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75章 折翼(八十六)
  当时在网上看到一个用圆珠笔画画的帖,一开始纯粹是好奇……

  看着看着,就惊叹了!

  那个帖的主人是每隔一段时间更新一次的,都是同一幅画,画的是一个藏娃。

  起初是用铅笔描出藏娃的大概轮廓,之后就用不同颜色的圆珠笔开始一部分一部分地细细刻画。

  当藏娃的帽子被描画出来之后,一种3D的即视感,很自然地出来了。

  感觉,只能用“赞”来表达。

  之后,到藏娃的面部被描画出来之后,太不可思议了!就像是拍照,不,应该比拍照更真,就好像真的有个人在纸上。

  那个帖许多的评论者几乎都一致好评,表达的意思都是那么几个:

  一、大神,请收下我的膝盖吧!

  二、大神,请收我为徒吧!

  三、大神,你这是修炼了多少年的功力?

  四、大神,可以帮我画个人吗?

  感觉,我单单看评论就知道那个人有多厉害了。

  画画能画到与真的事物难区分的人才其实很多,不过,自己亲眼去感受的感觉是真的不一样的!会有一种很崇拜的感觉油然而生……

  看完整幅画的描画过程之后,我本以为那是帖子主人一天内就画好的画,只是分阶段发帖而已。毕竟,那帖子是2015年的,所以我会有这样的想法。

  不过,到最后,那个帖子主人表示,历经三百多个小时,终于在孤独与希望中把那幅画完成了!而且,还用完了好多支圆珠笔……

  那一刻,我心里又有感触了。

  原来,那幅看起来如此逼真的作品,是帖子主人花了那么长时间完成的。三百多个小时,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停地画,那也要十多天。更何况,还要吃饭睡觉呢……

  这让我很敬佩!

  不过,最令我有共鸣的是帖子主人说得那句:在孤独与希望中把那幅画完成了。

  孤独与希望。

  想想,的确,三百多个小时,是漫长而孤独的。但在那孤独里,又有着要完成那幅画的希望。

  那句话,说得真好!

  很多时候,我都会在自己的爱好中陷入孤独,但却又有着一种希望在支撑我继续坚持下去。

  或许,就是那种感觉吧!

  不过,我没有那个帖子主人那么有耐心,可以用三百多个小时画一幅画。我画画,目前用时最多的也就是三个小时,最快的十几二十分钟就搞定了。当然,精品与粗品的区别,就是这样产生的。xǐυmь.℃òm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小故事,里面有一句话:你把用一天时间画出来的画和用一年时间画出来的画拿去街上卖,那时你就会明白了。

  用心,难能可贵。

  还有,有一位叫玛格利特·米切尔的女作家用了十年的时间写了她人生中的唯一一部小说《飘》,这部小说之后成为了文学史上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真的是“十年磨一剑”!

  要完成这些精品,似乎就必须要有耐心去忍受孤独,并且坚持下去!

  好喜欢一句话:天才,无非是长久地忍耐。

  时间继续走。

  看完了《百年孤独》之后,孤独的藤蔓便开始缠绕着我,慢慢地,却又快如闪电地从我的脚下缠绕到嘴边,再探进我的喉咙,一直深入到五脏六腑……

  就像,我喝下了名为“孤独”的毒药。简简单单地,就毒发了。当然,还没到身亡的地步。

  原来,《百年孤独》里竟然有着各种各样的孤独,有时看着看着,看似不合情理,但又确实是这个世界孤独的缩影。

  内容我不懂怎么描述,主要就是讲一个家族在百年里的开始与结束,其中各种各样的孤独就是最大的亮点。那是不存在的家族,也是存在的家族。

  不存在,是因为它只是出现在一本书中,并且书中的结局也并没有那个家族的未来。

  存在,是因为它安静地成为了这个现实世界里存在的那各种各样孤独的影子,相对而言,它一直都在人类的孤独中诠释着。

  孤独,真的很可怕!特别是在孤独中,找不到目标,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内心栖息的地方时,那种想远离这个世界的思想就会像蟒蛇一样狠狠地缠住你,随时都有可能窒息。

  感觉,自己看这本书看得真不是时候。在本来就孤独的心境下,又看了一个那么孤独的世界,好像整个人变得更孤独了。

  是我,忘了告诉自己,看书之前要保持一个平和的心境。

  以前的我,是那么喜欢孤独,可以安静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现在的我,可以要多安静就有多安静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了,可怎么却不喜欢孤独了呢?

  我想不通,越想不通我就越孤独,越孤独我就越想不通……

  这,就是在孤独中的恶性循环。不想沉沦其中,却也无法离开其中。

  在我小时候的精神世界中,我就是一只有着鬣鬃的狮子王,独霸着自己的天下,并且非常享受那种独霸的孤独。

  随着成长的时光不断地流逝,我的精神世界也开始出现了异样。

  有些封建的思想化作了霰弹,如流星雨般的阵势洒落到了我的精神大地上,生灵涂炭却又无可奈何。

  有些污秽的思想化作了饕餮,在我的精神世界里不断地残杀觅食,却一直都不餍足。作为自己天下里的狮子王,怎么样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天下,所以战斗!一场短暂的大战下来,才发现,狮子王不过是自己给自己的梦添上的美好幻象罢了。真正的实力,也就不过一只小绵羊而已。我受伤了,开始拼命地逃,逃到有罅隙的地方试图隐藏自己。是的,真的隐藏好自己了,伤口也成痂了,然而,天下却已经不是我的天下了。

  有些糟乱的思想化作了罂粟,已经谵妄的我,好奇地吃上了几口,反正没东西吃了,就当做充饥吧。没想到,上瘾了,一发不可收拾,我再也停不下那不再受我控制的嘴巴了。尽管我的肚子已经吃到撑不下了……

  有些绝望的思想化作了蠹虫,当着我的面毫不畏惧地把我的精神宫殿给蛀蚀了,连犄角旮旯都不放过。看着寒碜又腌臜的自己,笑着哭了……

  最深的孤独,是自己不放过自己的孤独。

  好了,不说了,太孤独了……

  我要安静下,找回点正能量,好照一照自己灰霾的心空。

  最后的感言:读完《百年孤独》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我真的是一个文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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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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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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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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