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13章 发热(一百一十三)
  有一个问题,我一直都想不明白……

  别人发育,我发育,为什么别人的嗓音在初中或高中就会发生改变,而我的嗓音,初中如此,高中如此,大学如此,出来社会工作如此,乃至我都已经成家了却依然如此?

  是不是,我的声音根本就不会成长?

  也许我一开始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但一旦我开口说了话,别人就很容易被误导,感觉我还是个少年,从而叫我“阿弟”、“小孩子”……

  “阿弟”是去买菜的时候,老板叫的。“小孩子”是出去工作后,不少同事叫的。

  我很感谢他们留住了我的青春,让我觉得,原来我还那么小。

  但,人家真的不是小孩子啦,想赞我年轻的话,喊我“小伙子”或“靓仔”就行了嘛。不需要害羞滴,我懂。

  难道我真的是按照男人的生长规律来成长的吗?

  听闻,一个男人最有魅力的年龄段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与女人相反。换言之,越接近中年,越吃香。

  按照我这样的成长态势,那我四十岁的时候,不就有如我二十几岁的时候?那我六十岁的时候,不就有如我四十岁的时候?

  果然,我有望不老啊……

  只是,总会有别扭的时候。

  如今的我,是会长胡子的。

  然而,我那青葱的嗓音,加上我有点二的性格,让那胡子和我很不搭。换言之,是我不成熟,撑不起胡子的魅力。

  我留胡子的模样,就有点像小孩子贴假胡子的模样,别扭且格格不入。

  同时,我家亲爱的也非常不喜欢我不按时刮胡子,她觉得留胡子很难看。还有一个原因是,爸不喜欢留胡子,也不看好留胡子的男生,觉得留胡子很邋遢。

  嗯,女人找老公,都是按照自己父亲的模板来找的吗?

  还好,我也不喜欢留胡子。

  只是,我很懒,不想两三天就刮一次胡子。而且,胡子越刮越粗,以后有胡渣怎么办?

  不,我要换一个乐观的想法。

  以后,说不定我不但嗓音变了,连性格也成熟稳重了呢?到时,哪怕有胡渣,也一样撑得起啦。

  射手座是很神奇的,随着年龄的增长,魅力也会随之增长。

  因此,射手座也是越老越吃香的,呵呵呵……更何况,哪有那么容易老?至少也要等到没人再叫我“小孩子”啦……m.xiumb.com

  嗯,为了自己的不老,为了自己未来到中年之时魅力有增无减,我要好好锻炼身体,不允许大肚腩那种东东找上我。

  很多人都怕老,其实,我也怕。

  不过,我真正怕的不是外表的老,而是内心的老。

  外表老了,不算真的老,那只是表象而已。可内心老了的话,那就是真的老了。生命,将不会有什么激情。当然,也许会感受到很多年轻时不明白的,恬静的平淡。

  因此,我明白,那些叫我“小孩子”的人,并不是看我像小孩子,而是我内心的性格让他们觉得,我还像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不老,没什么不好。

  成熟,也没什么不好。

  只是,它们只有在适合自己的场合出现,才会是最好的。否则,人生会很麻烦。

  然而,有些性格就是天生的。

  上天给了你这种性格,不是让你活成圣人般的存在,也不是让你活成大众的模板,而是让你活出你自己。要不然,上天为何造你?

  世界之美,美在多姿多彩。

  人生之好,好在我们不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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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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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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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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