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努力得值不值,则取决于每个人关注的重点在哪里。
最近,我看了一篇关于“毒鸡汤”的文章。
那篇文章有提到一个点,就是爱迪生提出的“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汗水。”
嗯,那篇文章表示,这句话就是毒鸡汤,毒害了很多人的精神世界。理由是,那句话还有后半句“但是那1%的灵感比那99%的汗水还要重要。”
言外之意,那篇文章就是觉得爱迪生那句话的前半句误导了很多人去瞎努力,是明显的“毒鸡汤”。
嗯,对此,我持不一样的观点。
首先,“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汗水”。嗯,这句话没毛病啊,哪怕是天才也要付出99%的汗水。
然后,“但是那1%的灵感比99%的汗水还要重要。”嗯,这句话也没毛病啊,没有灵感的话,瞎付出什么汗水呢?至少也得有个目标呀。
当然,天才之所以为天才,除了要付出99%的汗水之外,那1%的灵感就是区别。毕竟,有些灵感,普通人是想不出来的。
只是,有的天才是天生的,也有的天才是后天努力的。关于天才的定义,并没有一个标准。
不过,我想说的重点是“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汗水”,这句话无非就是倡导努力的意义。
就算是天才,也要付出99%的汗水,更何况不是天才的普通人呢。尽管天才有那1%的灵感加持,但,若没有99%的汗水,天才也只不过是“伤仲永”的结局。
因此,“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汗水。”这句话在我看来,并不是毒鸡汤,纯粹就是要告诉大家努力的重要性。
那些把它看成毒鸡汤的人,感觉是妄想主义,似乎只要付出99%的汗水就能成为天才似的。
不过,就算他们是这么想,也行。www.xiumb.com
好,那就假设只要他们付出99%的汗水,就能成为天才。
但,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付出99%的汗水?
是不是只要他们觉得辛苦了,就是付出很多汗水了?就要马上有回报了?若没有看到回报,是不是那就是毒鸡汤了?
换个思维对比一下,爱迪生发明电灯的那个过程,有多少人可以受得了?试用了1600多种材料,才发明了电灯。嗯,要不停地失败1600多次,那个心理承受能力和抗打击能力以及不放弃的韧性,才是99%汗水里的重点,而不是所谓的累了和感觉很辛苦。
因此,“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汗水。”这句话,在我看来,一点毛病都没有,正常得很。哪怕接上后半句,也一样正常。
努力,很重要。
只是,努力要有个准确的方向,不然就是瞎努力了。
嗯,在老家调理身体的这段时间,我有自己练腹肌,有偶尔唱歌,有偶尔跳舞,还有经常自己一个人对着墙壁打乒乓球。
在这些方面,我付出过努力,不过是很小的。
然而,就算是很小的努力,我也感觉到自己的变化。
腹肌摸起来越来越有感觉了;
在全民K歌唱歌,有些歌以前是唱不起来的,而现在的我竟然唱得起来了,而且评分也比以前高了;
以前跳舞,我总是会选择一些街舞的音乐,感觉只有那些音乐的衬托,我才能跳出自己满意的舞蹈,但,如今就算是很普通的音乐,我也能根据感觉去跳,算是一个突破;
刚回家调理身体那时,对着墙壁打乒乓球,我是很不自然的,打两下就接不到,那些力度都不知如何控制,而如今,对着墙壁打乒乓球的感觉,已经如同吃家常便饭了,无论是正手还是反手。
倘若我付出更多的努力在里面,说不定,变化会令我更惊讶。
所以,不要小看任何一次小小的努力。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努力,它也有属于它的意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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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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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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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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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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