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最近两个月,我都是在公司门口对面的一家小餐馆吃饭,一直都是那一家。
自从我第一次因心情不太好,迟去饭堂没菜而导致我不得不出去吃且刚好就是在那一家小餐馆吃了一顿饭之后,我就忍不住每天都去那家小餐馆吃饭了。
因为美味!而且,那家小餐馆的口味是偏向于清淡的,最起码是符合广东口味。那家小餐馆的汤也是原汁原味的,至少我喝起来是感觉自然的,没喝出任何味精的味道。
后来在那家小餐馆吃的次数多了,小餐馆的老板也逐渐认得了我。嗯,毕竟,我辣么帅,穿着辣么与众不同,自然是很容易被记住的啦!不好意思,又不可抑制地自恋了……
于是,在某一段很平凡的午餐时间里,小餐馆的客人就剩那么几个人时,老板给自己打了一份菜,放在了我所在桌子的对面,还开了一瓶可乐和一瓶橙汁,递给了我一瓶橙汁。
其实,当时的我已经吃得很饱,根本喝不下那瓶橙汁……况且,哪怕我没吃饱,我也不喜欢在吃午饭的时候喝橙汁。
可,人家老板第一次一片好意地请我喝橙汁,感觉又不好意思拒绝……所以,就只好微笑地表示,谢谢。
然后,老板就一边吃饭,一边开始问我在哪家公司上班之类的问题……主要也是套套近乎罢了。
我也通过与他的聊天,知道了他是广东人,难怪他做的菜那么符合我的口味。
他表示,以前他炒的菜很多都没放辣椒的,但没什么客人。因为现在在这边打工的,很多都是喜欢吃辣的人,太清淡了就没什么人光顾了。所以,他就开始给一些菜加辣椒,炒得重口味一点,慢慢地就多了一些客人。
之后,又因疫情影响,我们公司大门不允许员工上下班出入,导致了他们的生意比以前差了很多,毕竟在他们的客人中,我们公司的员工就占了六七成。
在这年头,很多生意都不好做……
他的生意好不好做,不是我要讨论的问题……
我想讨论的,是初心和利益之间的抉择。
我会去那家小餐馆吃饭,是因为他们的菜适合我的口味,而且老板也说了,他们的汤都是放了鸡肉和鸭肉去熬出来的,没有添加过味精。嗯,我就看重这些。
那一天过后的两个星期左右,我开始发现小餐馆本来没有放辣椒的菜也加上了辣椒。换言之,几乎每道菜都有了辣椒,虽然辣椒不是非常辣的那种,但此阶段的我并不适合吃辣椒。
嗯,可以想象得出,老板为了吸引更多喜欢吃辣的人来光顾,逐渐让自己的菜式走上了半重口味的道路。
终究,他还是选择了利益。毕竟,他本来就是做生意的,选择利益也很正常。
可,他把菜都加辣了之后,那么那里的菜就会不怎么适合我食用,有可能某一天,我突然就不想再光顾那家小餐馆了。
因为他选择了喜欢重口味的顾客,放弃了喜欢轻口味的顾客,换言之,有得必有失。至于是得大于失,还是失大于得,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
说真的,我是走心地喜欢那家小餐馆的饭菜,如果没加辣的话……
可,小餐馆变了……我的走心,似乎也失去了值得的意义。
想想,其实我们每个人也一样……
到底是做坚持初心的自己,还是为了迎合利益而做一个不像自己的自己?
比如,当年你喜欢着其中一种爱好,有着不少志同道合的好友,并且希望未来就是选择与爱好相关的道路坚持走下去。可现实总是狠狠地打你的脸,于是你渐渐地放下了那一种爱好,去选择其他可以为你带来更大利益的事情,有可能你变得成功了,可成功后的你是否有感受到那种最纯粹、最自然、最走心的快乐?成功也可从某个角度简单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做着自己真心觉得快乐的事情而成功,一种是做着自己一定要去做且必须要做好的事情而成功。区别就在于,一个内心自然快乐,一个按大脑的命令办事,不管快乐与否。
坚持初心,就会有与你初心接近的人和事靠近你。远离初心而接近利益,就会有更多能为你带来利益的人或事靠近你,但,你并不一定会觉得快乐。
但,世界上也许还有一种人。
初心不弃,但利益也要。
该迎合利益的时候就迎合利益,但在某些空余的时间里,也依然做着初心的事。
虽然被现实打着脸,但也没必要扔掉初心。xǐυmь.℃òm
就像,卧薪尝胆。
世界如果不毁灭那个人,那么那个人就有着一切的可能可以去选择自己的路。
有时候,贪心也不是一件坏事,关键看贪的是什么,如何贪。
对于贪,我最喜欢《方谬神探》大结局里的一段记忆中模糊的对话:
花非花:你是要女人,还是要宝藏。
方天谬:女人我要,宝藏我也要!
花非花: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女人和宝藏,你都要?!
方天谬:没办法,因为这一局,是我赢了。
这种自信的贪,真酷!
当然,酷归酷,还是需要实力来支撑的。
所以,初心的坚守,得付出非一般的努力。
最后,你的选择是?
不重要。
只要快乐,就好。
若不快乐呢?
那就,当我没说过。
默默地,走好自己的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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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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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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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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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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