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264章 发生(五十五)
  嗯,我越来越喜欢开会了!特别是群龙无首的小会议……

  今天的午餐有点腻,用餐感觉并不是很美好。

  腻,不是因为吃得肥腻,而是吃得有点多而腻。

  而且,这种腻,来自于我喜欢吃的菜。

  我总是喜欢先吃没那么好吃的菜,最后才会吃好吃的菜。比如,我都是先把清淡的青菜吃了,才会去吃喜欢吃的肉。

  嗯,我追求那种先苦后甜的感觉。和别人把好吃的先吃了,不好吃的留到最后就不要相比,我比较珍惜所有。如人生,不好的,好的,我都接受,但我希望最后是好的。

  因此,我连吃饭都是追求先苦后甜的感觉。

  听阿婶说,我外公生前也表示,先把不那么好吃的食物吃了,再吃好吃食物的人,才是懂得享福的人。

  是的,我喜欢享受。

  所以很多物质上不能满足我的,我会通过自己的方式去从精神上满足自己。就像,先把不好吃的食物吃了,再吃好吃的食物,把那种美好的感觉留到最后。琇書蛧

  一开始的苦,我不介意。

  我介意的,是最后是否可以甜。

  然而,这种感觉在最近有些变味了……

  先苦后甜是主流没有问题,但,如果后甜太久了,会让甜失去原本的美好而变得腻,变得反感。

  这段时间在公司外面的那家小餐馆吃饭,我都是早早就把清淡的青菜吃了,然后慢慢地吃剩下的好多好吃的肉或蒸蛋。

  刚吃完青菜而去吃那些肉或蒸蛋的时候,感觉特别美味!哇!人生一大享受!

  但,当我继续吃那些肉或蒸蛋吃到一定的量时,那种美味就会变得很淡,仿佛舌头都已经习惯了那种味道,变得有些麻了,吃起来没有那么香。

  一直到接近吃完饭时,我对那剩下的肉和蒸蛋都没了胃口,甚至还有点咽不下去的感觉。

  明明是美好的存在,但太多了,反而令美好变成了不美好。

  美好,应该也是相对的。有不好吃的衬托,才会有好吃的强烈回味。若都是好吃的,那么就会腻,好吃也终究会变成不好吃。

  苦太久不好,人生似乎没有希望。

  甜太久也不好,人生仿佛没有烟火。

  或许,时而苦,时而甜,更加地能让生活记得本身的面目。

  先喝口汤,吃点青菜,然后配些肉。这样不也一样很美好吗?为什么一定要把不好吃的都吃完了,才去吃好吃的?那不是间接地糟蹋了好吃食物的美味了吗?

  先苦后甜,还是先苦后甜。

  只是先小苦,后小甜,再小苦,再小甜,一直继续到最后,留下比之前多一点点的甜,那就很美好了。

  就像在家里吃饭,可以做到每样菜都吃一点,到最后快吃完时,可以夹一样自己最喜欢吃的菜送进嘴里回味。啊!那就是我在家吃饭最喜欢的进餐享受。

  人生不能一直苦,也不能一直甜,偶尔都需要一些相对的因素来调配,哪怕只是小甜,或小苦。

  有人能熬得住苦,是因为在苦中偶尔会有点甜,而那一点点的甜就仿佛黑暗中的一道光,支撑着他们慢慢地往前摸索。有人不珍惜甜,是因为没有感受过苦的滋味或者淡忘了苦的滋味,而那些苦的滋味却可以让他们看清生活的模样。

  认清生活的样子,却依然热爱生活,那样的人,才是生活的勇者。

  生活的苦或甜,上天早已为你送上餐桌,至于你要怎么吃,就取决于自己的选择了。

  嗯,看来我还是改改自己的用餐模式吧……为了不辜负苦,为了让甜依然是甜……

  最后,虽然很喜欢开小会议,但,小会议都结束得太快了……

  也许,喜欢就是因为短暂,才显得格外美好。

  好吧,借用上班时间写了一篇东东。

  因为,暂时不忙了……

  歇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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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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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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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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