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96章 折翼(七)
  那天,嗯,那天……那天。

  那天,是一个不错的那天。

  上天对我很好,那天刚好是柬埔寨的胜利日,所以放假一天。或许,这也算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吧……

  我也是第一次不在自己的祖国度过那天,这也挺有意义的,以后我一想起来就知道我的哪一年份停留在哪一段时光里了……

  我以为,不会有人会在凌晨零点祝福我了……

  没想到,还真有。虽然我们有着一个小时的时差,但是那也是很有心的祝福。我的三家姐,就在国内凌晨零点的时候准时给我送上了祝福,还有预留的礼物呢。虽然当时的我对于要什么礼物已经没有什么欲望,但是有心的礼物我都很喜欢。

  到了金边时间的凌晨零点,我唱了一句“happy.birthday.to.me……”,然后就睡了,没有熬夜太久。

  早上醒来,打开手机,看到的是阿柔送给我的祝福。虽然我们都已经很沉默,但是,只要她希望我是阿呆,那我就还是阿呆。若时间与距离都被打败……

  整理好,和平时一样地骑着“大黑”出发市区。

  平时出发市区一般都是周日,塞车不是很严重。可那天是节假日,塞车真的塞到爆!特别是封路查车的路段!

  如果是在国内塞车,我还可以在路边穿梭。可那里不是国内,那摩托车多得实在恐怖,路边都塞满了!我也只能跟着塞了……

  不过,塞车也可以很刺激!越是塞,我就越有一种要穿插到前面的欲望!所以,我的车技可以说是大爆发!爽!我好像是在山地骑车那样,而且“大黑”也是山地车嘛,所以整体感觉我就像在骑车比赛!酷!

  那车从市区边缘一直塞到靠近市中心,到了不塞的时候,我都快到达目的地了。浩浩荡荡的塞车大军们,真的有一种大电影的即视感……

  还是苏丽亚的顶楼,点了一份东西,然后坐下来抄写我的诗词。我本来打算想一天抄写完那些诗词,然后把它当做礼物送给自己的。可是,我从早上十点左右开始抄写,一直抄写到下午三点,发现才抄写了十多篇而已。还有八九十篇呢,要抄写到什么时候?不抄不知道,一抄就懵了,原来自己写诗词的字数也那么多……

  在这个过程里,我还收到了我家大小姐和二小姐的祝福。送给我祝福的,还有初中时代里总是叫我“baby”的达达、高中时代里高一让我爱上篮球的肥佬、高三和我同桌的飞哥、大学时代里让我有老乡感的建建。

  虽然人数不多,但是,我也很开心。至少,还有人愿意为我动一动手指……

  噢,还有一位。我的阿国表哥也给我送上了祝福,还给我讲了不少关于爱情与种子、婚姻与车子的人生了解。有心了……

  最后,我买了一些东西就骑着“大黑”开始回程。

  整个过程也是很平淡,只是快到最后的时候,出现了让我惊呆的一幕。

  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骑着山地车追上了我。我见到他的时候,是在桥上。那时他在休息,我也没过多注意他,因为我觉得他不会和我同路,就算同路,他也追不上我。

  然而后来,他突然地就出现在我面前了!而且,他骑车的速度并不快,但是车子跑得快!我骑车的速度比他的快,可是“大黑”的速度却比他的车还要慢那么一点点。我努力骑,可是总追不上他……

  我觉得他是故意的。因为我在桥上看到他的时候,有看到他的眼睛在盯着我。

  所以,他还放开双手来骑。可就算这样,我还是追不上!

  那时的我,真的惊呆了!尼玛!这是神马状况?是“大黑”的性能不够好,还是我的力度不够?

  最终,他在面前转进了一条小路,我还是没有追上他……

  不过,或许上天想让我明白,这个世界还很大呢,我需要谦卑地去成长。

  呼,回到宿舍洗个澡,爽!没什么累,感觉骑多几次,身体已经越来越适应那段路程了。

  照照镜子,寥寥无几的须根在说明着一个真相:我真的还年轻。

  时间继续走。

  和别人有了一个我并不喜欢的约定,可自己明明不喜欢,为何又要相约?这就是我不懂得处理的人际……

  那么,既然都约好了,就算不喜欢也要去了。谁叫自己不懂得做自己?

  那天早上,和同事约好了去看球赛。其实,那天的我是挺疲惫的,想静静地抄写我的诗词。但,不喜欢的约定正在生效,我只能违背自己的心去陪着和我约好看篮球赛的詹士大哥。

  有时候,懂得适当地拒绝,是一种艺术。只是,这艺术对于我而言,好难学……

  陪他吃早餐的时候,其实我很想说我不去看了。但是,他说他想去那个运动场好久了,一直都没人陪他去。听他这么一说,好吧,我的心软了。我总是心太软,心太软……

  到了运动场,嗯,听说那是柬埔寨的国家运动场。虽然还在装修中,但是规模还是可以的。其实,我是第一次进运动场,规模可不可以我都不是很清楚。只是凭个人感觉,觉得可以。

  进到运动场内,看到的人并不多。环境,一般般。找个角落坐了下来,玩玩手机。等待球赛的开始……

  在等待的这个过程中,一个小女孩拉着一个小男孩的手在我面前不远处玩耍。快乐的眼神,天真的笑脸,忘我的嬉戏,这些画面,让我想起了我最初的童年时光。真好!

  本来看球赛是打算看Ken哥打球的,可他没来。但,我和詹士大哥也看完了Ken哥那队和上届卫冕冠军队的比赛……

  在那之前的一些天的午饭时间,经常可以听到Ken哥说那上届卫冕冠军队的强大,有赢过其他队几十分的纪录。而且,那队里面还有柬埔寨的现国手呢,身高体力都占优势。

  难道Ken哥那队就没亮点?不,他那队也有柬埔寨的国手,不过,是前国手……

  怎么说都好,比赛才能说明事实。

  那一场比赛,Ken哥在之前预言,不要输过二十分就好。毕竟他看到其他队有输四十分的,心里有恐惧症。

  结果呢,是一场打得很激烈的比赛!

  Ken哥那队的球员虽然身高体力都比不上对手,但很团结!每个人都很拼命地爆发自己的优势去让能进球的球员进球,有点像一群狼与五只狮子战斗!

  虽然最后那一群狼没有获得胜利,但已经虽败犹荣了。因为,只输了六分。在最后几分钟里,本来还有可能平局打加时的呢。总之,那场球赛让我看到热血沸腾了!好久感受过那种感觉了,上一次看篮球赛看到热血沸腾的时候,是读高中的时候。原来,过了那么久了……

  比赛结束后,我就陪詹士大哥去买鸭脖子,好辣的。当然,我是听他说的,我不吃。不爱辣的我……

  到了午饭时间,依然是苏丽亚的顶楼。我们点了东西吃。詹士大哥与我聊到了素描,他说他以前因为与爱画画的人交流过很久,有学过。所以,我请他教教我……

  吃完东西后,我把笔和纸给他,然后他就让我保持不动三分钟。当时我就觉得,哇!好厉害呀!只需要三分钟?!

  好,我就保持着一个看他画画的不动姿势。果然,从我的角度看他画画,会觉得他很专业。我顿时就对他表示敬佩了!

  当他画完,把画倒过来让我看的那一刻,我心中的敬佩之花一下子就蔫了……

  好吧,我还是诚实一点好了。不过,他对于画画的一些技巧是挺有两下的,对我也是挺有用的。

  接着,他去买东西。我可以安静地抄写我的诗词了,我总是那么喜欢安静……

  所以当那一天的行程结束之后,我既看到了新鲜的事物,也做到了我想做的事情。那天,还算是不错的一天。

  换个角度想一想,其实很多时候,自己并不喜欢去某个地方或做某件事,但是若尝试去做,或许能有收获也说不定。

  这样的话,人生是不是很多时候都不需要排斥那些送上门的不喜欢?

  毕竟,物与物之间是有吸引力的,会找上你的,一定是与你内在有关联的事物。这事物,要么就令你变强,要么就令你沉沦。关键,还是要看自己的心如何去面对……

  不喜欢没关系,但要用心去面对。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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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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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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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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