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3章 发热(十三)
  要随心所欲地活出自己,你觉得容易吗?

  嗯,我觉得好难。

  但,有时候还是可以试试……比如,写一个随便的开头……

  时间回到2017年9月26日,我自离AX公司后的第一天,不是重新开始找工作,也不是消沉堕落,而是一家人去阳江参加我表哥健的婚礼。

  表哥健是我阿婶妹妹的儿子,也就是我小姨的儿子,比我大两三岁吧。2008年的Beijing奥运会,他也和我阿叔一起去看了,还游玩了长城。所以,他能给我一种小特别的感觉——我会想象阿叔当年和他一起去游玩长城的画面。

  在阳江参加婚礼的两天里,我是属于被动的存在。我并不喜欢热闹,因为要见好多人,要面对好多人情世故,但自己却又是在充满人情世故的家庭里长大的,所以根本避免不了这些不喜欢的存在。

  那些在印象中无感的画面就略过,我只拾取我想要的画面……

  来参加婚礼的还有阿贵表哥,当过兵的他真的完全蜕变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对家有担当,而且还很懂得处理人际关系。对他妻子提出的各种要求,他都无怨无悔地努力去做到,换做是我,我真的扛不住……

  比如,一定要给不少于多少的红包给妻子家人的问题,婚后是否买摩托车给妻子上班的问题等,如果这是一个经济环境还不错的家庭,那也不是什么问题。但问题真的就是,没什么钱。阿贵表哥之前为了办婚礼已经借了不少钱了,婚后还在努力还债,但同时还要加上那些和钱密切相关的问题,还不止呢,她妻子也已经怀了几个月啦,全家的重担都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所以他真的是压力山大到怀疑人生啊。

  我和他就在天台聊着这些婚后的心得,毕竟我也是有老婆的人啊。尽管他和我说这些是带着些许感叹的语气,但他脸上的笑容都没有消失过,仿佛有一种特别的乐观萦绕在他身边。感觉,他变得特别有魅力了!

  想想自己,我的乐观呢?死去哪了?唉……

  在听别人聊天的过程中,我也目睹了一个特别的存在——一个从小就视力模糊到几乎看不到路、没有上学读过书却能自己摸索而认识到很多字、还自己摸索玩手机打字、甚至自学精通了按摩这个一技之长的男生。Χiυmъ.cοΜ

  感觉,这很励志。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厉害,没上学读过书,他是怎么认识字和写字的?他的视力非常低,顶多只是右眼能看到一点点模糊的光线而已,左眼都看不到东西,但他却能走路不摔跤,更没试过迷路,是怎么做到的?按摩这技能要记的东西很多,对人体的骨骼要很了解,但他却很快上手,一做就做了八年了,可以说是懂按摩的高手了!有些正常人都不一定能学得那么好,但他却证明了自己……

  我二家姐那时经常呼吸不顺畅,请他按了一下背后的骨骼后,顿时舒服了很多。我在旁看着他一边按摩,一边说骨骼,感觉就像看着一位大师。

  身体有缺陷的他竟然活出了有很多正常人都活不出的生活状态,比如我,那时的我仿佛产生了一种他是健全,而我才是有缺陷的错觉。

  我,我都找不到自己有啥一技之长,好down啊……

  出生带着缺陷的他是不幸的,因为他无法更好地看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但成长的他却又是幸运的,因为上天没有给他完整的健康,却给了他异于常人的天赋,让他活出了自己如正常人一般的状态。

  上天是公平的,拿了你的,总会补偿给你。同样地,给了你的,也会拿走一些作为利息。

  也许,我就是属于后面的那一种……

  小时候过得太幸福了,以至于现在已经被剥夺得所剩无几。

  婚礼的第一天晚上,表哥健请大家去KTV唱歌,玩得还算可以吧。反正,我就是一个安静的存在,就像《洋葱》。

  婚礼的第二天中午,尴尬了……

  我们要准备回程了,出门的时候看到一个陌生的妙龄女子在门口边,我还以为是小姨丈的亲戚呢,所以我看了她一眼就走过去了,没有打招呼。毕竟,我就是这样一个不懂得交际的人。

  但,之后我才发现,天啊!她就是表哥健刚娶进门的妻子呀!我的表嫂啊!

  化了妆和卸了妆的区别,凌乱了我,也尴尬了我……不得不说,表哥健好福气,娶到了一个那么漂亮的妻子。

  再之后,大家去了一趟小旅游……

  因为感觉很淡,所以就淡去吧……

  我可以活成什么样子,过去的我真的想不出现在的我,而现在的我也想不出未来的我。

  但,彼时彼刻,此时此刻,彼时的我,此时的我,是可以决定自己要活成的样子的。

  一念之差,没有如果,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改变了就改变了,沉沦了就沉沦了,自己如今或未来的样子都是自己一手雕琢出来的,是好或坏,全在自己的手中。

  嗯,我现在的这个样子,我喜欢吗?

  若不喜欢,我该怎么修补?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而我,却一点都不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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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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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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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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