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252章 回忆小插曲(三十四)
  《值、惜、恒》——2014.11.10xǐυmь.℃òm

  你有没有试过,你很想得到一样事物,但是以你当时的能力还很难得到它。于是,你为了要得到那样事物而努力了好久好久,久到都有点淡忘了,甚至不知不觉就追求另外一些事物了。又过了好久好久,你以前很想得到的事物,对于此刻的你而言,已经是很容易就能得到的事物。可是,你却对那样事物没感觉了。

  就好像我小时候好想得到一样特别吸引我的玩具,但是价格好贵好贵,家人也不会答应买那么贵的玩具给我。而那时,我也还没有经济能力,那就存零钱吧。可是,存着存着,我会忍不住花费。就这样,存到我都长大了。就算后来有能力买那玩具,那玩具也对我没有吸引力了。

  是不是,每段时光都有每段时光的追求,一旦自己在某段时光里追求不到自己想要的,待到跨入另一段时光后,一切都会变质?

  若是的话,等待就没有意义了。因为等来的,也许不再是自己想要的了。

  还有一种,有时自己明明得到了自己想得到的了,却连快乐也没赶上,就又去拼命追求另一样事物。有追求是好,但是,这是不懂得珍惜快乐。同样地,对以前的努力没有足够的认同。快乐,是对自己努力成果最好的认同证明。辛苦了,得到了,就要歇歇去享受自己的成果。歇够一段时间后,再以最佳状态去开始下一个追求。这样的追求,才是快乐的追求。

  突然就想到,我现在还处在人生非常美丽的年华里,如果我追求的,我不够努力去追求,总是在等待,那么待到错入另一段时光,可能那追求就会成为一种没解药的后悔。

  既然如此,我就要更新一下我的世界观了。

  在我走向未来的道路上,我不但要相信“没有什么是白费的”,还要带着及时行乐的心去努力坚持追求我想追求的。

  “没有什么是白费的。”这句话能让我在任何时候都能看到自己过去的脚印,能让我对未来还充满希望。

  及时行乐的心,能让我珍惜眼前的快乐,不让快乐在等待中变质。

  努力坚持去追求,是不希望自己半途而废,且不想错过那最适合时光里的快乐。

  简单归结为三个字:值、惜、恒。

  《我算是改变了一点点命运吗》——2014.12.15

  家人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找人算过我的八字。

  算八字的人说我五岁前是很多病的,非常虚弱。过了五岁之后,身体会好一点。过二十岁之后,开始上运。还有,说我没有大学读,最多只能读个中专。

  这些事是我长大后,家人才告诉我的。这八字,可以叫它为“命运”。说它迷信也好,不迷信也好。五岁前的我,的确很多病,几乎每天往医院去。五岁后,身体的病也少了。至于读书嘛,我读到了大学耶。

  所以,那时我觉得算命的人说的不算太准哟。

  结果,大学数学的补考一直不过,终于,最后还是不过。所以,我的大学没有毕业,只能算结业。上网查了一下,发现,大学结业证只能算是中专水平的毕业证。于是,我又懵了。原来,我还是活在那“命运”里。我没有改变到“命运”……

  然而,上天让我做乐天派,也有它的理由,我看得开。

  在某种程度上,虽然我没有拿到大学毕业证,但是我已经感受到了大学的生活。换言之,我还是读到了大学,那就是意义。

  有一句话这么说,天空没有留下我飞翔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所以呢,我算是改变了一点点命运吗?

  《我和这个男人》——2014.12.24

  一个男人——比我迟一天来到这里工作的男人。

  这个男人,不是帅锅,不是纯男,更不是暖男。

  这个男人,有胡渣,有老婆,有子女,还有隐约发亮的地中海。

  是的,这个男人目测至少比我大十二个生肖。不过,我想,实际上,他应该还是年轻人来的。

  这个男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很腼腆,也很勤奋。当时,我就有点被他感染到了,打算向他学习。

  可是,当这个男人和我熟悉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就变了。他变得经常喜欢损人,喜欢讲黄段子,喜欢偷懒,嗯,特别喜欢损我。或者,不能说是变,而是他有可能本来就这样。

  不过,我还是会和他好好说话,毕竟,他有时实在太可爱了!

  他每次在我面前搬起重物的时候,他就自豪地问我:“我猛不猛?”虽然回答起来有点别扭,但我还是会笑着给他个赞!

  有时他看到我工作的速度很快时,他就会笑着说:“小伙子,好猛呀!”

  于是,就有了“猛男”这个称呼在他和我两个人的嘴上叫来叫去。

  我和这个男人之间没有发生过多的趣事,都是平平淡淡又略有小小内涵的笑点。

  这个男人喜欢赌,无论有什么可以赌的机会都不放过,就连我问他还有几分钟下班,他也要和我赌他猜得准不准,赌注还是红牛(饮料)。

  今天下班去饭堂的途中,我第一次用手搭他的肩膀。其实,我从小到大都很少会用手搭别人的肩膀的,累计不超过十次。

  当我的手搭在他肩膀的时候,发现他的身体好瘦小。那一瞬间,感觉自己好像搭了自己的女朋友一样。哦不,这不对,我都没搭过喔。反正那感觉,就好像搭上了一个娇小的灵魂。哦不,这样讲也不好。呼,算了,反正反正就很什么什么的感觉啦!

  今天下午,技术员各给了我和这个男人一颗槟榔嚼。当我嚼得正精神的时候,这个男人带着笑咪咪的眼神走了过来对我说:“小孩子,你知道槟榔有什么作用吗?”

  我继续边工作,边嚼槟榔,敷衍地回他一句“不知道哦。”

  他就笑得奇怪地凑近我的耳朵,有力地说出了两个字:“杀精!”

  顿时,我手里的工作立刻停了,嘴咀嚼槟榔的速度也变慢了,眼神有点怀疑地看着他。

  他又装作很认真地问我:“你不信?”

  我轻笑。

  他开始解释了:“我告诉你,槟榔是我们这些结了婚,有了孩子的大人吃的。小孩子吃不好。哈哈哈!”

  “呵呵呵……”我冷笑。

  “你还是不信?”他边笑边问地去工作了。

  他一转身,我立马就把嘴里的槟榔吐到垃圾桶里了。

  哎,这个男人不算坏,只是染上太多坏毛病而已。总体来说,他还是善良的。

  他卖萌的次数和卖萌的曝光率都比我高呀!

  呵呵,这个男人。

  我和这个男人,呵呵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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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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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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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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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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