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54章 发热(五十四)
  夏至已至,为何我却感觉有点冷?

  是我体质偏寒,还是老家的风太凉了?

  嗯,我是一个在夏天睡觉还要盖被子的人……难怪,我那么喜欢夏天……

  今天,是释放内心野兽的第三天。

  那个坏习惯开始发作了,因为我有些轻微感冒的头晕。以前每当我身体不舒服、心情不好时,那个坏习惯就会靠近我,让我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所以,才成全了它如今的强大,我需要花费很大很大的努力才能征服它。

  如果以前我身体不舒服和心情不好时,所做的事是属于好习惯的话,或许,也不需要现在的什么改造了,因为若真是那样,早就蜕变成我向往的自己了。

  那些好习惯以前之所以能被那个坏习惯压制着,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我想不开……

  这个世界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很多时候,即使身边有很多人,但却感觉只有自己一个。

  我是一个射手座,最喜欢的感觉就是有存在感。有存在感,才会感觉自己不是多余的,是活着的。

  小时候因为幸福,所以存在感满满。

  进入青春期后,思想开始发生变化,幸福感渐行渐远,存在感也若有若无,踏进了时不时就会忧郁的世界。

  因为没有存在感,所以就会去寻找存在感。

  我也开始慢慢地拥有了自己的爱好,在爱好中找到自己的存在感。

  嗯,当我的爱好得到别人的认可时,我会很快乐!特别是得到我重视之人的认可。

  然而,多年来,我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连自己的初心都丢失了,甚至都忘了主角是谁。尽管如此,也得不到什么认可,就像一个自娱自乐的小丑,笑是自己知道,哭也只有自己知道,哪怕已经痛苦万分,但别人看到的依然是一个滑稽的笑脸,依然会觉得我一点都不正经。

  很多时候我都安慰自己,干嘛要看别人的脸色呢?得到自己的认可,才是最有价值的。这个世界上再好的人,也总有人不认可,难道就要在意那些不认可的人而忽视已经得到的认可?别人不认可自己,但自己认可,那就足够了。

  安慰毕竟是安慰,一时想开了,但久了也还是会跌落想不开的深渊。

  我自卑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一事无成,什么都是半桶水的水平,没有一样真正的特长。

  也许,对于有些不在行的人,会觉得不错。就比如,不会画画的人看到一幅一般般的画也会觉得不错,毕竟自己画不出来,心中还是有点佩服。可在在行的人看来,那真的只是一般般中的一般般。

  我想得太多,也就注定很难有真正的快乐。

  所以,我喜欢用自恋来麻木自己的自卑,让自己觉得,其实,我还是可以快乐的。

  就比如,写歌。

  嗯,我没学过乐理,对音符那些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可我的脑海时不时地都会快速闪过一些我喜欢但却没听过的旋律,然后,我试着把那旋律哼出来,只要哼两三遍,那旋律的雏形就产生了。可我没学过音符,那我怎么把它记下来?出乎我意料的是,只要我当即就想出一句歌词套进那段旋律,那么那段旋律我就能完全记住。哪怕我只唱了两三遍,隔一个月或两个月,只要我一看到那时套进去的歌词,我就会自然地记得那段旋律是怎样的,并且能唱出来。换言之,那时套进去的歌词于我而言就相当于音符一般的存在。如今,已经写了五十多首歌,但我都记得怎么唱,就像唱流行歌曲一样。

  我一直都觉得,这是不是一种天赋?我没学过乐理,但我却能那么轻易地写歌。如果我当初有学过乐理,那我不就成了个作曲的高手?

  所以,我妄想着从这个爱好入手,为我家人都写了一首歌。

  我唱过给他们听,不过,他们最在意的却不是我那些歌的旋律与歌词。而是,问我不懂乐理怎么记得住那些旋律,怎么写歌……

  问问答答,那些歌的意义就这样不清不楚地被抹掉了,也不再有人问起。他们,都听不懂我的心。

  哪怕是未婚前的第二恋人,我写给她的歌在那时是最用心的,可她也听不懂。

  到了如今,我也写过歌给小诗,不过,她从未认真评论过,也没有回应过我当时的心。也许,就只是简单地听一听,就过了……

  嗯,简简单单地,就过了……

  我所认真对待的,就连亲人和爱人都不明白……

  我的心,是孤独的,从来都是。

  于是,当我身体不舒服或心情不好时,能让我得到一丝安慰的都是那个坏习惯。因为好习惯,都无法带给我快乐,只有更多的失落。

  而现在,我已经看透了,不再执着于别人怎么看了。我只要认可自己就好了,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那些好习惯于我而言,到底有多重要,我也不再奢望有人懂了。

  我想做一个内心能阻挡千军万马的人,那些淡淡的喜怒哀乐就让它们随风飘吧。

  因此,既然看透了,那么那个坏习惯就该退位让贤给那些好习惯了。我感恩它在我一个人失落无奈时给过我的安慰,但,我需要觉醒啊,我毕竟是个需要阳光的人,不能一直沉沦在黑暗中。否则,我这一生,便毁了。

  我也能理解亲人和爱人对我的不理解,而且,我也一样爱他们。

  虽然小诗所喜欢的和我所喜欢的爱好几乎都不搭边,少了好多情趣,但我一样尊重她,爱她。

  我所在行的,都不是她认可的。而她认可的,都是我目前所不在行的。

  为了让她太开心,也为了这个家,我要努力突破自己去掌握那些她所认可而我不在行的。xǐυmь.℃òm

  之前她跟我开玩笑:“你是不是很后悔娶了我这个那么霸道,那么凶的女人?”

  我笑着回答:“没有呀。”

  从妻子的角度来看,她已经做得很好了!哪怕我是个妻管严,我也愿意。

  一个人撑着这个家,顶着经济上和工作上的压力,尽管有些脾气,但我都理解。

  她的坏脾气,我是不喜欢。但,这并不影响我爱她这个人。

  是的,和街上的美女相比,她不高,不白,也不算漂亮,但我就是爱她。在我心中,她的身高于我而言刚刚好,肤色和我也是绝配,情人眼里出西施,她不漂亮但美啊。

  昨晚和她视频,我笑着跟她说:“我好想谈恋爱啊!”

  她却毫不在意地回:“你去谈啊,我都没拦你。”

  呼……我只是想和她谈恋爱而已。

  嗯,好好调理身体,提高技能,之后一切上轨道了,就和妻子去谈一场说去度蜜月就去度蜜月的恋爱。

  OK!该煮菜吃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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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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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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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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