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联系思考一下,说不定会有一些特别的意义。
今晚同样带着努力了一天并妄想成为“男猪脚”的肚子准备出门去吃猪脚饭,换好专门外出穿的拖鞋后,就半拐半拐地从七楼落到一楼,并且替“小完美”解锁,以比较完整的姿态出现在了大门口。
然而,下雨了。
那雨,来得让我没有一点点防备,还打算存在于我深深的脑海里……
我伸手去感受了一下今晚夜空落下“眼泪”的分量,嗯,看来今晚的夜空挺伤心的。依我看,八成又是失恋了。
落日是她的倾慕者,但每天的落日都不一样。今天的落日不是昨天的落日,明天的落日不是今天的落日,也许她爱上了今天的落日。认识今天的落日需要大半天,喜欢上今天的落日需要几个小时,与今天的落日相爱只有短短半小时,而要忘记今天的落日而去重新爱上某天的落日,但却可能要好几天或大半个月。
嗯,我想得有点过了。
怎么办呢?我当时已经很饿,急着想去吃饭。但雨也不小,若要淋着雨去吃饭的话,会很快湿身。一旦湿身,干爽这“贞节”就没有啦!
难道我又要把“小完美”锁好,然后饿着肚子半拐半拐地从一楼爬到七楼回到“心天地”拿出一把伞后,再“案件重演”般半拐半拐地饿着肚子从七楼落到一楼?
想想我也是醉了……
这时想想,如果把吃猪脚饭比喻成是我要追求的梦想,把我的饥饿与脚底的伤比喻成是我目前为了追求梦想所付出的努力,再把雨比喻成我继续追求梦想所遇到的困难,那么我又会怎么做?
当时的我的确可以为了减少追求梦想所遇到的困难给我带来的伤害,只要我再用更多的时间去努力,但是,我很失落,我需要梦想给我动力!
就算为了追求梦想而可能伤痕累累,但只要我能实现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值得的。因为“果实”能吃到,所以快乐。而伤,也总会好的。
所以,淋雨就淋雨吧。我想吃猪脚饭的欲望比怕被雨淋湿的担忧要强烈!
就这样,我和“小完美”落在了夜空的“眼泪”下,没有一点点躲闪。我也很用心地感受着夜空的“眼泪”,一点也不咸……
有点出乎意料的是,在我还没大湿身的情况下,我就到达了吃猪脚饭的店门口。
店门口的大树底下并没有湿,那么,它就可以为我的“小完美”遮雨。感觉,还不错!
进店点了猪脚饭吃,吃到一半的时候,发现,雨停了。
于是,感觉就有了。
困难的背后,也许是成功虚掩的门。
面对困难,寻找更有效的方法去解决,确实是明智的,尽管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但有时候,克服内心的恐惧去直视它,会发觉其实它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恐怖,需要万事俱备才能出手。跨越那一道心理障碍,也许,会发现内心海洋上的新大陆。
想不到,夜空那么快就止住了“眼泪”。嗯,如果不能拥有,那就不要忘记,但也要继续去爱,去感受世界的美好。
吃完猪脚饭后,我骑着“小完美”去到了“三月风”。嗯,人数比平时少了一大半。我想,应该是被夜空那落了一阵的“眼泪”所影响到了。
嗯,这侧面反应了,小小的困难会很容易让人放弃本来想去做的事。
本来想到“三月风”跑步、散步、跳舞的人,就因为那短短的一场雨,就放弃了原来的计划。心之所愿,梦幻亦真。心的欲望不够强烈,哪怕天空只是下了一场雨,梦想的小堡垒也仿如被滔天巨浪毁灭一般。
或许,这想得又有点过了……
我骑着“小完美”在四百米运动场周围的水泥圈绕的时候,看见了一对情侣正遛着四只狗狗。
脑海中很自然地想起了《星晴》里面的一句歌词以及旋律: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
嗯,于是,我就很自然地就唱起了:“遛着狗,一只两只三只四只,聊着天……”
果然,音乐细胞杠杠的!
望着四百米运动场上跑步的小孩子,嗯,有时跑得比大人还要快。
就像之前的我,跑了几圈后,累了,速度就慢了下来。那时,出现在我身旁的,是一个看起来刚学走路没多久的小孩。但是,他跑得很快,我竟然追不上。或许,是我跑得太慢了吧。
那时我就有想过,当一个大人疲惫的时候,或许连一个小孩子都不如。那是当时消极的我所产生的想法。
不过,在现在的我看来,就算那个大人疲惫得站在了原地,也比一个小孩子厉害。没有为什么,阅历决定的。琇書網
一个人从小长到大,不知走过了多少路。但刚学走路的小孩子,就算他跑再快,他所走过的路,见过的人,认识的事物都是不如大人的。
因此,累了就歇歇。没必要拿疲惫的心与一个刚刚开始体会世界美好的小孩子那单纯快乐的心去比较。
同时也说明了,阅历才是比较踏实重要的,它并不取决于你跑得多快,而取决于你跑得有多久,有多用心,有多努力。
下了一场雨,我就想了几个小时。
如果只是把它当成一场雨,那么它就是一场雨而已。
如果在一场雨的基础上加入内心的思考,那么它就是今晚夜空流下的、有意义的“眼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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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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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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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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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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