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天空会灰。灰了,我就会想很多,想这样子,真的好吗?
每天早上骑车骑几公里去上班,有时赖床会为了不迟到而在交通非常恐怖的小路上飞驰,还要空着没有早餐光临的肚子站着上班一个上午,然后匆匆午饭完,便在书屋里半清醒半钓鱼地感受书的魅力。待到短暂的中午一闪而过,就继续站着一个下午的班。再到匆匆晚饭,玩玩手机,又是晚上的站着上班。一站一站的,就是一天了。这样真的好吗?
我想,应该是好的吧……
虽然每天骑车几公里,但是这对于想锻炼身体和保持身材的我来说,是很环保的健身方式哟。如果赖床的话,那更好!因为潜能总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得以爆发。平时骑车到公司一般要二十分钟,但是若赖床了,只要十五分钟,甚至十分钟。我常常被自己惊到,很难想象在上班高峰期,在那么强大的车流人流中,我竟然可以穿梭自如!
没吃到早餐的话,就留下教训,提醒自己不要赖床了。站一天上班,刚开始时,是很累。久了,就觉得非常自然,比坐着还要舒服,前提是不能有无聊的感觉。
可以看书,可以玩玩手机,证明自由还是有的。只是时间比较短,正因为这样,来之不易才更令我懂得珍惜。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进步一点点,每天都在积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看来,这样很好。
工作如此,情感呢?我想,也是,这样很好……
《未恋的记忆》——2013.11.28
她的眼睛,泛着令人怜爱的泪光,美得令人疼惜。我轻轻地擦去她的泪,亲亲地在她的额头轻轻地吻一下。然后温柔地抱着她,温柔轻抚她的头。在我一句一句的安慰里,她安心地睡着了。再轻轻吻一下她的唇,就这么看着她睡在我的怀里……
呼,这不是真的。是我小时候六七岁经常幻想的画面,可能是电视剧里太多的感动影响了那时的我。感觉那时真的好天真,不过天真得令现在的我望尘莫及。看来,是比不上小时候了。纯洁的心,还是战胜了被污染的心。留下这点纯洁的记忆吧,我怕有一天会忘了……
未恋前,又有感觉的,当属读初二的那年了。感觉有点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电影里面,沈佳宜用笔戳柯景腾的那个画面。好怀念那种感觉,刚看这部电影时,我真的有被触动到心弦。
那年,我就是坐在她的前面。她的成绩是名列前茅的,我大概是中上水平。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爱管我。我上课不认真听课,她就会用笔戳我后背或用脚踢我的凳子。
其实,我好喜欢她管我的那种感觉,所以,我总是故意装作不认真听课,让她用笔戳我,用脚踢我凳子。我好珍惜那种独特的幸福,可惜,我总是个胆小的人。
我知道,她只可以是好朋友,我从来没有露出什么情窦初开的蛛丝马迹让她发现。那时最期待的话语,就是她叫我的另一个名字(别人乱起的)。
呼,遗憾太多,弥补不了,我错过最多的,就在那一年。整个初中,我记忆最多和最深的,只是初二。
现在,把这些记忆存下来,还是那句话,我怕我忘了。现在,已经有很多都淡忘了,头脑要革命了,留下点资产以后会有用的。
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那我会回答:”会管我的女孩子。”
会,这个字很独特。不是完全的”妻管严”那种,是适度的严。比如,女的一般会搂着男的手走路,管得太严的,是完全地紧紧搂着,松都不能松。而适度的,是可以搂着手,可以牵着手,最后最远只能是尾指勾着尾指。这样,既有自由,也不会完全分离,这里面蕴含着更深的爱与信任。我爱的,就是这样的适度爱情。
未恋的时光,已经沉睡了……
未婚的时代,还在打拼中。
好好珍惜此刻的自由,因为我不知哪一天,会突然忘了自由。
《当相亲来得突然》——2013.11.29
下班回到家,想念父母,打了个电话问候。他们两老健康就好!
除了嘘寒问暖,阿婶竟然有了叫我相亲的想法。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听到”相亲”的时候,我觉得好害怕。好像,有种说不出的压抑。反正呢,是打算叫我过年回家相亲的。但是公司的年假只有五天,所以,应该相不成。
相亲的背后,是父母日夜期盼的那天。我也懂,我也想快点到那天。可是缘分的脚步总走得那么慢,都赶不上父母头发花白的速度。
我该怎么办?随便找?不可能。找对的,谁知道在哪里?所以,只有相亲了吗?我想否定,却没有心来否定。
亲爱的啊叔,一定好想好想看到我结婚生子的。我不忍心看他在恢复健康的期间那么的失望。我该赌上我的未来吗?我不知道……xiumb.com
孝,我真的做得到吗?电视剧里经常看到的剧情,终于在自己身上上演了……
或许我可以乐观一点地对自己説:“说不定,对的人在相亲里就碰见了呢?”
在缘分还没来得及出现的日子里,我也只能这样想了。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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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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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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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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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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