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213章 重蜕(三十五)
  每一份新工作的开始,通常至少都会有一个同事扮演着老师的角色,那个同事会告诉你这家公司的现状以及员工的生活状态等等。

  而对于我而言,在dsx中扮演着老师角色的同事,就是上一篇提到的宋哥。

  宋哥,来自gui.zhou省的我并不知道的某个城市的某个村庄。他比我大几岁,看起来有点小沧桑的感觉,不过他的相貌算是帅哥类型的。如果,他愿意刮刮胡子的话……

  与他有交流的开始是在我上班的第二天,因为那位拥有强大地中海的大叔已经放弃了继续干下去的念头,所以我顶替了他的岗位。也因此,有了现在。

  两人负责一样产品,宋哥负责开机,我负责产品的质量。一开始,我们双方都只是空气的存在,慢慢地,有了微笑,继而有了些许话语,再久一点之后,嗯,话题爆炸了!

  引爆话题的导火线不过是我为了缓解两人如空气般存在的尴尬而随便问出的一句:“大哥,你在这里做了多久了?”

  嗯,本来我以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问答而已。然而,他似乎等这可以好好说话的机会好久了,所以,我很自然地成为了一位优秀的倾听者。

  他摇摇头地回答:“我来了好几个月了,几乎天天都上班,累死了!而且,女孩子又少!”

  我疑问:“我们车间不是有女孩子吗?”

  他叹气:“呼,哪有女孩子?我们车间的人本来就不多,女的也就那么几个,而且都是结了婚的!都不年轻了呀……”

  我问:“我们车间最年轻的女人是几岁呀?”

  他眼睛转了转,想了想,答:“额,最年轻的,嗯,应该就是开最后面那台机的那个了,大概三十岁吧。人家的小孩都会打酱油啦!”

  我笑得不以为然:“那二楼装配不是有挺多女孩子的吗?”

  他开始散发出了讲大道理的气场:“就算有,你也泡不到呀。你看,我们和她们的上班长度和下班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你想想,如果你找到了一个在二楼工作的女孩子,那么你们有时间谈情说爱吗?你中午吃饭的时候,她还在上班。到你中午吃完饭后开始上班了,她才下班吃饭,晚餐也是。最后到了晚上你加班完回去洗了澡都可能睡着了,但她都还没下班。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好好谈恋爱吗?更何况,你也根本没机会泡二楼的女孩子,机会都被二楼的男生给垄断了,毕竟他们能天天碰面呀。唉,进到这里,简直就是单身汉的悲哀!”

  我懵懵地点点头:“嗯……”

  然后,我又问:“那么三楼办公室的女孩子呢?”

  他摇摇头:“那不用想啦,你觉得坐办公室的白领会看得上我们这些在一楼打杂的员工吗?最好不要自取其辱,留点尊严给自己。”

  我依然懵懵地点点头,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他愣了一下,然后露齿笑:“这个,其实只要心地好,两个人合得来,过得舒服,那就行了。”

  嗯,我喜欢他的这个回答。

  不过我还是疑问:“你对你喜欢的对象没有一些要求吗?”

  他很正经地回答:“需要什么要求?只要两个人合适,过起来舒舒服服那就行了。没钱,两个人可以一起辛辛苦苦地攒钱,那也能过日子。如果别人觉得我的老婆不漂亮,我只想说,老婆是我的,又不是你的,关你什么事?如果看到别人家的老婆漂亮,我也只想说,那是别人的,又不是我的,关我什么事?其实,不是漂亮的女人都是漂亮,就像别人觉得某位女明星很漂亮,但我一点都不觉得,我倒觉得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更漂亮,应该是说,那个内心……很……”

  我微笑:“心灵美。”

  他抓住了一丝曙光:“对,心灵美!那样的女孩子才是最好看的!毕竟,人都会老嘛,再好看的样貌也会慢慢变丑,但是内心的美只会越来越美!”

  我一边检查产品,一边微笑地点点头。

  他继续:“还有,钱多也不一定就是好的,如果两个人没有感情,说话没有温度,那有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就像我隔壁村庄有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有钱人,对,是很有钱。但男的总是去泡夜店,去玩,而女的就在独自守在家里。就算男的回家了,两人也都是没什么话说,没感情交流。这样的冷冻关系,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还不如有一个贫穷但却可以一起舒舒服服过日子的另一半。”

  感觉,他说得很入我心。

  他继续:“说到钱,我觉得那些整天抱怨自己父母不是有钱人而不能让自己成为富二代的人简直就是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能力,他们父母能把他们养成今天这样已经是尽了他们最大的努力了!说得那么扯,为什么他们不自己去努力当个富一代而要埋怨自己的父母不能让他们成为富二代呢?真是的,简直就是扯!”

  虽然有点愤青的味道,不过,我觉得他说得很好!这的确是事实。为什么不自己努力去当个富一代呢?

  之后,我把话题重新拉回到了女孩子上,他讲起了他年少的不懂事……

  那年,他还是一个十七岁的青葱小帅哥,混迹于一家女员工人数占总员工人数百分之九十九的印花厂。而当时的他,是那百分之一男员工人数中的百分之零点三技术工人数的修机工。

  犹如活在女儿国的他,身在福中不知福,整天想到最多的,是玩。

  有一天晚上,他和他的堂弟在打桌球。突然,背后有人碰他。

  他奇怪地转过身看,嗯,是印花厂里的一个女孩子。

  他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干嘛?”

  那个女孩子说想带他去一个地方。

  他表示非常不愿意,因为他当时和堂弟打桌球打得正开心呢。

  之后,那个女孩子找来了好几个女闺蜜一起来把拉他走。毕竟,他当时年轻,力气也没几个女孩子加起来的力气大,所以被拉走了。嗯,对于他此处的描述,我甚是怀疑,感觉他还是有自愿跟那女孩子走的倾向存在的。他堂弟,自然也跟着一起走咯。

  到了工厂那已经没人的小饭堂后,他才知道原来是那女孩子的姐姐生日。

  于是,他就郁闷了,她姐姐生日拉他来庆祝干嘛?而且,自己又不知道,没有准备礼物,心情复杂。

  不过女孩子对他表示,不需要礼物,人到了一起庆祝就好!

  好吧,他就放开心地和她们喝酒庆祝,喝到大半夜,醉倒了一片,无论男的女的。

  当时是春天到来不久的时节,醉倒在半夜的他被冷醒了,于是一个一个弄醒醉倒的其他人,准备回宿舍。

  然而,凌晨零点已过,宿舍有门禁,所有人都回不了宿舍了。那怎么办?嗯,找个大凉亭坐成一排,你靠我,我靠你那样就继续睡了……

  第二天早上,他本以为这已经结束。没想到,那女孩子的其中一个女闺蜜是当天生日!

  他表示心里非常郁闷!那怎么办?嗯,那晚又是醉倒了一片……

  醉倒后的他们,没有发生过什么,他也没有想过那个女孩子心里想的是什么。就这样,青葱就过去了,变成了如今的小沧桑。

  他突然感慨:“那时候小,不懂事。要是换做现在,我肯定会抱一抱她的!”

  我笑了:“现在连见个感觉对的妹纸都好难了……”

  他也笑了。

  他的话题还延伸到他家乡的习俗等,对此,我放在心里就好了。

  到了中午和晚上的吃饭时间,一般他都让我先去吃饭,等我吃完后回来再接他的机,然后他才去吃饭。

  一开始接他的机时,我依然是处于懵懵懂懂的状态,因为我依然还不知道那台机器是如何运作的。而且,在从机器里取出产品和小零件后,还要把小零件从一根塑料条上分离出来。

  小零件一共有十一个(部分是相同的),分别要分离出来装在七个小袋子里。而把小零件从塑料条上分离出来的方法是拧和剪,有个小零件还需要反手剪,时间只有二十秒左右。

  如果是熟手,那么二十秒是足够的。但若是新手,那么二十秒就有点像生死时速了。

  因为二十秒之内,如果不把十一个小零件完全从塑料条上分离出来且分别装在七个小袋子里的话,那么在机器出料的时候,就不得不把没弄完的塑料条放下而赶紧去接料,毕竟,三秒之内不接料,物料就会掉到机器下的废品箱从而影响产品质量以及生产进度。接完料之后,又在二十秒之内,要把新塑料条上的十一个小零件和那根还没弄完的塑料条上的小零件一起分离出来且装好,如果不能,那么塑料条就会越堆越多。最后,会变得完全跟不上机器的节奏,从而让人的精神崩溃!嗯,机器是不能停太久的,必须在接下料后就立刻继续运行,所以停掉机器来赶那些塑料条的做法往往只会有一个结果——被领导骂得欲罢不能。

  所以呢,我刚开始接他机的时候,有一种这样的感觉——这就是战场!而我,则是一个不会打仗的士兵。但,战争的出现已经不能允许我有时间去学习如何打仗,只能一边去战斗一边去学习!

  那个过程,手忙脚乱得又有点像手足无措的我凌乱到了极致,感觉自己就快要疯了!因为我的强迫症特别严重,没弄完的塑料越堆越多、打开机器门时眼睁睁地看着产品物料从我眼前掉进废品箱里、伸出手却来不及接住正在往下掉的产品物料、产品物料落到我手中却又异常地弹起来再掉到废品箱里,这些都是令我无比抓狂的瞬间!但,抓狂也只能说明我无能而已……

  毕竟是新手,三十分钟的接机时间,我留下了一大堆塑料条给宋哥。

  他笑着表示没事,之后,他在没有停下机器的情况下,不但赶完了我留给他的一大堆塑料条,而且也完全赶上了机器的速度,甚至还能静静地坐着和我聊会天。嗯,感觉好牛啊!

  他也教了我怎么分离塑料条上的零件比较快,嗯,我记住了。

  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接机,我开始慢慢适应了那种接料和分离小零件的感觉。所以,每次我帮他接机后留在他面前的塑料条都在不断减少,后来,一根也不剩了。因为,我的身体习惯了那种速度,我也可以在接机时,静静地坐会儿唱几句情歌了……

  他的存在,就相当于一位老师。直接也间接地影响了我,告诉了我好多我想知道的关于公司的事,让我得以了解更多自己所处的环境。还有,教会了我如何去面对那台机器。

  如果一开始我是去接那些非常简单的机器的话,或许我现在也提升不了自己的速度和加深对那台机器的熟悉度。正因为困难,勇于面对去突破后,才发现,困难真的能令人成长得更快。m.xiumb.com

  在和宋哥一起负责一样产品的几天里,我知道了那个老女人原来是我们车间主管的老婆,叫做王姐。嗯,虽然她看起来很爱打扮且也掩饰不了她的青春不再,但她至少会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对我微笑。嗯,一个自然的微笑,是一种自然的赞美。所以,我不再称她为老女人了,而是王姐!

  冷面老大依然冷面,不过也会有偶尔冰雪融化的时候……

  上班其实很容易打瞌睡,特别是负责检查产品质量的,眼睛的注意力要非常集中!从而,眼睛容易疲倦。如果晚上没睡好的话,在检查产品的过程中,可能就会出现“钓鱼”状态。其实,就算晚上睡好了,也还是可能会这样。因为,中午没有午觉……

  所以,当冷面老大第一次发现我打瞌睡的时候,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我的旁边大吼一声把我吓一跳!然后,露齿笑地对我说:“手里都没有砂纸,你还用手擦什么?”

  我笑了……

  我笑了,不是我不好意思地笑了。而是,冷面老大是第一次对我笑,我感觉好难得!我是心满意足地笑了……

  宋哥每天早上一般都不参加早会,因为起得晚。嗯,所谓的开早会,不是开会,而是跳舞啊什么的。

  想想,这真的是一家好特别的公司。以前我上班,觉得最厌烦的就是每天开早会听老大反复地像念经一样说着同样的问题。不过现在,换成了新鲜感的,新鲜到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上班的第二天早上,几个队排好,我也就位于我的注塑队。

  之后,那位好像冰姐的女文员就上小舞台上拿着唛说一些特别的话语,然后叫其中一个队上台带领大家跳,嗯,听说这是随意抽的,这就意味着未来某一天我也可能被抽到要上台跳舞。

  嗯,那天跳的是一支好像是拍拍舞什么的。音乐声音好像是这样的:头拍、肩拍、大拇指拍拍、小拇指拍拍、左扭扭拍拍、右扭扭拍拍……

  我们就跟着音乐里的声音说到哪里拍哪里,有几次循环,每一次循环后的速度都不断加快。如果会跳的话,感觉还挺有意思的,只是初来乍到的我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一脸茫然。不过,还是会跟着跳跳的……

  跳完之后,我们要向左转,全体面向公司,双手合十地三拜。一拜国家风调雨顺,二拜父母身体安康,三拜公司繁荣昌盛。

  最后,早会结束,解散。

  感觉,这三拜也挺有意义的。不过,需要内心真的要这么想才是真的有意义,而没有灵魂的形式是没有意义的。

  上班的第三天,跳的竟然是抓钱舞,是我目前比较熟悉的一个舞,多得第一份工作的跳舞训练咯。

  所以,在跳的时候,我不需要一脸茫然了。

  跳舞结束之后,依然向左转,全体面向公司。把自己的右手按在自己左边的心,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谢公司给我们平台,感谢客户给我们订单,

  感恩完后,早会结束,解散。

  之后,因为下雨,所以就停了好几天……

  感觉,熟悉之后,或许会有不同的味道。

  所以,我在适应,我在成长。

  在我们完成那样产品之后,宋哥就被冷面老大安排去开其他机器了,而我继续着我的摸索之路——如何从一个低手逆袭成一个高手。

  嗯,时间会告诉我答案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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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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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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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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