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249章 回忆小插曲(三十一)
  《婚礼前后》——2014.10.1

  我以前总觉得“结婚”这个词,离我还有很远很远,可当我最小的亲家姐也结婚了的时候,我的想法开始产生了一点变化。

  变化的过程,是婚礼进行的过程。

  等待婚礼的开始,是很漫长的电影。电影里,几姐弟在闲聊、拍照、哼歌……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过程中,也等待着大家姐的到来,小家姐的化妆归来,期待到齐的几姐弟与阿婶的一张合照。

  等待中,伴娘先到。一个,两个,三个,以为就这样了。待到今天成为新娘的小家姐归来后,才真正见识到小家姐那姐妹团的强大阵容,有九个伴娘!

  好了,能拍照的时候,也得排队。伴娘多,有时也是挺烦的,我排队排很久呐!

  等了多年,终于有一张几姐弟到齐的合照了!好开心!好感动!

  很多亲人都送了金首饰给小家姐。可是,我还没有能力买得起金首饰,只能买一份小礼物——普普通通但却有浪漫气息的情侣戒指和情侣手链。

  我好害怕送这份礼物。因为,礼物无法和金相比。还有一个原因,小家姐的房间里,有太多伴娘了,我害羞……

  然而,勇气还是会在某刻爆发的。我鼓起勇气走进小家姐的房间,在几个伴娘的面前,送出了我那小小的心意。

  虽然我送出礼物的时候,不太会说话,但是,这真的很难得了。我这么多家姐,我只参加到她的婚礼,而且,还送出了作为弟弟的心意礼物。

  看着小家姐她笑的时候,我的心真的好感动!原来,看着自己的家姐出嫁,心里会那么有感觉的。可惜其他家姐的婚礼,我没参加到……

  之后,新郎带着伴郎团队来了!果然,也是强大阵容!

  从新郎带领伴郎攻入新娘的房间那一段过程,可以说是非常激烈!不过,我并没有太投入,我太安静了。

  新娘的伴娘团会关住大门,然后在楼上向楼下的伴郎们喷彩喷。五颜六色的雪花,就这样落下了。

  可是,一旦被雪花染成了五颜六色的伴郎们冲进了屋,那就疯狂咯!绝地反攻!伴郎团也同样用彩喷来回敬伴娘团。

  我只是当个开心的旁观者。虽然偶尔我也会被喷到,哈哈!

  在新郎冲进新娘房间之后,还会有不少趣事的,不过我不在第一现场。

  在第一现场里拿着相机冲锋陷阵的,是我的三家姐。她拍下了伴娘团被伴郎团攻下的全过程。可惜,我今晚无意识地删掉了她努力的不少成果。

  看着伴郎团和伴娘团的激斗,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我以后的婚礼,也会这么疯狂吗?

  虽然挺快乐的,但是太暴力了,我不是很喜欢那种方式。不过,那种快乐的气氛,真的令我好向往。

  再之后,就送嫁,车好多。

  一点一点地看着婚礼进行到结束。

  我又想:我该如何才能给得起未来的她一个美好快乐的婚礼?

  人生观突然加速,开始肯去思考结婚的问题了。追求自由的感觉,似乎自愿慢了下来。有一种好想好想去工作的特别感,好像我的婚姻就要来了,我得去准备属于我的婚礼。

  白天过后,小家姐的婚礼已经成为美好的记忆。

  我走在人来人往的拥挤闹市,仿佛只有我一个人在走向未来。若她还没出现,我该如何更好地走向未来?

  无意中,看到一个摆路边摊的女孩子。她长得很漂亮!我瞬间被她吸引了!

  被她吸引,不是因为她的漂亮,而是她的美。她在笑,很自然地微笑着,就算没有顾客。

  如果,生活能像她那样自然微笑地面对,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看着那美丽的路边天使,再望望夜空,我想,婚姻来的时候,我会懂的。

  《刘海,不见之后》——2014.10.7

  已经忘记了我之前为什么突然要把刘海给剪了。把刘海给剪了也就算了,还把发脚给剃得接近了光头。也许是冲动,也许是因为贪新鲜,不过怎样也好,刘海不见了以后,我又有了新的体会。

  在决定要把刘海给剪了之前的几个小时,我还和阿婶笑笑地说自己要剪个超短发,然后带个帽子出门。阿婶不太喜欢我剪短发,她比较喜欢我留有一点刘海。因为我小时候的头发几乎都是阿婶她帮我剪的,都留有属于爱的刘海。不过,既然我想剪短发,阿婶也不会反对。

  好,骑车去买了一顶鸭舌帽之后,就去帮我剪了一年头发的阿姨那里剪头发。一年里,我都没有剪掉过刘海。阿姨她突然听到我要剪短发的时候,有些吃惊。是的,我更吃惊。看着剪刀,断去我刘海的那一刻,心狠狠地一痛。我是那么的自恋,而自恋的最佳配角就是我的刘海。我要剪短发的这个决定,是不是要挑战我内心深处有着权威的自恋?

  看着镜子里那个超短发的我,一点都不适应,甚至有点排斥。阿姨看着我这个发型,笑了一下。或许,真的太别扭了。

  离开阿姨那里之后,我就戴上鸭舌帽骑车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我真的好像太迷恋刘海了。洗头的时候,倒了平常分量的洗发液放在头顶的时候,那种感觉,好像森林一不小心就成了荒地一样。连挠头的劲都没有了,非常不习惯。不过,有点好处,头发干得超快。有时,甚至不需要用到毛巾来擦头发。

  继续看着镜子里短发的自己,是呀,这才是真正的我呀。如果我接受不了眼前的这个我,我如何能做到真正地爱自己?以前我总喜欢用刘海来掩饰自己,现在没刘海了,怎么掩饰?果然,自恋的魔力总是强大的!戴上鸭舌帽之后,斜四十五度角,刚好替代了我的刘海。然后,自拍几张,继续发表心情。

  我好想知道,认识我的人看到我这个短发之后是什么反应的。的确,各种反应都有。好看的,难看的,成熟的,阳光的,瞬间老了十年的……我习惯着。特别是,只有几岁的小外甥都说我的发型丑……

  出门的时候,我一定要戴着帽子,否则我就怕别人笑。这就是我想太多的毛病。

  之后有一次,我赶着回家,由于太急促了,因此忘了戴上帽子。赶回家的时候,没有感觉任何的不妥,好像刘海还在一样。直到回到家的时候,才突然想起自己没有戴帽子。不过,不重要了。我知道一切都是自己想太多。我的头发剪短了,在看惯了我有刘海那发型的人心中,的确可能有点不习惯。可是在不认识我的人眼里,我有刘海和没有刘海根本就没有区别。有时候,别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

  慢慢地,我可以不戴帽子出门了。看着镜子里的我,反而有点越看越顺眼了。我想,刚开始对短发的排斥,只是因为不熟悉而已。熟悉了之后,一样是爱的。

  全身心地接受自己,才能好好地爱自己。有刘海的,是自己。没刘海的,也是自己。何必为了所谓的面子,而排斥其中一个真的自己?偶尔尝试去做另一个真的自己,感觉也是不错的。人生只有一次,却可以活出好多个自己。

  还有,刘海不见了以后,骑车在路上看到靓女的时候再也没有装逼的心了。因为,装不起。哈哈!

  昨晚,不知为何内心很空洞,于是就用微信唱歌给初恋听,并表示我想不开,单纯只是想唱唱歌。她以为,我是在开玩笑。

  我不想说太多,我只是想唱歌。先唱了一些半生不熟的韩语歌之后,我就开始唱这几年我为她写的其中几首歌。为的只是,表达一种心情。我想让她知道,因为她,我可以写出这些属于我的歌。因为她,我能走出令我想不到的成长。纵使我的成长,在她的眼里,不算什么成长……

  当她知道我的唱歌是真的之后,表示一笑而过。是的,这是最好的反应了。这种淡淡的冷,已经比以前的严寒不知暖和多少倍了。我该感激的……

  我经常想,如果我当初没有和她在一起,我现在到底会是什么样子。但正如她所说的,如果没有如果,只有结果。是呢,结果她在爱里成熟,我在自爱里成长。Χiυmъ.cοΜ

  分手之后,我总以为自己不会留恋她。一次又一次地,靠近她,以为会有希望继续下去。然后,一次又一次地,远离她,带着失望的心在自己的世界里治疗。在那一次又一次的失望里,心的痛感总能把泪催出来。可是久了之后,一次又一次地,心已经适应了那种痛感。甚至,不觉得痛了。或许,是麻木了。也或许,是不爱了。

  听说,爱一个人的时候,对方开心,自己会跟着开心;对方不开心,自己也会跟着不开心。有时,当我看到她发表一些开心的心情时,我并没有开心的感觉。当我看到她发表一些愤怒或有点怨气,还有伤感的心情时,我也并没有不开心的感觉。所以呢,这是不是可以证明,她已经成为了我曾经的初恋?

  “曾经”一词,验证了过去。是的,我当初爱过的那个初恋,已经完全留在了过去,在过去里开心地笑着。换言之,我爱过的,是初恋,而不是那个作为我曾经初恋的人。时间,能改变很多,包括你,我。

  看着自己终于不再为了那段过去而心痛的时候,特么欣慰。

  感激她给了我一段短暂而美好、连初吻也没有的初恋,让我在想太多的世界里自生自灭地成长。让我的好,还能留给未来的另一个她。

  刘海,不见之后,想东西的角度也开始变了。不知,当刘海长回来的时候,我会不会后悔写了这篇东东……

  呼,路总要走,写了就写了。

  若要后悔,我就再把刘海给剪了。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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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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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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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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