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49章 发热(一百四十九)
  今天我单曲循环的,是十几年前的歌。

  嗯,吴克群唱的《吴克群》。

  我第一次听这首歌,好像是在2005年。听的方式,还是那令人怀念的VCD播放。

  就听那一次,我就喜欢上这首歌了。这首歌**部分的旋律征服了我,而且,歌词也很打动我。不仅仅是当年,就算是换做今天的我,那歌词也同样表达出了我的心声……

  “我只不过想唱歌给你听,用我的声音,一首歌,只是希望你能听得进去。我只不过想唱歌给你听,谁给我回音,拍拍手,切歌之后,下一个继续,才发现我不是陈奕迅……”

  个人感觉,这首歌于我而言就是经典。

  其实,吴克群是很有才华的,他很多歌曲的旋律都很好听,我在大学时代里写歌的不少灵感都是来自于他的歌。

  可不知为何,他就是不红。

  他最红的当年,可以与周董一比高低,甚至扬言在一年内超越周董,可惜年少轻狂。如今周董还是那样强大的周董,而他却不是当年的他了。

  但,不红不代表他没有才华。

  嗯,这篇东东我想讲的就是得到与失去。ωωω.χΙυΜЬ.Cǒm

  何为得到?何为失去?

  你有没有想过,此时此刻你所拥有的,真的就是拥有吗?

  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家庭……可,真的有永远的稳定吗?

  若突然有一天,新行业冲击旧行业,不得不面临失业和转行时,收入骤降,家庭也陷入各种麻烦之中,那时候的感觉,究竟可否称为失去?

  又比如,很红的歌手突然因为一件事而遭到封杀,大量粉丝脱粉,这算是失去吗?还有,写了好多年文章的作家终于出了一本书,但因为某些不起眼的条件而被强制下架了,那又算不算是失去?

  也许,从表面来看,那的确是失去。

  但,从内在面来看,拥有的还是拥有,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罢了。

  失业失去的不过是表面的工作,但工作和学习的能力还是在的呀,这才是工作最看重的因素。

  收入的多少也不能单单说是得到或失去,毕竟,这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存在。

  家庭陷入各种麻烦,是经历,也是考验。只有家庭里的爱还在,那么这个家就不会有“真正失去”一说。那些能失去的,都不是最重要的。

  很红的歌手脱粉,失去的是粉丝的支持,但在歌手还没红之前,又何曾有粉丝的存在?不过是回归本来的样子罢了,不算失去,就像玩了一趟过山车。

  作家的书被强制下架,这只是没有按照自己的预期发展而已,无法出现在大众面前,不代表已经写好的作品就是垃圾,那也是作家的心血,是作家自己的“得到”。难道凭空一部一百多万字的小说,是瞬间变魔术出来的?那也是通过日以继夜的付出而得来的“心肝宝贝”。

  嗯,所以要关注得到与失去的话,多看看内在的面,而不是表面。

  吴克群虽然不红了,但他的歌,他的才华依然在。尽管很多人都不听他的歌,可也还是有人喜欢听他的歌哒,哪怕不多,但有。至少,我是其中一个。

  作为一名歌手,我想,最开心的就是自己的歌有听众喜欢。哪怕,支持自己的听众只有一个,那也是值得开心的事。别总跟别人比,跟着自己的心就好。这种感觉,应该就像作家写书,有读者喜欢,哪怕只有一个,也是值得开心的。

  吴克群有些冷门的歌听起来反而更有感觉,比如《一半一半》:我的心,一半一半,你的人,一半一半;还有《寄生》:我寄生在你的世界多一天,就连自己影子都要看不见,你带走了什么,你看不见,它却不断侵蚀着我每一天~~我寄生在你的回忆多一天,就连自己声音都要听不见,我哭喊着什么,你听不见,因为我寄生在回忆里面,在这回忆里面。

  失去的不过是红尘的浮云,那些内在的才华依然在发光发热。

  歌为何好听?除了旋律,还有就是唱到听众心里去了……

  把浮云看淡一些,把心里的美好装满一些,然后,就会开心一些。

  人生,不过是笑笑哭哭,哭哭笑笑地往前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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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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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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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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