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21章 折翼(三十二)
  夜深,可以干嘛?这个时间段的情绪波动是很大的,很容易陷入多愁善感的境地。

  嗯,手机里响起了伤感的情歌,然后,回忆又清晰了……

  好想念!想念大学时代里那段失恋的时光。

  我是不是神经病?哪有人想念失恋的时光的呀,不是都想念相恋的时光吗?嗯,所以呀,我是个怪咖。

  我想念那段失恋的时光,并不是想念那段恋情,而是想念那个在失恋时光里孤单地为自己疗伤的自己。

  想念那个课堂上不认真听课而只把注意力放在写歌上的自己;

  想念那个在食堂里看着一对对情侣秀恩爱而心情失落的自己;

  想念那个在夜里才去四百米运动场听着伤感音乐跑步的自己;

  想念那个在夜里傻傻地一边自问缘分一边投篮去验证的自己;

  想念那个在傍晚喜欢一个人绕着校园的湖默默伤感着的自己;

  想念那个去坐公交车总会选一个最偏僻的角落而忧伤的自己;

  想念那个背着背包一个人人生地不熟地到处去小旅行的自己……

  为什么要想念那个自己?

  因为那个自己让我对“失恋”有了抗体,我不再像初次失恋那样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只看到自己内心的伤,却没有感受到身边的爱。

  我当时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由那个自己带头的。

  那个自己在失恋的阴影下,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个人小旅行,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小旅行。久而久之,积累下来,我才会在各种因素的促成下去到了那个国度见识了不一样的生活。

  没有小旅行的开始,就没有我的飞翔。

  那个自己为了疗伤,还不断地增添爱好。这可真的是打救我的良药,所以我才说对“失恋”有抗体。

  渐渐看透了,真正的缘分不是靠我的感觉认为对就可以了,还需要受好多好多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呢……

  失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自己。

  有句粤语歌词:原来没有,从来都没有,教我空欢喜,心跳那么久……

  时间继续走。

  当时,是放假前的当时,是非常空闲的当时,是已经醉过后的当时……

  第二天就会开始放假。扣去年假的话,我可以放八天假,够我消化了。

  因为柬新年快到了,那天工厂的员工都不怎么上班,几乎都是在玩的。每年如此。

  作为那个国度的外籍人员,我还是要上班的。有事的话,我有必要去工厂找人帮忙……

  那天早上,本来应该不用去工厂的,但上天好像就是要安排一个小差错让我去工厂。

  呼,好吧,那就去吧……

  我有事要找工厂仓库里的大姐,可是当我一进去那个仓库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昏暗的室内环境孕育着在超嗨音乐下喝酒吃辣的快乐,那快乐如此强大!一下子,我就得崇拜了……

  首先送给我的,是一位阿姨直接在我脸上抹的爽身粉,哈哈,还有一脸快乐的笑容。

  虽然他们在嗨,但我的工作还是要继续的,我不识相地请他们帮我找一样辅料。

  既然是不识相,那么自然就要接受不识相所带来的后果。

  嗯,喝!

  他们拿了个大杯倒满啤酒,还放几块冰块下去,递给我“享受”。

  我不喜欢喝酒,但人家如此快乐,我怎么可以扫兴?

  嗯,那就喝吧。斯文点喝,喝完这杯就好了。

  一个两个都笑着过来和我干杯,我杯里的酒都还没喝过一半,他们立刻就给我的杯里加啤酒了!我想躲也躲不开……

  如果啤酒里没有放冰块,或许我可以忍着一口灌掉那半杯。可偏偏,那个国度可爱的人们喝东西就喜欢加冰。喝起来太冰了!对于不惯喝冰的我来说,要忍着一口喝完冰冰的大半杯啤酒就等于让我以全力连续骑自行车三公里!

  好,那就慢慢喝,慢慢耗吧……

  接着,精彩的节目开始了!

  跳舞!你值得献丑!

  虽然我是喜欢跳舞的,但要在一帮姐姐妹妹面前跳的话,我是挺害羞的,不敢跳。

  不敢?哼哼!也得跳!

  直接把我拉到她们中间,她们就围着我开始扭了起来。都已经处于最显眼的中心点了,如果我还是呆呆地傻站着的话,那实在是太对不起我自己了!

  于是,我终于跳了起来!哇噢!柔软蛇手,小滑步,帅转……

  尖叫声喊了起来!手机拍了起来!她们一定被惊到了,因为我在她们面前一直都是很安静的,根本不是这个样子的……

  之后,我也被惊到了!她们那些大妈跳起舞来忒有活力,不像广场舞那样温和,她们扭起来有一种幽默,有一种个性,也有一种性感。不管是大妈,还是妹纸,只要她们是放开地扭起来的话,真的好有诱惑力。有点像电视里看到的舞蹈酒吧……

  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经济如此落后的国家,平时穿着都十分保守的姐姐妹妹们,一旦跳起舞来,就有一种麻雀变凤凰的感觉!那,真的令我觉得惊艳!

  最后,好不容易终于偷偷喝完那一杯后,我就逃了!工作已经无法继续,虽然没逃成功,但她们还是放我走了……

  呼,那一杯里不知包含了几罐啤酒的灵魂了。走起路来已经飘飘然了,是醉了……

  她们这种年前的气氛很不错,真的有一种新年的感觉。尽管我不是那个国度的人儿,但我也被那一种迎接新年的气氛醉到了……

  当时想想,那个国度的所有重要节日,我几乎都可以在回国前感受到。也就是说,就算我没有在那个国度待够一年,也好像待够一年了。

  国内的春节假期我没有份,但那个国家的新年假期,我可以好好感受到!

  第二天我将要去一个地方,一个我想去又纠结着要不要去的地方。那个地方,听说很美,但也可能有潜在的危险。纠结了好几个星期,我还是选择去。因为,我相信我的幸运!

  也因为要去那个地方,我可能有几天上不了网,当然,只是猜测。

  我的幸运,总会给我惊喜的,尽管在给我惊喜之前会有失落……

  看过一句类似于这样的话: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在说出来的那一刻,真诚过。我喜欢这一句。

  当时,我一共谈过两场恋爱,结局都是她们找到幸福了,我还得继续寻找。

  她们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伤痕。

  在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的幸福恋爱终于来了,甚至认为她们就是我生命中对的另一半。所以,我会很开心!很想整个世界都知道她们就是我生命中对的人,迫不及待地把自己认为美好的一切送给她们,比如会写专属于她们的歌,会画专属于她们的画,会写专属于我们的故事……

  但,我错了。因为我所认为的美好,只是我所认为的美好,不是她们想要的。

  我的美好一点都不实在,都是虚幻的,根本就触摸不到……

  她们是我的幸运,幸运在让我体会了恋爱的快乐是那么的傻却美好。她们是我的伤痕,伤在我在她们的心中都是幼稚的小孩……

  初恋美好,也是最接近爱的,但不可留恋。因为,她结婚了,不应该被过去的残情烦扰着。

  第二次恋爱美好,是我想要步入婚姻的,但输给了我幼稚的心。她有新的开始是好的,换做是我,我也不愿把未来托付在一个对未来犹豫不决的小孩身上。

  初恋里,我和她憧憬过未来的许多点滴。第二恋里,我有在日志和自己写的歌里表达过她是我想要等的人,是我生命中对的人。

  最后,时间给了我狠狠的几巴掌,告诉我,你太幼稚了!

  是的,我太幼稚了。因为幼稚,所以还是没学会怎么去爱别人。

  虽然最后我和她们都是过客的缘分,但在我为她们写歌和画画的时候,我是认真过的。画得有多像,就证明那个人在我心中有多深刻。

  我写的关于她们的歌,画的关于她们的画,我都不会改,也不会删掉。写完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画完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就是怎样的,那些都是年轻时的记忆,老后的回忆。

  我的幸运没有选她们陪我走下去,或许是因为她们比我幸运吧。

  呼,事不过三,希望下一场恋爱,可以等到她吧。如果她还没能那么快出现的话,那就请求我的幸运别让我的第三场恋爱那么快就随随便便开始。xǐυmь.℃òm

  我可以等久一点,但我不想认错人……

  第二天开始,希望旅途愉快吧!

  作为爱旅行的射手座,奔跑吧!奔向那你想去的远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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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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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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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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