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44章 蜕变(四十四)
  我的小天地就好像一个世界,一半黑暗,一半光明。

  睡觉的地方没有什么光线,就算是白天也很暗。而书房呢,就和阳台靠在一起,还有窗户,所以光线充足。额,那书房其实是厨房来的,只是我不做饭,所以改装成书房了,专门用来上网,看书,写字,画画的地方……

  环境很容易影响一个人,这是有道理的。

  如果白天我待在比较黑暗的房间里,就算我的心情本来是很不错的,但慢慢地,很莫名其妙地就会变得有些失落或烦躁不安。当然,如果是要睡觉的话,那会很舒服,光线不刺眼,利于睡眠。

  而当我的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进入书房坐,感觉总会舒服一点。光线充足,容易照亮内心的黑暗。况且,在书房,我还可以看到阳台的菜菜和天空的白云。

  总之,在天气好的白天,如果我想开心点的话,就要在书房里坐着看书好,写字什么的都好,不要待在阴暗的房间里就是了。

  这或许与以下这句话有些相似:上帝通常会给人打开两扇窗,一扇快乐,一扇悲伤,你打开哪扇窗,得到的就是什么。

  所以嘛,环境真的很重要。不过,如果个人的心态非常好,好到可以克服这些影响的话,那又另当别论。然而,世上并没有永远的好心态,它也需要偶尔歇息一下……

  当初我第一次出来找房子时,首先找到的是当时这栋楼隔壁的楼房,那房东带我去看了一下那单间,非常的暗。无论是房间内,还是阳台,都是阴暗的,就算大白天也感受不到是大白天。因为阳台对面就紧挨着一栋楼,根本就没有太大的间隔,光线又怎么充足?想着,如果我要是住在那种阴暗的地方的话,我肯定会变得越来越悲观,那没有光的地方,根本不适合我这个向往阳光天空和自由的人。更何况,那时的我还是处于失业期,心里是失落中的。所以,就算价格很便宜,我也不愿意委屈我的精神世界……

  之后,很巧地,我就选了当时的小天地了。虽然房间内有些阴暗,但很宽阔。光线进来得不多,可是因为宽阔,会感觉到房间还是有些亮的。再加上,阳台和厨房的光线很好。所以,缘分就这样让我们住在一起了。

  我是个很害怕黑暗的人,也是个不害怕黑暗的人。

  在小天地里,就算是大白天上厕所,无论是大的小的,只要我一进厕所,我都要把厕所的灯打开。因为,厕所有些暗……

  晚上睡觉,我却不需要灯光。就算没有电来,我一样可以很自然地在房间里睁着眼睛想事情。

  我,就是这么矛盾的一个人。

  在小天地里,我花了好多心思,让那里装载着我好多的精神食粮,就像我的小世界一样。以为可以一直继续努力让它变得更好,好久好久……

  可惜,缘分总有期限。只是想不到,那么快。

  突然觉得,除了亲朋好友外,只要是我投入感情的,无论是人,还是物,都没有长久的缘分。

  那是怎样的一种孤单……

  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经历一个孤独安静的阶段吗?

  我不晓得自己是不是长坏了……越来越喜欢安静,在不安静的地方,我会感到极度的讨厌!尽管那只是热闹……

  那么,问题来了。在现实中,我很安静,不怎么喜欢交流了,能不说话就尽量不说话。可在虚拟的空间里,我却又像一个疯子一样,好活跃地发一些奇奇怪怪的说说……

  有种现实和虚拟两极分化的感觉,我到底活在了哪里?是不是迷失了?

  或许,就像《爱不单行》里的其中一句歌词那样吧,找不到人说心里的寂寞,找不到人懂怕黑的折磨,找不到命中注定在一起的那个人……

  有时一回到家,两个小外甥吵得要命,大人不是打,就是骂……我只是想安静而已,回到家之后得到的,都是这些负能量。

  阿婶和我说小外甥平时有多么多么可爱,多么多么懂事,每次回家都这样说。可我的心情是低落的,根本就没心思在意小外甥有多么什么什么……

  就好像看到我小时候那样,阿婶总是赞我怎么怎么……只是当时,对象变成了小外甥……这没什么……

  我回家吃饭一般是没什么话聊的,因为没有适合我的话题。难得有一个话题适合我的时候,我立刻就来精神了,开始兴奋讲了起来!可是,得到的都是一些敷衍的表情……xiumb.com

  我累了,真的好累。大家都没有错,只是时间让大家都变了而已。每个年龄段所想的都不太一样……

  自从走进青春期以来,我都有好多好多话想说,可是都不知对谁说。最怕说了,却得不到了解的回应。

  所以,人才会变得那么多愁善感。

  于是开始明白为什么人在某个自己成长的阶段里会那么需要爱情。因为,爱情里有人了解,有人懂……

  当然,友情也可以。只是,不懂得维护人际关系的我,也实在不知对谁说。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烦恼……

  这就不难说明初恋为何如此难忘。

  越找不到人了解,就越安静。越安静,就越讨厌热闹。越讨厌热闹,就越孤僻。越孤僻,就越反常。越反常,就越痛苦。越痛苦,就越忘不掉过去的美好……

  虽然我很不喜欢自己的反常,但,那是我目前为止觉得在没人了解的状态下可以好好安慰自己的方式。

  我就靠着自己反常的自娱自乐来支撑着自己一步一步往前走,有时候撑到流泪了,别人也会觉得我好像无忧无虑的傻子。我也希望……

  变强,是我当时的借口,也是我当时的动力。

  无论我多么不喜欢当时的很多难受,我也一样会接受。那就是我的成长。

  虽然我当时回到家也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快乐了,但我还是会努力去笑……

  那晚的夜空没什么云,可也看不到几颗星星……但,星星就在那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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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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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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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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