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13章 折翼(二十四)
  在某个周末,要开启疯狂模式。因为“计划”已经被“变化”甩了几条街……

  那天早上,我比以往周末的早上起得有些晚。因为凌晨三点多才入梦……

  就算也些晚,也赶在八点钟骑着“大黑”出发了。公司每个周末都会安排车送我们出去市中心购物,其实我也可以坐公司的车而不用自己骑车。可,我喜欢骑车。

  我骑车的路线比较远,但路好走,空气好,不会塞车。公司车开的路线比较近,但路好烂,而且空气质量很差,还很有可能大塞车。

  或许这可以侧面反映出我们人生观的不同。

  假如把市中心作为目的地,把从出发点到目的地的路线作为达到目的的方式,把我们的交通方式作为达到目的的方法。

  那么,他们是聪明的,他们可以借助公司的力量来避开外界带来的影响,在复杂的车流人流里尽管竞争很大,但至少他们还是可以安全地到达他们的目的地并且没有什么损失。

  而我,则是任性的。我是选择自己骑车走另一条比较远的路线,这也意味着我比他们到达目的地的时间要落后很多。而且,我是一个人骑我自己的路,倘若路上出现什么状况,根本就没熟人能够帮我,我只能靠自己。路途虽然平坦,竞争也小,但十分考验一个人的意志。在烈日下,一条光秃秃的公路在蒸着“火尾”,身体的水分散失快,就算知道前面的路线怎么走,但也会很容易感觉到疲惫无力。因为,生理不一定能撑过去,还需要加上心理的协助。

  他们的人生很聪明地用最快捷和损失最小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他们很快就成功。而我的人生,则是选择愚笨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我成功得非常慢。

  对此,我只能说:“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

  他们得到了成功,但失去了很多乐趣,为了成功,把自己埋入单调无聊的大众化中。我得到了很多乐趣,为了个人的新鲜感受,但失去了很多可以培养成功所需要的多种素质,比如成熟。

  因为世界只有一个我,那么我就做好我自己就好,我成不成功让未来去说。我当时只想活我想活的……

  谁叫我这么任性?

  时间继续走。

  我是骄傲的人,骨子里渗着的都是骄傲……

  我的骄傲来自于家人对我小时候的娇生惯养,但我对这并不排斥,我很感谢上天赐给了我这美好的娇生惯养。因为,对于我而言,没有那娇生惯养,或许我就不会有自己的路。

  况且,我的骄傲在成长的过程中已经一点一点地收敛了,收敛到甚至有些谦虚到虚伪了。

  这证明了小学的教育是成功的,那句“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名言已经深深地植入了我的大脑。

  只是,“名言”在大脑中生长得不怎么好,有些营养不良。因此,我的行为也表现得很别扭。分不清自己是谦虚,还是骄傲。比如说,当别人赞我的时候,我总会谦虚地回复哪里哪里之类的话,可我的心是骄傲地笑着的……

  骄傲,是我想赢第一的动力。在我还没认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那句名言之前,我是骄傲的,我是喜欢拿第一的。

  可,学了那名言之后,不知咋的,我对第一已经有了犹豫。每遇到比赛之类的都开始逃避,觉得不想争了。因为一争,除非我有骄傲的心,有着想拿第一的欲望,否则我根本没动力。既然没动力,那么去参加竞争就失去了意义,于是,我好久好久都没参加过什么比赛了……

  还有一种原因,骄傲的心是一直在的,只是隐藏得有些深。不想参加比赛,是怕输,骄傲的心并不喜欢输。

  这里就开始矛盾了,比赛嘛,说自己骄傲的心不够强烈,没有要争第一的欲望。不比赛嘛,说自己骄傲的心很强烈,怕输。那么,到底是什么状况?

  畏首畏尾,这个词比较好形容。

  那天早晨在路上看到三个同样骑着山地车的人。一看到有同样爱好的人,我的内心就会非常激动!然后,我就会莫名地有一种要超过他们的欲望。这,就是我的骄傲!

  他们自行车的配备比我“大黑”的配备好,因为我的“大黑”不能换挡。

  可越是这样的条件差异,我要超过他们的欲望就越强烈!我是骄傲的!是的,我真的是骄傲的!

  当我慢慢超过他们,骑了一段路之后,他们似乎也有一种要超过我的欲望。于是,他们加速地跑到了我的前面,把我甩开了一段路。

  我不急,因为我知道前面有个大斜坡。

  果然,在大斜坡,他们都换挡以省力的方式骑上去。而我的“大黑”是没有换挡的,那我只能在大斜坡前加速,利用冲力带来的惯性助我攻上斜坡。在惯性冲力一点一点下降的情况下,我的脚则是要一直保持着快速出力。

  所以,我的大斜坡骑起来比在平坦的路上还要快!一个早已经被我甩在身后,第二个在上坡的时候被我超过,最后一个在下坡的时候被甩开。Χiυmъ.cοΜ

  之后就没有之后了。我的速度一直保持中上,没有降下太多。我没有见过他们了……

  我是骄傲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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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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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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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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