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23章 发热(一百二十三)
  鲁迅先生有一句话很打动我:“从来如此,便对么?”

  太腻害了!一语中的!

  今天是中秋节,所以,要拜拜。

  嗯,今天一早,二婶就打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去拜拜,然后我就不用自己买东西去拜拜了。

  我婉拒了她的好意,表示自己晚点再去拜拜,因为,我有我不一样拜拜的方式。

  到了接近中午,我就买了三个苹果去祠堂拜拜,没有月饼,没有茶水,没有酒,没有肉。

  其实,我本来想弄一盘青菜去祠堂拜拜的,由于时间关系,我选择了水果。

  嗯,如果让除我阿婶之外的其他长辈知道我只拿了三个苹果去祠堂拜拜的话,多半会觉得我没诚意,不懂事。

  不过,没关系,我不在意。

  呼,是的,我一直都对拜拜的方式心存疑问。

  为何拜拜经常都只选鸡肉和猪肉?

  是谁带头的?为何其他肉就不能拿来拜拜?

  之前我问了二婶:“为何拜拜没人用鸭肉,而总是用鸡肉的?”

  二婶表示:“以前有人说,鸭的嘴扁扁的,看起来总是很伤心的样子,不吉利。而鸡的嘴尖尖的,看起来总像是笑着的样子,比较吉利。”

  我哭笑不得:“那么猪呢?难道猪的鼻子就很好?”

  二婶也笑了:“我也不知道以前的人怎么想的……”

  嗯,既然如此,最初提出来这些想法的那个人凭什么就是对的呢?他是那些“看不见的存在”的代表吗?

  大家都觉得他提出的想法有理,不过是因为心理作用。毕竟,大家都是喜欢趋利避害的,任何一些可能产生不好的做法都会被摒弃,从而选择最有可能带来美好的做法。

  慢慢地,这种想法开始蔓延,一代传一代,下一代也不问为什么,只觉得好像一直如此,那就一直如此了。

  这是一种从众心理,而且还是隔代从众。

  既然相信有“看不见的存在”,为何就不能有些关于人的代入感?

  你想想,每个人去拜拜都是拿鸡肉和猪肉,吃得不腻吗?换做是人,吃多了也会觉得反胃。

  好多人去拜拜的心理都是这样的:弄的鸡肉越大越好看,就说明越容易得到“看不见的存在”的认同。

  嗯,感觉,就类似于现实生活中塞钱去求人办事一样,塞得越多,事就越容易办成。

  可,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这样。

  也许,“看不见的存在”也排斥这种感觉呢?

  每逢过节,鸡肉和猪肉最多,还有酒。

  为何就不能换换口味?吃完一家的鸡肉或猪肉,又吃下一家的鸡肉或猪肉,再吃下一家的鸡肉或猪肉,一直吃,总是同款的味道。

  换做是人,有几个能吃得舒服?

  如果那么多人之中,就你一个拿了鸭肉或鱼肉呀,烧鸭呀什么的,说不定,你才会是最容易被记住的那一个。

  因为,“看不见的存在”终于尝到不一样的味道了!

  嗯,由于我已经走佛系道路,我一般不会亲手杀鸡鸭鱼拿去拜拜,只会买已经杀好的去拜拜。又或许,哪天我觉得“看不见的存在”吃肉太多好腻,我说不定真的会端一盘青菜去拜拜。

  既然人总是以人的标准去衡量“看不见的存在”,那么为何不衡量得彻底一点?

  人的饮食都是注重素荤搭配的,为何到了拜拜就把它忘了呢?

  总是让人家吃肉,也不考虑一下人家吃得好不好消化,最起码也配上一盘青菜呀,那样吃起来才叫吃得舒服!

  嗯,我就是考虑到祠堂“看不见的存在”今早已经吃了不少肉和月饼了,那么,我也不想再送上乏味的供品,那就三个苹果吧。吃个水果,消化一下。

  谁对谁错,根本没有标准。

  凭什么以前那个人拜拜的想法就是对的呢?我也可以开创属于我的拜拜方式呀,我也可以有我的理由呀。

  难道理由对就是真的对吗?

  不知道,也没人知道。

  毕竟,谁知道“看不见的存在”怎么想?

  其实,去拜拜,最关键的不是拜拜的供品,而是去拜拜的那颗心,到底够不够真诚。

  供品是什么,并不怎么重要,重要的是心存恭敬。

  人生亦如此,别人的生活方式和奋斗方式就一定是对的吗?一定是适合自己的吗?

  每个人的人生使命都不同,自然地,完成使命的方式也是不同的,最多不过是相似而已。琇書網

  所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去活出自己的人生,哪怕在别人的眼里是错,可谁又能证明你不是对的呢?

  嗯,关于对与错,还真的有一个人可以证明,那就是你自己。

  自己选择的路,自己要负责到底。

  活出自己,从来都不容易,但,这个世界并没有规定那不可以实现。

  So,我该洗澡了,今晚还要赏月呢。

  呵呵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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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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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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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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