的,于是,无语的一幕出现了……

  炒菜的那家店竟然关闭,不打算做了,在门口都贴着“店铺转让”的字。

  好吧,当另一种美好突然消失,而猪脚饭的美好却还在时,我就再次选择了去猪脚饭店吃饭。

  然而,美好已经不是当初那种美好了……

  那些饭菜的味道已经越来越重口味,有的菜咸得令我产生了抗拒感,还有,店的主打变了,曾是猪脚饭,如今变为了汤粉。店里来的客人也主要是吃汤粉的,吃饭的寥寥无几,莫名地,就觉得自己在那吃饭显得格格不入。

  那么,我还要继续选择这种已经变味的美好吗?

  嗯,我疑惑了一段时间,突然,那家炒菜的店又开门做生意了!原来,还没关闭……

  嗯嗯,这两家店真会玩。

  是的,当炒菜的店重新开门做生意之后,我就选择去炒菜的店吃饭了。

  因为猪脚饭店的那种美好,已经变得几乎面目全非了。还有,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猪脚饭店已经不是猪脚饭店,改了名为汤粉店。

  这份变质的美好已不是美好了,还好,炒菜店里的菜还是那种味道,店里的风格也还是那种风格。

  只是,美好也会变心。

  当另一种美好突然消失之后,我也会尝试去买路边小摊的一种闻起来挺香但我却不知它叫什么名字的饼来吃。

  换言之,邂逅了小美好。

  所以,哪怕那另一种美好突然回来了,也已经无法完全占据我的心,时不时地,我会做出选择,偶尔去买那有小美好感觉的饼来吃。

  这不是花心,而是当我完全信任那另一种美好时,它却突然离去,没有一点点防备。顿时,感觉好像被美好遗弃一样。

  为了抚慰自己的心,只能继续去遇见新的美好。

  于是,才发现自己有了心的突破,美好不是唯一的,可以多样化地去选择。

  嗯,像我这种人,一旦认定了某一家店的饭菜,我就会一直选择去那家店就餐。除非,发生变数。比如,菜不好吃了,氛围变了,店搬迁了等。

  嗯嗯,以上所谈的美好皆为饮食方面的美好,与其他方面的美好无关。

  呼,接着,来另一个话题。

  前段时间,我阿婶在微信上加到了她老朋友的微信。琇書蛧

  嗯,她的那位老朋友就是静的妈妈。

  静,就是我小学时代里最初喜欢的那个女孩,也是我童年里最美丽的公主。

  感觉,梦回童年。

  静的妈妈有发了静如今的照片过来给阿婶,阿婶就拿给我看。

  嗯,照片里的她,长发,淡妆,白皙,悠闲牛仔裤配深蓝色运动背心着装,成熟以及陌生。

  说真的,在照片里,我看不出一丝丝熟悉。她如今的样子和小时候的样子,变化很大,哪怕她从我面前经过,我也认不出她是静。

  虽然我和小时候的样子变化也大,但从轮廓看,别人还是能从我小时候和别人合影的照片里认出哪个是我。而她的,我却完全无法在脑海里将如今的她和小时候的她联想在一起。

  当然,如今的她也漂亮。如果让我当面见她,我也不禁会有些自卑。

  嗯,我对她的喜欢,仅限于我小时候对她的喜欢。如今的我再看到她的照片,内心也毫无波澜,就像看到一位模特的照片而已。

  喜欢,是有保质期的。

  有的喜欢,只是在某段时间内新鲜而已,过了那段时间,便属于美好的回忆了。

  就像我以前写的一首歌《矛盾》,里面结尾有几句歌词,也可以作为这篇东东的结尾。

  风,不是那阵风;

  雨,不是那场雨;

  爱,也不是那段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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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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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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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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