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210章 重蜕(三十二)
  继续着冥冥之中的安排……

  今天,是我开始人生第六份工作的第二天,感觉有好多好多东西可以写,可惜,时间太少了,我只能继续写起近期的回忆……

  如果我没有把那建立梦想大厦的选址选好以及把“地基”打好,或许我又会像人生第五份工作那样撑到第三天就撑不住了。还好,没有如果。

  而我之所以选择了这份工作且能以比较好的心态撑住,这主要取决于我完成了《夜,不能寐》。

  在郑哥找我陪他去找临时工那天的早上,其实我还没有真正完成《夜,不能寐》,因为我还没有弄好属于它的“衣服”。

  所以,那天早上的我,其实还是不能以一个自然的心态去找工作。

  然而,令我觉得意外的是,阿婶在那天早上打电话告诉我,说我三家姐过来深圳了。

  顿时就觉得,眼前出现了一道亮光!嗯,找工作还可以缓一缓。

  那天中午在回家的路上,三家姐也打了电话给我,问我起床没。感觉,实在是太了解我了。

  还有,她说一个多月前就叫我去找工作了,找了那么久都还没找到,还怎么跟她去香港玩吖?语气中带有笑意,虽然好像是在责怪我,但却是很委婉的关心。

  回到家开门见到她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很开心地叫出我的名字。虽然我当时因为缺乏睡眠而无精打采,再加上当时还没找到工作的空洞感在捆绑着我的心,但我的心依然是甜甜的。

  之前和我同是失业的她,已经拼命地工作了一个多月。所以,她看起来好像高了一点,也白了好多。

  嗯,你想长高吗?想变白吗?那就努力工作吧……

  在快要开始午饭的时候,忘了是怎么聊到这个话题的。

  三家姐突然说我小时候真的好可爱!

  那句话很温柔地就温暖了我的心,我是有多久没听到过有家人说我小时候可爱了呀……

  她还问我,她和我二家姐像不像。

  我对比看了看,表示不太像。

  她又问:“那我和你像不像?”

  我脑海中闪过了她小时候的照片,简单地回答:“小时候的你就和我很像。”

  她也觉得这是事实:“是挺像的。”

  也许就是因为我们太像了,所以在几位家姐中,我和她说的话比较多一点和自然一点。

  午饭过后,我和三家姐这对看起来像情侣的姐弟就坐在床边小聊。

  她从包包里拿出了一件长袖的灰色毛衣递给我:“这是我买给你的。”

  我小惊讶:“啊?又买了衣服给我?呼,你上次买给我那件红色的毛衣我因为去了柬埔寨都还没怎么开始穿呢!”

  心里有些小感动在乱动……

  她静静地微笑,然后又拿出来了一件无袖的菱形格子毛衣背心举起来:“这是买给阿叔的,不过好像有点小了,不知阿叔合不合穿。”

  然后,她就穿起了那件毛衣背心,表示男女穿都可以,搭配起衬衫来更好看。还让我帮她拍了一张照,的确挺好看的。

  好像,她还是当初那个出来社会工作后时不时都会给家人买衣服的她。买给阿叔阿婶是应该的,这没什么特别。特别的是,随着我长大已经出来社会工作了,她也还是时不时会买衣服给我。好像,在她的眼中,我这个弟弟一直都是她曾经的那个弟弟……

  是的,在我的眼中,她这个家姐一直都是我曾经的那个家姐。好像,时间与距离并没有改变什么,唯一改变的就是我已经长得比她高了。

  后来,她在包包里拿出了一沓刚发的上个月工资,然后问我:“你还有没有钱用吖?没有的话,我可以给你。你要不要?”

  我违心地摇摇头,说:“不要。”

  她似乎很想我回答“要”,然后低着头数钱:“不要就算了,我全给阿叔。”

  我微笑地配合:“好的,都给阿叔吧。”

  其实,我已经没什么钱用了,但勉强撑着还是可以的。我也很想要她给我的钱,但我觉得,路是我选的,落得资金山穷水尽也是我自找的,我得自己承担这后果。否则,我都不知道自己付出代价的痛,也不会懂得珍惜。所以,把钱给阿叔,是最好的选择。

  她当天并没有打算在深圳住晚,所以很快就准备想坐车去东莞了,不过,在去东莞前,想去我的“心天地”那里坐坐。

  所以,我骑着“小完美”载着她行于路上……

  如果要有电影画面效果的话,画面可以渐变成流年时光颜色的那一年——我读小学一年级的那一年。她骑单车载着小小胖胖的我行于日落的路边,听着皮卡丘钥匙扣玩偶的叫声,我在她的背后,简单地幸福着……

  在路上,她想拍照。

  她近年来开始喜欢上了某种自然唯美的风格,拍照风景一定要有一种自然唯美感。

  有了风景,也还需要有拍照人。于是,我的作用来了……

  还好,我也算是个喜欢拍照的人,尽管不是专业的,但个人感觉还是值得微笑的。

  本来我以为她是很赶着坐车去东莞的,但没想到,她原来还那么有雅兴地让我在路上帮她拍照。她曾经好像说过,要找一个会拍照的男朋友……

  想想,如果有一对情侣,女的特别喜欢成为照片里的风景,而男的特别喜欢把人拍成风景,那么去旅行的话,感觉应该会很特别。

  拍完照之后,我载她到了我的租房大门口……

  然后我去锁车,她就去旁边的小卖部买饮料,问我要什么。

  我表示,椰汁。

  之后,她给自己买了冰红茶,给我买了椰汁,给我们买了两根雪条。

  她把那两根雪条放在我面前,让我选。我选了奶油雪糕味的,因为我另一根雪条的成分里有我不喜欢的食物。

  不知为何,她让我自己选的时候,感觉好特别。因为好像好久没遇到别人让我做选择了,都是我自己在做选择……

  三家姐是第二次进我的“心天地”,同样地,很自然。

  自然到,一进门放下包,坐在床边转身把我的枕头巾弄到一边,然后拿过枕头放在床中间靠墙的位置,再自然地躺下。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般自然,好像她就住在这里一样。

  不过,也挺好的,说明感情好。

  接着,我拿了出国收藏的几张柬币和马拉西亚币给她。反正多了几张嘛,而且她拿的,也是我多出来的。因为她自己表示,我只有一张的那些,她不要。

  她是很在乎我的感受的,只是表达得不怎么露痕迹……

  之后呢,我就把拍好的照片发给她。从而,慢慢地引出了另一个话题。

  她给我看了几张狗狗的照片,是她厂里的狗狗。其中,有一只是她觉得很可爱的狗狗,名字为……额,不好意思我忘记了……

  但没关系,我可以用化名,嗯……化名就叫“小狗”。呵呵哈哈,我不介意接受赞美的言语以及崇拜的目光滴。

  有一只长得挺丑的狗狗叫豆豆,它生下了几个可爱的狗宝宝,不过只有一只叫“小狗”的狗狗陪在它身边,其他的都被主人送人了。

  豆豆是一只很有母爱的狗狗,它经常出去叼一些能吃的食物回来给“小狗”吃,自己一点都不吃,全给“小狗”吃,就算自己为了找那些食物而弄得很累很饿。就像,把自己的爱毫无保留地都给了“小狗”。

  然而有一天,豆豆可能在外面叼回来了一些有农药的食物给“小狗”吃,但它只是一只小动物,它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不是有毒的。

  所以,“小狗”去了天堂。

  从那以后,豆豆开始日渐消瘦,没有了一点点快乐的心情……

  后来它的主人骂它是不是在外面叼了有毒的食物给“小狗”吃而让“小狗”被毒死了。

  不知道豆豆有没有听明白它主人说的话,但是它流泪了……委屈地……流泪了……

  它只是一只想当好妈妈的狗狗,只是想把自己最好的爱都给自己的狗宝宝“小狗”,但不知道为什么,“小狗”却不会动了……

  没有人知道它心里的想法,也没有人能告诉它答案,它只能不知为何地流泪……

  在三家姐说出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鼻子酸酸的,特别是说到豆豆流泪的时候。

  母爱的伟大,如果不小心酿成了错,那怎么办?这个世界,或许找不到任何答案可以弥补母爱破碎后的心……

  听完故事之后,我就问她有没有600×800的照片。

  她不解:“什么是600×800?”

  我假装专业:“600是指照片的宽度,800是指照片的高度。”因为我当时也是刚百度出来的。

  她看了看她的照片,表示没有,都是比较大的。不过,她说手机里可以裁剪。

  一语惊醒梦中人!对啊!手机里可以裁剪呀!嗯,我当时在为《夜,不能寐》做“衣服”。

  因为我不会用PS软件,也没有PS软件,所以我就只能在手机上按感觉裁剪,一直裁剪到刚刚满足600×800的要求。嗯,这感觉,无异于射箭。一定要射中正中红心,偏一点点都不可以。wWW.ΧìǔΜЬ.CǒΜ

  虽然好难,但最后我还是做到了,从而真正完成了《夜,不能寐》。

  或许,三家姐的突然出现,是特别的。至少,对于我而言是特别的。

  最后省略一些细节,我就骑“小完美”载她去等车。

  直到看到她上车后,我才放心地回来。嗯,她又要去那一个仿如多年不见蓝天的“地狱”……

  那天送三家姐坐车之后已经是下午四点多,本来想去找的工作没有去找了,推到了第二天。

  回到“心天地”,望着那一瓶未开的椰汁和她那一瓶在不碰嘴巴的情况下喝下一口的冰红茶,嗯,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喝完。因为吃完雪条之后的我,一点都不渴,而且天气那么凉……

  到了第二天,我前一天确定想应聘的工作岗位没了,于是无解地进入了我现在的这家公司dsx。

  第六份工作第一天下班回到“心天地”之后,那瓶椰汁和冰红茶两下就被我搞定了。因为那一天上班,我几乎没过水,除了半碗汤……

  终于明白,那瓶椰汁和冰红茶在三家姐买下它们的那天却未被喝掉的存在意义了。

  最重要的是,三家姐的突然出现,让我真正完成了《夜,不能寐》,能以比较完整且自然的心态去寻找工作了……

  也因此,有了另一个冥冥之中的安排。

  或许,都属于一个特别的安排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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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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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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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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