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是挑战我内心恐惧的一天。
嗯,今天是子语外公祖的生日,妻子会带子语回来,爸妈会回来,妻子的堂兄弟们会回来……
而我,要准备好一切去面对他们。
今早,我要完成妻子下达的指令——买到水果。
昨天的原计划是买一个哈密瓜和十二个水蜜桃,只是水蜜桃不够好,我就跟老板娘约定第二天早上进货后再买水蜜桃,就先买了一个哈密瓜。
今早第一个闹钟在六点四十五分响起,我还没清醒,再眯一会儿。
第二个闹钟在六点五十分响起,我有点清醒了,但还是很困,继续眯一会儿。
第三个闹钟在七点钟响起,我清醒了,但我不想起,再眯一会儿。
第四个闹钟在七点零五分响起,我还是不想起,但也还是要起……
起床后匆匆忙忙地洗漱完,然后就骑“小幸运”去买水果。
老板娘表示今早的七点十五分左右会到货,可我七点三十五分到她店门口了,而货却还没到。
客人的我到了,可货还没到,老板娘立刻就催老板去把货从附近车站搬回来。
那时候,我产生了一种客人是上帝的错觉,别怀疑,有那么一瞬间,我就是上帝本身。
老板匆匆忙忙把货搬了回来,开了箱,是时候该我出手了。
嗯,这是我第二次写到这了。第一次写到这时,为了扶起一把落在地上的伞,我不小心误删了。所以,那种感觉——此处省略一万根草。
还好,这阻止不了我重写。
回主题,据百度了解,一个好的水蜜桃是偏球形的,白里透红的,有淡淡桃香的。
所以,我挑了搬回来的全部新货,只挑到一个有淡淡桃香的,但却没有好的颜色和偏球形。
结果可想而知,我自然买不下手。
老板娘在一旁看得很不是滋味,说:“靓仔,这些水蜜桃都是很好的,不用那么认真挑啦,又不是挑女孩子。就算挑女孩子,也没有你那么挑的呀。”
没办法,如果是我,我随便挑一下也不是事儿。但,我是买来给妻子的亲戚吃的,如果买得不好,呵呵,我将会很难做人。
因此,我必须挑剔。
可能是老板娘店的水蜜桃真的不咋地,也可能是我过分挑剔了,但没关系,毕竟我还是会帮衬她。
嗯,我又买了一个黄皮的哈密瓜。
其实,我是第一次看见黄皮的哈密瓜,也不知道味道如何,反正要买两个哈密瓜,那就换一个口味呗。
好,完成任务!
回到家,煲了药,准备好红包,再给手机充充电。
半个多钟后,收到妻子的信息。
好,出发去面对内心的恐惧!
到了子语外公祖楼下的公路旁等她,探女方的亲戚,妻子肯定是要在的。否则,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等到她,我立刻冲上前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然后说:“亲爱的,我好想你!”
嗯,以上行为纯属幻想,我们就自然地谈了几句,然后一起进子语外公祖家了。
快进门时,爸打电话给我,说是在三叔家(三叔家也是子语外公祖家)。
我赶紧回:“我知道的,我现在就快到进门口了。”
挂了电话之后,深呼吸,进门。
我带着笑容:“大家好!”
不过,我的重点是子语。
因为我一进门,首先被吸引注意力的是,爸妈都指着我问子语:“看这是谁?”
是啊,我已经两个多月没抱过子语了,虽然每个星期都会视频,但我并不觉得她会记得我。
之前带她回老家的第一个月,我每晚带她和小诗视频,上深圳见面时,她却不肯认她妈咪,一见面就哭。为此,小诗还生了气。xǐυmь.℃òm
还好,子语现在在深圳带了。
所以,有两个多月没抱过子语的我,她很可能并不会记得我是她daddy,甚至看到我时会哭。
出乎我意料的是,她看着我,好奇地看着我,没有哭,也没有激动。
我抱起她,她同样不哭,也不笑,很自然。
好吧,我就当她还记得我是她daddy了。
之后,子语因为昨晚坐车睡得不好,所以犯困睡着了……
如果子语没睡着的话,那我就可以抱着她和她玩,同时缓解不知道怎么说话的尴尬。
然而,尴尬是避不掉了。
爸坐在我对面,大爹坐在我旁边,三叔坐在大爹旁边,我该说什么呢?
突然间的沉默,该由谁来打破?
当沉默的时间超过六秒,尴尬的气氛就会愈发的浓重。
就算他们打破沉默,聊了起来,可如果只有我一个人保持沉默,那么尴尬的气氛也依然会存在。
我该如何找到能和他们一起谈的话题?哪怕是几句也好过一直的沉默。
我努力地逼自己的大脑高速运转,根据他们聊的话题,搜寻我大脑里与那些话题相关的一切。
聊到种的菜被虫吃,我就谈如何除虫或虫为什么越除越多……
聊到……我就……
在这场挑战内心恐惧的战役中,我真的尽力了……
好不容易等到吃午饭,新的难题又来了。
整个饭桌上,我能吃的只有青菜和适量的鸡肉,其他的菜我都不能吃。而我不能吃的菜里,包括我最喜欢吃的豆腐,好久没吃过的香喷喷烧鸭,凉性的鸭肉。
满桌的诱惑,我却不能触碰。
为何要对我如此残忍?
好吧,我忍。
因为不想吃得太快,而要跟大家说“大家慢慢吃”,所以,我得保持吃饭的慢速度。
可,我该怎么慢呢?我能怎么慢呢?
我又不能吃太多肉,只能适量吃一点鸡肉而已。
好吧,那我就夹一块鸡肉,然后一小口一小口地咬,拖延吃饭时间,让其他人先吃完,那么到最后我就不需要对着坐满三张桌子的人喊“大家慢慢吃”了。
哈哈,我真聪明!
然而,鸡肉太韧了!
我的牙齿本来就没什么劲,所以没办法一小口一小口地把肉块咬断。
无奈,只能一口把那块鸡肉放进嘴里咀嚼。
慢慢嚼,慢慢吃。
吃了一碗饭,还有很多人没吃饱。
吃了第二碗饭,依然还有不少人没吃饱。
好吧,再来一碗!
三碗过后,大部分人都吃饱了。好!可以自然地和同一饭桌的亲戚们说“大家慢慢吃”了。
午饭过后,大家都在闲聊,我就拿张小凳子放在门边坐,一边感受着天气的闷热,一边写东东。
所以,写东东真是个好东西。
因为有它,哪怕我一个人坐在那边,我也不觉得尴尬,完全投入到里面,世界是静止的。
断断续续地写,时不时又走动一下,时间过得也挺快的,今天的恐惧也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恐怖。
接着,天气骤变。
闷热消失了,来了一场大暴雨。
这场暴雨加速了今天的结束,在傍晚五点左右雨小了点之后回到了家。
终于,又度了一难。
人生苦短,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
晚上,新的问题来了……
如何哄到子语睡觉?
呼,我今天只有一个愿望——希望我能好好地睡个好觉,因为现在的我真的已经很疲惫了。
晚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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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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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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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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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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