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59章 发热(五十九)
  缘分是很奇妙的,有些人虽然在你的人生轨迹上出现的时间很短,但却可以影响到你如今的状态。

  不同的是,影响力的大小。

  现在的我,其实很喜欢签名。特别是,拿快递的时候,在快递单的签收栏上笔走龙蛇地留下我那行云流水般的签名。

  嗯,心里会感觉自己就像个明星一样在签名。尽管我和明星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搭不上边,但那并不能阻碍我强大的幻想能力。

  偶尔发一下白日梦,博自己开心,有何不可?既不违背伦理道德,又不犯法。

  就算不幻想,当别人看到你写的签名那么好看,也会多一分赏心悦目,不自觉地就会提高你在别人心中的印象分。

  其实,我在读高中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以后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签名。

  而想拥有签名的开始,是在初二。

  当时我的同桌是梨锦,而娣也还在我的座位后,一切是那么的自然而且快乐!

  某天,梨锦突然问我:“金龙,你能不能一笔写下你自己的全名?中间不可以断开哟。”

  我好奇:“我试一试。”

  然后,我就拿笔开始慢慢地写自己的名字,尽可能地一笔写成而不断开。

  写成是可以,只是这样写出来的名字看起来好别扭,丑不拉叽的!

  梨锦看到我写的名字后,就自豪地表示,我能一笔写下自己的全名而且还挺好看的呢。

  然后,他展示了一番他的写字功夫。

  完成后,我看了一眼,额……

  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嘛。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自信?

  是的,我们写的都不算是签名,只是一笔完成名字而已,没有美感可言。

  但是,这却是我如今会写签名的萌芽之初。

  后来,到了高二。

  我和大头智是同桌,高中时代里有写。

  说真的,我万万没想到,让我对签名产生着迷的人会是他。

  他虽然是班里的捣蛋鬼,而且也很喜欢打架,但他写的签名真的好酷!

  单单是写他的中文签名就已经非常有范了,可他的签名是中西合璧的!中文签名的右下方还会顺带细一点地写下他的英文签名。哇!那个搭配,毫无违和感,视觉冲击力极强,超级有范!

  当时我心里对他写的签名是深感佩服,不比明星的签名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从那时起,我就暗中偷偷练签名了,尽可能地快而流畅,而且要有美感。

  虽然当时的我,并没有练出自己想要的签名感觉,但我的签名已经有雏形了。

  再到后来进入工作时代,我也写了这部东东的初稿,而那时我肯定需要一个笔名。

  笔名起什么好呢?叮!有了。

  在初中时代里,我有写过,“乌龙”这花名因为娣,而变得和我的真名一样令我重视!

  所以,我的笔名“乌龙流”,由此而生!

  自从笔名出现之后,我就开始练习笔名的签名。

  在2015年9月到2016年5月期间,我在柬埔寨工作,比较注重画画。每画完一幅画,我都会写下自己笔名的签名。尽管那时写的签名看起来还有些生硬,但已经逐渐完善。ωωω.χΙυΜЬ.Cǒm

  如今,写签名的感觉我已经get到了。

  我一共有三个属于自己的签名,我本名,我笔名,我艺名。

  当然,我并不是艺人,但我内心深处有对艺术的向往,喜欢写歌唱歌,喜欢跳舞,喜欢演绎。所以,我就满足自己的内心,给自己起个艺名“金龙流”。

  总结起来,笔名和艺名,与我的本名都是很接近的,而且还可以互相联系。简直,就是签名界的生态系统。

  笔名和艺名的第一个字,无论放哪一个在前面排列,都有意义。

  笔名在前,艺名在后,那就是“乌金”。

  艺名在前,笔名在后,那就是“金乌”。

  感觉,真的很配!

  现在想想,如果当年初二给我起花名的人起的不是“乌龙”,而是“黑龙”或“肥龙”,那么感觉就……呵呵了……

  还有,我这部东东的封面,所用的照片是2016年年初去巴厘岛旅行的时候,团友用他的爱疯帮我拍的。

  当时拍完后,他觉得很有意境,就问我,如果有机会,能不能让他拿这张照片来做杂志的封面。

  我开心地表示同意了,其实我也不知道他在柬埔寨是不是做杂志的。

  而那时的我还没有整理这部东东,自然没想过这些封面的事儿……

  直到我回国后,到了2017年7月份,我有了要把自己写的所有不同阶段的稿整理成一部东东的想法。

  于是,根据进程,我需要封面。

  可是,我该用啥封面?我当时又不会PS……

  想了想,叮!巴厘岛旅行的那位团友帮我拍的那张照片,他说过他可能会用来当杂志的封面。嗯?那张照片不就是我所有相片里最有封面潜质的相片吗?

  还有更令我感到意外的是,那封面的尺寸和那位团友用爱疯拍出来的照片尺寸一模一样!而我其他的相片,没有一张是符合那尺寸的。简直就像是,上天早就为我安排好了一切,提前帮我拍好了封面的感觉!

  于是,这部东东就开始出现了!

  到今天,虽然这部东东没啥人气,但是,于我而言,它就像一个每天在慢慢长大的孩子,陪伴着我走向未来。

  这意义,就已经很好!

  所以,我如今的状态多多少少都受到了我过去遇到的人所产生的影响。

  这感觉的美妙,就美妙在,似乎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感谢过去的缘分,也珍惜当下的缘分,并且期待未来的缘分。

  嗯,与你相见,真幸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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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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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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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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