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42章 蜕变(四十二)
  其实,在我当初写《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的初稿里,我并没有写莹是我高中时代里喜欢的女孩子。因为,我当时写的《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初稿,她都有看。我怕她知道后,我和她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所以,故意隐藏了。

  然而,就在2015年的八月,她有一位很重要的家人离开了她,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当时的她在扣扣空间上发表了一条包含着内心重重难过却尽量平静的说说,我看到那条说说之后,不知该怎么安慰她。毕竟,我本来就不擅长安慰别人,更何况,她还是我高中时代喜欢的女孩子呢。

  所以,我就在她发的那条说说下,评论了一串省略号。有时候,不说话,或许还好。

  之后,我总觉得应该要做点什么。

  于是,我那时就写了以下一篇东东:

  我安静地来到广场边,安静地坐在一个没人的角落,安静地听着音乐,安静地望着夜空,安静地准备开始写东东……

  这篇,我想安静地写下一些心事……藏了好久也没写的心事。

  为什么以前不写,现在才写?这……

  唉!人,本来就好奇怪,不是吗?

  这篇,或许算是《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的特别篇吧!

  看过我写的《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的小伙伴有没有发现,其实有女孩子我并没有在文章中说明是我喜欢的女孩子,但却给人一种我是喜欢她的感觉?

  如果有人发现,那简直就是高高手了。的确,有位女孩子,我是没有在文章中说过我是喜欢她的。为什么当时没有写?因为当时她一直在看我写的东东,我害怕……

  为什么现在却写了?难道我不害怕了?不是,而是因为,人就好奇怪……

  同样的话,不需要说两遍,好吗?噢,好的。

  那么,回忆带我穿越吧!

  回到了那年,我刚上高中的那一年。果然,那一年是特别的一年。

  在高一开学的第一个晚上,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走进教室后门。我看到的第一个印象深刻的背影,是一个系着粉红色皮带搭配着大腿欢松而小腿紧的牛仔裤的女生。

  哇!后侧面背影,看起来有种特别的魅力耶!嗯,或许是个美女哟!

  心里来了个声音:难道你不知道背影杀手是无处不在的吗?

  嗯,有理!先别抱太大的希望,以免造成心理阴影。

  当班主任一进教室就要求调动座位的时候,我不小心地看到了她的正面。这……这……好像我比较像杀手多一点喔!哇!是个美女耶!

  然后,我就看到了坐在我座位前的甘了。其实,在喜欢甘之前,我更多的好感是先对她产生的……

  慢慢地,因为她坐在我背后,所以我们比较快就有些话聊了。不过,大多是学习上的问题。

  我一看到她学习那么认真,就知道她是个学习高手了。心中万分自卑!她不但是个美女,读书还那么厉害!这,我,这,我,唉……

  所以每当她问我数学问题时,我都好恨自己为什么不会!当然不会啦!数学根本就是我的死穴嘛!

  然后眼巴巴地看着她笑着问她旁边的数学高手良,我的心情,我的嫉妒,我的恨,都变成了默默的心酸……我和她的距离,咋就那么远呢?

  还好,她下课的时候,经常对我做出一些特别搞怪的表情,我非常喜欢!我也给她回应,扮出一些搞怪的表情!然后,她就很有可能捂着嘴笑……

  我喜欢那些瞬间,她扮着搞怪表情笑的瞬间,捂着嘴笑的瞬间,那很美,很自然的美!我喜欢那种自然的美。

  之后,时间过得很快,我们会被编位编散。虽然我没有坐在她旁边,但我还是默默关注着她的。因为我喜欢她嘛!

  我第一次上台演讲的时候,好紧张,我看着台下的她在看着我笑的时候,我感觉到好有动力哟!于是,就努力地突破自己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演讲……

  还有,当时有个人主动加我扣扣时,我好开心!因为,加我的人是她!可是当我知道只是她座位前的无名偷偷加的时候,我的心情一下就像枯萎的花朵了。不过,也多得无名那故意的一加。要不然,可能现在,我都没有她的扣扣……

  随着时间过得越来越快,而她不在我旁边的感觉越来越强,再加上甘开始和我成为朋友了。所以,我对她的关注度开始有所下降……wWW.ΧìǔΜЬ.CǒΜ

  带着和甘相处的比较深刻的感觉,进入了高二。没想到,她就在我隔壁班……

  有时见到她,我还是挺高兴的。只不过,她越来越安静了。可能是为了学习吧,我也没有想太多。当时的我,对甘的感觉比较深刻……

  时间继续走,到了高三。

  我认识的朋友娟刚好和她同班。我有时会去她们班找娟,所以会见到她,有时也会叫她帮忙叫一下娟出教室……

  虽然那时的我和她没什么说,顶多就是相视一笑,但是,我还是挺开心的!因为她是我喜欢的女孩子呀!

  很快地,我读大学了。之后,就有一段时间没她的消息了……

  而我,也和甘开始了一段短暂的初恋。一下子,好幸福快乐的感动,就变成了十分伤感难受的痛苦了……

  我的大学前两年,几乎都沉浸在一种伤感里。发表伤感心情,写伤感诗词,听伤感的歌……总之,灰暗的。

  大学第三年出来实习工作后,有了她的一点消息了。不过,我并不知道她发生过什么,经历过什么……我以为她还在大学里读书呢。

  后来才知道,原来她并没有读大学,我觉得好惊讶!觉得,以她的实力考上好大学一点都不难,除非是她不想去读……

  再后来,我因为认识了“好奇”而写了《因为好奇》。从而,再有了后来写的《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初稿。也因为我写了这些东东,她时不时会来看一下。她比较经常看的,是我从高一阶段开始写的那些……

  所以呀,我不可能在那种情况下说她是我喜欢的女孩子。毕竟,我在她面前也只是个小孩子,她也是让我叫她姐姐哒……看来,我这辈子真的很有当弟弟的命,姐姐特多,真幸福!

  由于我写《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初稿的时候,已经失恋好久了,但总是因为忘不了甘而难过。她有时会评论表示过去了……虽然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我觉得也是能我安慰的,因为她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子呀!

  她就这样一直看到我写完《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大学时代初稿,之后写的那些东东,她一般都不看了……

  也因为她看了我的《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初稿后,我和她在微信才开始有些话聊。甚至,可以一起见面吃顿饭。毕竟,我和她在同一个城市嘛。

  多年不见,她见到我说的话,竟然是普通话!唉!我的心都凋谢了……原来已经那么陌生了呀……

  当然,开玩笑而已。

  她表示只是太紧张了,好久没见我了嘛,一看我那么高,有点不习惯。一听她说完这句话,心花又怒放了!这就是语言的魔力呀!

  之后,我开始经常画画了。有一段时间是经常画她的,不知为什么,当时突然就想画她……当时甘与我已经好久没什么摩擦了。

  画她的时候,我是很认真的。而且,她是最难画的。那些手指和衣服的搭配,还有手机耳塞的线……可我当时要画的时候,却没想过这些问题……因为,就是好想画……?

  之后,画好后,我也送了两张给她。同样地,我还送了一条浅蓝色的项链给她。那是我在大学毕业游时在桂林买的,很便宜,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买,只是觉得未来应该可以送人。没想到,等了好久都不知送给谁,刚好想着,她是喜欢浅蓝色的,所以就送给她了。后来她表示,其实她是不戴项链的,但还是很谢谢我。虽然这样的安慰比较客套,但我还是挺开心的了……

  我还是第一次送项链给女生呀!甘,我都还没来得及……

  再后来,我买了好多书。她表示借几本看看,我就借了两本全新得都还没开封的给她。我很开心,因为又可以见到她了……

  记得在和她的一次吃饭里,她说在高三的时候,每次看到我去她们教室找娟的时候,她都在想,好吧,不是找我的……

  其实,我那时就好想告诉她,其实你之前一直都在被某个人暗恋着的。

  不过,我记得她说过一些类似不想让彼此变得尴尬的话题。所以,我努力地收住了这秘密。

  还有之前,我叫她帮我填一下歌词,其实那首歌,我是写给她的……不过,她还是不要知道比较好……

  直到后来,甘与我的若即若离又变得很深刻了,我又开始陷入了一种矛盾。

  慢慢地,她又淡出了我的感觉……

  或许,尝试过初恋的心,还是最深刻的。

  但,她同样也是我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美好!是个好坚强,好努力,同样也好可爱的女生!

  我和她,有时能像高一那样说说笑笑就好,还能那么自然,就还好。

  这些安静的回忆,就在这夜里安静地睡着吧……

  看过《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的伙伴,应该大部分都知道她是谁了知道就好,不要说出来……还有,请不要评论这篇东东,谢谢哟!

  前段时间,她身边一个很重要的人,离开了她,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我本来不知道,今天看她发表的心情才知道的。但,我不是个懂得安慰的人,我只能静静地,静静地,希望她能静静地,静静地,看到世界慢慢回到暖的时光里……

  好了,我现在很安静……别吵哟,要安静点,安静点……

  那时写的东东,就是这样的。

  感觉,我那时写的时候,感情挺投入的……

  令我没想到的是,莹后来看了那篇东东,没有说什么。

  我们还是可以像朋友那样,有空的话,依然可以一起吃顿饭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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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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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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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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