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18章 发热(一百一十八)
  有些事情想做的,还是去做吧,结果满意与否,也不那么重要,至少,对自己的心有个交代。

  今天也是个出行的好日子,天气也不错,于是,我还是选择坐中巴出去信宜市区。

  理由,我想起了自己要买毛巾和拖鞋,顺便去高中的母校看看,怀一下旧。

  出门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四十分,开车时间是下午一点整。

  嗯,我喜欢戴着耳机,坐车听歌,好享受。

  而今天的装扮,T恤加休闲裤,而T恤外面再加一件格外衫,格仔衫的袖子卷起来,不扣钮。脚穿的是红色的又类似于跑鞋的篮球鞋,外加一个背包。

  嗯,按道理,别人第一眼看到我都会认为我是学生。

  理由,今天刚好是周末,有不少学生坐车出去信宜市区,而我则是混淆在其中的一个。

  呵呵呵,其实,我真正的目的是要出去寻找一下存在感,在家里宅久了,彷如与世界脱节,好像不存在了一样。

  所以啊,我需要回头率,需要存在感。射手座的我,就是辣么奇葩。

  从大成坐车出到信宜市区,总共用了四十几分钟,全程,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现在的女学生穿衣风格比我读高中那时候的女学生穿衣风格要开放好多好多,腿的能见度越来越高了,同时,裤子的布料也越来越少了。事实证明,社会进步了。

  到了信宜市区下车后,我先去逛逛街,看看有什么变化。

  嗯,明明是周末,可街上却很少人。

  以前我读高中那时,每到周末放假,街上都特别多人,特别热闹。

  看来,现在的高中生也不怎么喜欢逛街了。

  嗯,好吧,那先去买毛巾和拖鞋。

  找到一家卖生活用品的商店,寻找我要的东西。当我买了毛巾和拖鞋后,老板娘问我要不要买桶。

  看来,她真的把我当学生了。

  没关系,我的确也是学生,只是非高中生而已。

  之后,就去逛逛锦江市场那边的旧址。虽是旧址,但那里改造的地下商场非常棒,有大城市的既视感。进入里面逛,会有一种我身在深圳的感觉。

  嗯,商场里面特别受年轻人欢迎。

  而我进去,不买任何东西,纯粹就是看看有没有回头率。

  嗯,没想到,还真有。

  当然,有回头率的因素并不在于我的脸,而在于我的身高。

  我一出现,总会有几双瞳孔在轻轻地放大,彷如眼前一亮的感觉。

  虽然有点回头率,可我也没什么开心。毕竟,看着年轻的他们,总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我竟然不喜欢去玩,去吃喝,只喜欢静静地逛。

  在逛的时候,有一对情侣从我面前经过。令我惊讶的是,女的一眼都没看我,但男的却看了我不下三秒。

  他的第一眼定格在了我的身高,第二眼留在了我的脸,第三眼盯住了我脖子上戴着的磨成篮子状的桃子核。

  好吧,他成功地让我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感。

  嗯,于是,每当看到有一对情侣在我前面,我都会选择在男的那边经过。

  因为,这是身高的秒杀。(不要学,这是心理不正常的行为)

  当然,不是每对情侣中的男生都比我矮的。

  当我遇到一对情侣中比我高不止半个头的男生时,我的身高就会被反秒杀。无形中,我反而被衬托成了一只可怜的单身狗,哪怕我并不是单身狗却也胜似单身狗。

  嗯,很正常,出来行,迟早也要还的。

  之后呢,我就去玉都广场逛,主要是想看看书。当年读高二那时,多亏那里的书打救了我,才有了现在的这些东东。虽不是直接的影响,但间接得很重要。

  只是,玉都广场也变了。

  曾经专门有书看的那一层楼被改成了游戏厅,而书,没有了。

  玩乐的市场战胜了知识文化的市场,这到底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退步?

  带着失望的心,我慢慢地走向我高中的母校……

  就像,我当年出去逛完街后,就开始踱步回校。

  一步一回忆,待我快要走到高中母校门口时,耳机里的歌放到了罗志祥的《爱不单行》,那一刻,太有感觉了!仿佛,我还是当年的那个我,只是停课了一段时间而已,现在又回来了……

  当我以很自然的心态走进学校门口时,突然被守门的阿姨叫住:“你是进来干什么的?”

  我一惊!什么?她怎么知道我不是在读高中生的?难道,我真的太老了,她一眼就看出我不是年轻的高中生?

  虽然被突然叫住,但我还是会守规矩地回:“额,我是进来看看学校的变化哒,我以前是这里的学生。”

  她回:“噢,可以,不过要用身份证登记才能进去。”

  之后,我就拿身份证给她看,写自己的到访记录。

  她看了一下我的身份证,问:“你是大成的?”

  我微笑回:“是啊。”

  我也不知她问我这问题是什么意思,也许她也是大成的,又或者她有亲戚在大成。

  不过,我最在意的不是这些有的没的……而是……

  我好奇问她:“你好厉害耶!你怎么一眼就看出我不是这里的在读生?”

  她笑了:“因为我没见过你,不认识你。”

  好吧,难道每个她见过的人,都会认识?

  之后,我就礼貌地跟她说声“谢谢!”

  继续,我的一步一回忆。

  真的,母校都没太大的变化,高一的男生宿舍还是那样子,小卖部也还在那,那些旧的沙地跑道和旧的篮球场,就像当年的样子。感觉,就是放了一个长假,然后回来上课所看到的样子。

  看着那些熟悉的环境,高一的回忆就自然地涌出来了。

  一点都没变,还是当初的存在,变的只是我。

  当然,也有变化大的。

  高一的那栋教学楼已经翻新了,但,我还能认出曾经的高一(9)班,曾经的那个细侬就在那里……

  还有,那道长长的阶梯,承载了我不少的回忆,果然,物是人非。

  之后,又走向高二高三的教学楼。

  高中时种下的树,已经长大了,可以遮荫了,原来,已经过了那么久。

  当我走到高二高三的教学楼前时,突然又被一个骑着女装摩托车的男人叫住。

  他盯着我脖子上戴着的桃子核问:“你进来是干嘛的?”

  看着他的军绿色衬衫,应该是学校的保安。

  我回:“我就进来看一看。”

  他有些不屑:“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赶快出去!”

  没想到,回个母校,还会有被赶的可能。

  我回:“我在那边的门口进来的,而且我已经用身份证登记了。我以前是这里的学生,来看看学校的变化而已。”

  听完这些后,他才没咄咄逼人:“那你不要进去教学楼噢,出了事情要负责的。”

  我回:“知道了,我不会进去的,我就在外面看看。”

  然后,他就开去附近的门口了。

  我就郁闷了!怎么守门的总是一眼就能看出我不是在读的高中生的?

  难道是我的格仔衫太显眼了?

  嗯,感觉,在老家读书的高中生一般都不怎么会穿格仔衫,况且,天气那么热,谁会那么傻穿两件衣服?只有那么另类的我。

  好吧,那只能说明,我有存在感呗。

  而且,那存在感还非常的强烈!连阿姨也能看得出来!

  呼,这自我安慰还不错。

  接着,我就开始离开母校了……

  嗯,逗留的时间并不久,也就十几分钟。

  出校门时,也跟那位阿姨聊了一下,依然礼貌性地说了一句“谢谢!”

  之后,开始回程。

  嗯,我已经不属于这里了,我们青春的厚度并不一样。

  果然,即使有可能时光倒流回高中时代,我也不愿意。感觉,那些日子最真实的模样已经度过了。哪怕重复多少遍,也依然如此。还是当下和未来,值得我去追随。

  最后,坐车回家,结束行程。

  虽然结果并不是很满意,但,至少,能明白一些事情。

  同样地,给了自己的心一个交代。m.χIùmЬ.CǒM

  嗯,我果然还是有存在感和回头率的。

  有些事情,想不想做,该不该做,只取决于自己的心够不够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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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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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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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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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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