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兜风的路上,有可能会碰上很多双注意着我的眼睛,然后,我装作什么也没看到。那种感觉,有点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在骑着车兜风,回头率颇高。
骑车兜风的感觉,比较令我觉得开心的是,一些工厂的妹纸骑着摩托车经过我身旁时,会和我打招呼。原来,还是有妹纸会主动和我打招呼的……
经常跑工厂的好处是可以认识好多妹纸,只是我暂时还不会说当地语言,要不然,我在那个国度可能会有好多异性朋友。
呼,这句话是挺对的:每个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都会对你产生影响。
在亡人节的假期里,詹士大哥教过我如何自然地浮在水面上,的确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他还和周姐陪我一起骑车去探索古老的寺庙。这对于喜欢小旅行的我来说,那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事!
办公室的同事们,无论是脾气好的,还是脾气不好的,都让我成长得有节奏。当时的成长状况是,他们教我的,我大部分都会了。我不会的,是他们还没教我的。重点,还没来。不过,一步一步来,我也觉得挺开心的,只是一定要进步。
在那个亡人节假期里,我也是第一次真正地和真真讲话,也能和她开起了玩笑。所以在假期结束后,她就加了我新的微信,旧微信用不了了,她还把我拉进了一个基督教的群。
那个群里的人几乎都是信基督教的,每天晚上八点到九点,那个群里的人就会讲好多《圣经》里的话,我其实看得并不是很明白,但我偶尔也会发发言,例如,说一句“阿门”。
在那个群里,或许带给我的,是让我学会去交流和沟通。
而真真,就经常用语音说我变态呀之类的,还说她已经知道我暗恋她之类的自恋话语。额……有好感,但还没达到暗恋的那一步。
不过,她唱歌挺好听的,歌声是有点迷人。呼,当个好朋友,或许很不错!
某晚骑完车回到办公室,Lina姐突然说了一些感情的感慨……
我疑惑地看着她,问:“你是讲笑话,还是说真的?”
她表示是真的。
她说她以前爱过的那个人现在发信息和她说,好想她。
她回了一句,要死,死远点!
她解释,以前她爱那个人可以爱到连命都不要的程度,可之后她去南非工作四年,而那个人则在国内,终究还是抵不过时间与距离的考验而分了。经过沧海桑田的变化,她已经完全不留恋那个人了,反而还嫌那个人烦。原来,曾经以为可以为其付出生命的爱,还是会在时间的长流里改变……m.xiumb.com
我只是静静地听,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我和她口中的那个人很像。
是啊,说好的爱,似乎也不过如此。
时间继续走。
我觉得我好像越来越帅了,不知是我的自恋病症加重了,还是真的变帅了。
某晚的月亮那么亮,我那么帅!
那天的下午挺有空的,于是写了一首歌《幻不回》。
我那时的上一次写歌是2015年的二月十四日,都有八个月没写过歌了。而突然想写歌的冲动,则是来自于听到徐若瑄和曹格合唱的《I.still.believe》。因为那首歌的铃声曾经是我恋爱时期的专用铃声,那个时候每天晚上都会响起,都会有甜蜜降临。只是,甜蜜得太短暂了……
《幻不回》是我写的第四十五首歌。当我一写完这首歌的时候,我的内心很愉悦。因为,这首歌我在好几个月前就有灵感了,可我一直都没有把它写完整。终于,好了。
那是我觉得自己变帅的其中一个原因。写歌会觉得自己很有才,很有才就会触发内心的自恋感,继而就会觉得自己很帅!当然,我所说的“写歌”和专业的写歌是不一样的。我并不会音符,自然也就不会谱曲。我只是可以把脑海中想到的旋律和自己写的歌词融为一体而已,所以,我的歌,真的只是属于我的歌。
那天跑工厂,有好多妹纸看着我。有些妹纸还会叫我“阿hea”,这类似于韩国妹纸叫的“欧巴”……
我也和工厂里一个非常漂亮,身材很好,笑容很好看,皮肤很美白的妹纸因为工作而简单交流了一下,在那之前,我都还没和她说过话。她刚开始透过透明玻璃看到我出现,就呆呆地看着我,当时她并不知道我是进她的办公室的。而当我真的进去她办公室的时候,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惊喜,笑得非常美,应该是混血儿,要不然真的不太可能有多种气质混于一身。正因为她好像挺注意我,让我觉得我好像又变帅了!嗯,自恋的魔力都是无法自控的……
当时写的东东都不是当天更新的,因为心情复杂,因为感觉麻木,因为拖延症严重……
而当我坚持着写完一篇东东之后,就算写作水平已经变得越来越差,但我还是会觉得很高兴。一高兴,我又会觉得自己变帅了!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样地,我的自恋也不是随便生成的……
或许,我真的不能总是那么自恋,那样很虚幻。
嗯,做人应该自信点!
是的,我是越来越帅了,不是自恋症发作,是真的变帅了!这就是事实。
有时晚上写东东,才写了几段就不知不觉睡着了,第二天六点又自然醒了,然后又一脸茫然……
无规律的生活节奏,无规律的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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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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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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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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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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