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22章 修炼(二十二)
  事情的发展,由于都包含在《因为好奇》里了,因此,我就轻轻淡过吧。

  我和“好奇”之后还保持着联系。

  时间也慢慢靠近了新年。阿叔阿婶从湛江回来了。看到阿叔瘦了好多,人也憔悴了好多,我的心好难受。不过,还是值得开心的。至少,家像家了。

  我之所以对“好奇”印象那么深刻,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好奇”是湛江人。而我阿叔就在湛江那边走了一段好漫长的路。所以,我对与湛江有关的人或物都比较敏感了。或许,这也是上天的一种安排吧。冥冥之中,都是猜不透的安排。

  那时有个周末,我和阿婶在菜地里聊话。阿婶说出了好多令我感到震撼的话。

  阿婶说:“你阿叔之前在医院做完手术后,心情已经比较沉重的了。而且,还经常吃不饱。好多食物都不能吃,只是喝点稀粥和汤。你也知道,你阿叔是干惯农活的,吃不饱对他来说有多煎熬。而且,还要每隔一段时间做一次化疗,令你阿叔精神越来越憔悴了。关于你阿叔的病症状况,我在医院一直都没跟他说过。我希望,他可以乐观地看待。所以,我经常给他讲乐观的事例。为了不让他那么饿,我每天早早地去给他准备好早餐。对于医疗费方面的事,我就借。总之,要你阿叔好好养好身体。后来,你阿叔可以下床慢慢走了,也可以吃多一点点食物了。我就陪你阿叔经常在走廊慢慢散步。本来,你阿叔在我长期的开导下,心情有点放松的了。可是,在你阿叔病床隔壁的其他病人,经常说病症有多么多么的令人痛苦。说多了,你阿叔越听越觉得害怕。后来,你阿叔哭了……哭着跟我说想回家。在那里做化疗,又不知道做到什么时候。我也哭了,像哄小孩子一样,跟你阿叔说,那我们回家吧……”

  阿婶边说边哭,我边听边流泪。能怎样呢?或许,这就是上天给我们家的考验吧……

  阿婶真的好不容易。一个人在湛江那边照顾阿叔,起早贪黑,尽可能地陪着阿叔。要知道,那医院的楼层很高的,每次上下都要坐好久的电梯。买早餐,还要经过一段路和过一条好多车的大马路。巨大的压力,她也不会呈现在脸上让我阿叔发现。她就这么一个人,孤孤单单地把我阿叔照顾好,带回家来了。她真是我阿叔的“中国好老婆”,我们子女的“中国好妈妈”。

  我觉得,我阿叔今生最有福气的,就是娶了我阿婶。

  夜深了,亲情也到内心深处了。

  之后,阿叔就在家慢慢养身体。我每天下班后,都可以见到阿叔阿婶了。这对当时的我,很重要!我又温暖了……

  再之后,过年了。

  虽然年过得不是很热闹,但是,美好的祝愿还是有的。最重要的,是希望家人健健康康!

  时间,就在这种氛围下,继续走着。

  本来在上班时间,我一般都是想旋律,想歌词的。可是,新领域的出现,改变了我。

  我总是游走在回忆里头了,不断地收集过去的点点滴滴。好像,回到了过去。开机器,开着开着,我会不自觉地笑。或者,会不自觉地伤感。总之,情绪在回忆里变化多端。在那些追寻回忆的工作时光里,我一点也感觉不到工作的辛苦。反而是对下班十分的期待,因为下班后,我就可以写《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真的,从来没有试过写东西写得那么积极的。m.xiumb.com

  嗯,是的,《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写了,算是起稿吧。

  中午的午睡时间,我都没有睡过觉,都用来写东东了。

  额,“写东东”是指写文章之类的大概意思。只是,我不喜欢用“写文章”这个词,感觉好生硬。因此,我一般都是用“写东东”来代替“写文章”的,这样对于我而言,比较轻松自在。

  当时公司的同事没人知道我在干嘛,只是单纯觉得我喜欢玩手机。如果,当时的我没有开始迷上写东东,我想,手机网络对于我而言,真的没有什么好玩的了。

  写东东,大部分都写得有点浮夸或内涵了。不过,我不介意。因为写得开心!

  渐渐地,写《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已经成为我很重要的事了。当时的我,还是出来实习的实习生。每个星期都要写实习日志,要上交的。讨厌束缚的我,能喜欢写那些实习日志么?唉!无奈。

  我当时家里没有网络,所以,只能去网吧写。种种麻烦,种种不顺,令我越来越讨厌实习。开始让我产生了一种不要毕业证的念头!果然,未来还是回应了当时的我,果真拿不到毕业证了。呼……

  后来,去网吧不再是为了写实习日志,而是下载罗志祥的跳舞视频。开始追罗志祥发行的新专辑,当时真的超喜欢看他跳舞,上班都会想着他的舞而模仿跳几下。

  这也是修炼,修炼我的技艺术。

  当《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写到高中时代的时候,我在网吧不只是下载罗志祥的跳舞视频了,也开始喜欢林俊杰、周杰伦、王力宏、吴克羣的音乐视频了。我对他们的音乐感到非常地着迷。那是一段接受音乐洗礼的美妙日子,好充实。精神世界的营养,在不断丰富着。

  当然,在写《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的那些日子里,她,我的初恋,偶尔也会到我的空间来看这部东东。

  其实,当时的我一直都放不下她。可我,却总是要装出一副我已经放下她的样子。为什么?因为感情好复杂,我看不透,我学不会……

  当《我喜欢的女孩子们》写到了我和她的恋爱过程时,她也到我空间看了。我不知道她看时是什么心情,而我的心情,是无奈的心酸。

  我和她的若即若离,一直都在作用着。让我总是自作多情地以为,我和她还是有可能的,然后又被事实狠狠地打了一巴掌。总是这样,不停地,犯同一个错误。

  为了麻痹自己的思念神经,我对出现在自己周围的,有点感觉的年轻异性都产生不少兴趣。既可以分散我的注意力,说不定还能重新开始新的恋爱。

  然而,上天不知是不是故意要让我接受那若即若离的考验。因为,在我身边的年轻异性,几乎没有。有的,也是结了婚的。

  就像我在前几章写过那个已婚女人,叫丽。

  我起初并不知道她叫丽,我也没有问。是我通过自己的方式,一点一点摸清而知道的。

  可能就是因为上班的时候,我看她的时候,她有时也正在看着我吧。这让我觉得,她好像对我有意思。有时,我眼睛的余光总感觉她在看我。我想,是我太敏感了吧。

  无论怎样,在我所在的一层楼里,我最在意的,最默默关注的人就是她。偏偏,她是个结了婚的女人。

  有一次,她不穿工衣,而是穿了一套很紧身,好性感的衣服外加十公分的高跟鞋来上班。她刚进门时,我都不知道是她呢,还以为来了个新的美女员工。

  直到锐认出了她,我才惊呆了!真的好有韵味!身材棒极了!我从她身边走过,都有一种轻微触电的感觉。如果她不是结了婚,很难说我不会追她……

  上班时间就是因为她的存在而没有那么无聊。后来她请了一个月的假,我感觉没有她在对面坐的日子,上班好没动力。是不是不知不觉中,我就开始对成熟的女人感兴趣了?嗯,还是个谜。

  写东东,写得好上瘾,甚至在深夜也写。这就导致第二天早上赖床力量更加强大了,从而容易迟到。

  是的,自从开始迷上写东东后,我不但没有在每晚下班后留下来学习技术,反而还经常每天早上都迟到。我由当初那个勤奋的我变成了不思进取的我了。霞哥也对我改观了,开始注重培养伟了。而我,慢慢地成了一个打手。

  从这里开始,我的内心开始发生了新的转向。

  我的想太多越来越严重了。随着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人际关系越来越复杂,头脑越来越凌乱,我产生了逃避的念头。

  感觉,好奇妙。有种回到过去,又活了一遍的感觉。

  呼,我要修炼的,不就是这些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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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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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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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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