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247章 回忆小插曲(二十九)
  《生活如今天》——2014.9.11

  生活,是平平淡淡的说。每天过的日子,几乎都是沉浸在大致的重复里。重复,有喜怒哀乐,所以生活爱它。

  我爱生活,可是不怎么爱重复。枯燥无味的感觉令人厌烦,我比较爱新鲜。这样的话,不就矛盾了吗?我爱生活,却不爱重复,那怎么算得上是爱生活呢?

  呼呼,或者是我笨而已。无论我喜欢或不喜欢,重复一直都在。自己总会循着内心的感觉去做自己的事,那也是重复。换言之,我也是爱重复的,只是这种重复里有一种特别的开心,不像那种烦闷的重复。

  是不是说,其实每个人都爱生活,只是爱的生活方式不一样而已?不知道呢。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定相同。

  呼,要表达点什么呢?怎么感觉这段时间,我的思绪都是那么凌乱的?是的,这也是重复,我不喜欢的重复。

  如何去令自己不喜欢的重复带来快乐呢?不知道呢,那是一种很特别的变数。

  今天,也是和很多的昨天一样,重复着。不过,有点特别的变数。

  一大早就要收拾昨天留下的残尾,几番周折,终于搞定后,嗯,要寄快递。

  我是在外租房的,每天晚上在家吃完饭就会出去。

  所以呢,我早上正要出门去寄快递的时候,才突然记起来,我的裤袋好像只有几块钱而已。咕噜咕噜。虽然我只是要寄一张很重要的纸,但是邮政快递的收费是很不一般的喔。哦噢。好吧,真是“惊喜”呀!回家……

  回家的路上,阳光依然灿烂,天空依然湛蓝,菜菜们依然在等着我。美好的重复,习惯了,会有点麻。

  到达自家的菜地,干活,也是一样的。挑水给菜菜们滋润,还有为菜菜们寻找真爱。

  不过,特别的变数会产生作用。

  回湖南老家的二家姐给啊婶打来了电话,讲了一个好神秘的话题,关于佛的。如何如何神奇,令人惊叹,这些令我的好奇感想起了新鲜感。有点意思。

  继续大部分的重复,已经到下午。

  天要下雨,我忙着割菜菜,所以没有为在路边的“闪烈”盖上挡风雨的布。

  雨慢慢大了,风也渐渐强了,我一边割菜,一边不安地看着在风雨中的“闪烈”。

  “闪烈”才来我身边没多久而已,我不忍心让它淋雨呀!但突然地,我想起了在前几天的一场风雨里,身上盖着布的“闪烈”总是站不稳,总是被风吹倒在地。而这时,眼前的“闪烈”,在风雨中的“闪烈”,并没有倒在地上。它站得很稳,很酷!

  或许,经历风雨,它才能更强!

  如果那挡风雨的布是一种能保护它的安逸,就说明,安逸并不能令它成长。它需要的,是如磨难般的风雨。那,才是它成长所需要的最好营养。

  看着“闪烈”,心中很激动。那么,我自己呢?呵呵……

  之后,雨过天晴,“闪烈”看到了新的阳光。

  我也割完菜菜了,回家喝粥去。

  在家,几岁的小外甥也刚刚从幼儿园回来,他依然那么活泼好动。

  不知,我已经多久没有留意过孩子天真的可爱了。呼,感觉自己的心,可爱不起来了。

  我喝粥,小外甥也在旁喝粥。喝着喝着,他不小心碰到遥控器掉在地上了。

  他正要捡,不过,我帮他捡了起来。本觉得,这只是一个很平常的动作而已,没什么特别的。但没想到,有了特别的变数,所有的感觉都会变。

  小外甥立刻就很不爽了,用一口有着BB口音的可爱普通话讲:“我要自己捡!我要自己捡!”然后,他又拿着遥控器放到地上,再自己捡起来。

  我看着都有点哭笑不得了。是呀,孩子的天真可爱就是这么显而易见的,可我怎么那么少发现呢?呼,怎么都好,重复里有变数,就会有新感觉。

  再之后,继续去地里干活。

  黄昏,天空的云好美,每天都不一样。我总是边干活,边拍照。所以,我不是一位合格的农民。

  每次拍到好看的黄昏,我都会无比喜悦。不知为什么,但就是好开心!

  拍到的好看照片,我会发到微信和扣扣空间,感觉就会好满足。这也是我精神世界的一部分。

  一天下来,我几乎都在重复着前一天的事。不过,不完全是前一天的事。因为有特别的变数,令今天有了新的感觉。

  生活就是不断地重复,处于平平淡淡之中。然而,快不快乐则取决于自己是否能在重复中看到变数,是否能真正用心去体会那变数。

  生活就是这样子的啦。别以为有钱人就一定会天天快乐,重复无处不在,久了腻了,没有特别的变数,就算过着皇宫一样的生活也是枯燥无味的。琇書蛧

  生活如今天,在每个今天里寻找变数,或自己制造变数来让重复产生新的感觉。那么,快乐就来了。

  想快乐?

  爱生活,爱自己吧!

  《这一天》——2014.9.19

  这一天,太多感受的一天。我想说很多,但是太累了。还是写完几句精简版的体会后,就睡觉吧……

  心想事成是不错的,但是需要付出足够的努力。

  人生迷茫就好比骑车迷了路,兜兜转转不但消耗了体力也找不到方向,还让本存希望的心也变得疲惫不堪。

  迷路不可怕,只要你记住你有一个大的目标。就像,我一直跟着G107国道骑。就算迷路了,也可以兜回来,因为G107国道好显眼。如果人生有一个大的目标,其他的所有小目标都伴随着它,那么迷茫就只是一个小考验了。

  本以为拥有了地图就不会迷路,但那只是自欺欺人。不要怕迷路,因为你很有可能会在迷路中成长。

  做自己以为做得到的事,结果做到了,很开心!做自己以为一定做不到的事,结果做到了,却想哭了!

  突破是好的,但是不顾后果的突破,真的很容易失去生命。除非,你是要去做一件很伟大的事。

  路没有一帆风顺的,骑到半路,总会有些天杀的东东挡住你的去路。但,也只能忘记那些东东,继续前进!

  路边经常能看到具有诱惑力的异性,好希望自己也可以拥有这样的异性。但是,谁知美丽的背后是什么?

  当一个人饥渴难耐,精神散漫,身体疲惫,而距离目标还有很远时,是很容易陷入脆弱的。然而,恰恰要考验人的地方,就在这。

  回忆这东东当然是美好,不过不及再次亲临其境的时侯,因为那时的回忆似乎能令你有时间倒流的错觉。

  当某些回忆被埋在了地下,除了感叹,那就是祝福了。

  拜神不一定是迷信。因为当一个人真诚地拜神时,内心就会重回单纯的状态。其实,拜的,是自己的心。

  不是每段回忆都一定要拾回,有些回忆安静地停留在那些年,或许更好。

  如果人生的路上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前进,那么遇到问题就要自己解决。就算突然脚抽筋,内脏疼痛无比,全身动弹不得,也不能后悔。因为自己选择的路,自己就得接受后果。

  突破如果无法令你死亡,那么就会是重生。

  没有什么值不值得,开心就好!

  有时上坡很辛苦,就像生活遇到了困难,你可能会很难受。不过,要知道,失去的,上天肯定会还你。当我回程的时候,之前辛苦的上坡,都是轻松的下坡。会觉得,没有什么是白费的。

  骑车骑到脚抽筋,骑不了了,就推着车一拐一拐地走。因为我知道,目的地就在那里。我离它,只会越来越近。

  因为脚抽筋,上坡路我都是推着车走的,尽管坡不陡。不过一些妇女都能轻松骑车上的坡,我也做不到了。很多异样的眼光都会投在我的身上,我只能笑笑着对自己说:“别在意他们的眼光,他们不知我今天骑过的路程有多长。”

  当我实在撑不住的时候,想放弃的时候,却发现,终点就在眼前了。那一刻,才明白不要轻易放弃的智慧。

  呼,好了,几句说得有点长了。下面来几句特别不爽版的!

  好不容易租到一间三十块的房,想上个厕所。嗯?马桶洞里怎么有东西的?仔细一看,顶!竟然是用过的安全套!顿时,没有要拉便便的欲望了。

  出去找家饭店吃个饭,我很文明地点菜了。不过,那个负责帮客人点菜的妹子却对我爱理不理。我是透明的吗?

  回住宿的途中,看到一位年轻妈妈在教育哭着的小儿子。可能是她的儿子不肯跟她回家吧。于是她就假装要开电单车走,已经开动了。她的小儿子立刻哭着喊“不要!不要!”还用力地推她的电单车。结果,她连人带车跌倒在地,愤怒地站起来,狠狠地打小儿子。额,这教育,是多么痛的领悟。

  好了,我困了,想睡了。

  脚脚需要休息,我的心灵需要休息,我的眼睛需要休息,全世界都需要休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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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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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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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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