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3章 修炼(十三)
  对于我而言,最难的修炼是做自己。

  世界没了我,依然会转。但我的世界没了我,会停止转动。

  世界太大,我经常都找不到自己。世界很小,我也经常都找不到世界。找着找着,只是一个梦。

  做自己,要承受好多异样的压力。世界已经存在很久的规则,你去打破,就必然要遭到很多的讨伐。

  工作节奏依然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有我的心情。我还是无精打采的状态。

  工作中需要学习和练习的技能很多。包括熟记产品知识,了解一些常见疾病的病理,分析顾客资料,练习演讲等。

  技能那么多,我却一个也学不好。

  在西园店里,我是能力最差的一个。讲话不行,胆量不行,执行力也不行。我开始把自己弱化了。

  珍姐找我谈过不少话,可我依然改变不了自己的心态。我放不开。

  时间,也开始快速流逝了,把我的记忆强力压缩成一小段回忆。

  在那一小段压缩回忆里,包含了我不少心路历程,然而,我却淡忘了好多……

  珍姐要我跟过一个顾客。那时,我首次有了兴奋的感觉。因为,我终于可以有自己的顾客可以跟了,之前都是在熟悉来店面的顾客和经常买产品的一些老顾客而已。

  那时,我打电话问那顾客是否能让我去他家帮他量血压。他竟然同意了!那是一个机会。

  其实,量血压只是一个能让我去顾客家的理由而已,真正的目的是要深入了解顾客,以便之后的推销。这些都是珍姐和勇哥教的,是销售技巧的一种。

  能去顾客家,我很激动!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勇哥,并希望他能让我去。

  可是,他表示那顾客的家离我们店面比较远,骑电动车又很远,只能搭车。他又请示了珍姐,结果,珍姐要勇哥和我一起去。

  我的热情一下子就消退了。我只想自己一个人去,毕竟,那是我跟的顾客。无论我跟得成不成功都没关系,只要是我跟的。然而,勇哥的帮忙令我变得毫无动力可言。

  之后,勇哥带我去搭车,找路,也总算上到顾客家了。

  这顾客竟然住到六层楼房的顶层,而且养着一只非常凶的大狗看着门。还见到楼梯的过道上写着“生人勿近!”这个标语。感觉,有一种怪异的恐怖!

  进了顾客家后,勇哥很快就已经与那顾客聊上来了。他就是那么善于交流。而我,只是微笑地,安静地在旁听他们聊。

  从他们的对话中,知道了该顾客是这栋楼的房东,而且经济来源还挺多的。重点是该顾客吃好多种类的***。有些***,可能是假货,例如黑蜂胶。

  而我们则希望还顾客买我们的金色纯正蜂胶。要顾客买我们的产品,其实没那么容易,因为在顾客看来,我们和其他推销***的人没什么两样,都是为了钱。

  所以,我们要顾客买我们的人品。只有相信我们的人品,才会相信我们的产品。我是这样想的。因此,我打算慢慢和该顾客培养感情,好让我们彼此了解。

  可是,勇哥并不是按我想象中那样去交流。勇哥是专业的,他从多方面讲述我们产品的优点,并分析我们的产品对该顾客可能会带来怎样的好处。

  这很好,很专业。换成我的话,我真的没法好好说话。但是,这真的太急了。

  我来上门的理由,就是想帮该顾客量一下血压而已。然而,勇哥却飞速到我们的产品销售上来了。这样会很容易给人一种不好的错觉——你们只是来推销的!

  看着勇哥滔滔不绝地聊着,我的心已经彻底没信心了。连我自己跟的顾客,都不能由自己来跟进,这实在是对我软弱的又一打击。

  之后聊到我们快要走了的时候,该顾客的夫人回来了。发现,该顾客的夫人到我们的店面坐过几次。又是一个机会!

  他们两夫妇希望我们留下来吃个饭再走,我很想留下来吃。不是因为肚子饿,而是吃饭聊天是很容易拉近彼此距离的。然而,勇哥却表示我们回饭堂吃。

  离开顾客家的时候,我的内心一阵一阵的难受。我不懂销售,销售不适合我。

  那次家访之后,我再也没有过一次特别想销售的心情了,一点都没有了。

  除了我的顾客,我有时也会和小美,宝莲,珍姐去家访她们的顾客。不过,我也不懂得怎么在她们旁边配合说话,只知道微笑。这样的我,不利于销售。

  虽然销售的心没有了,但是我还是能接触到不少新的事物。例如,骑山地车,参观有钱人的别墅,学会使用一些改善生活的小技巧等。这些对之后的我都是有影响的,因为我也会拥有。

  RY成立十周年的时候,邀请了广东笑星黄俊英来表演。我还是比较开心的,小时候只是在电视上看到他而已,能见到真人,心情也挺激动的!我感觉,进入了RY,我真的接触到了新世界。不过,我真的会留下来继续与它共同走向未来吗?

  我开始陷入了纠结,我越来越感受不到快乐了。

  尽管和珍姐他们一起生活有很多乐趣,但是那乐趣不能成为我的信仰让我继续走下去。我要的,不是这些。

  练习演讲,我逃避,我软弱。练习推销术语,我恐惧,我不安。练习练习练习,我却看不清自己的模样了。身体所有的能量,一点动力都给不了我。

  我总是怀疑自己不适合做销售,做销售以来每一个晚上,我都睡不好。早晨闹钟一响,内心就好彷徨,心情还会痛苦一下。感觉,人好憔悴……

  我又想起钟总和我说过的一些话。

  他说有些人推销很厉害,一下子就能出好十几万的单,但是他们不一定适合做管理层的。就好像,有些兵打仗好厉害,但是一当将军就不行了。这说明,每个人有适合各自的位置,找准那位置才是最重要的。

  想想,那我的位置呢?真的是销售吗?

  我也试过在电话里把心里话告诉阿婶,阿婶还是认为我的选择由我来决定比较好,不过如果我不去推销***,她还是挺同意的。

  我依然不清楚,依然带着迷茫去工作。

  工作期间,发现,小美也好怪。原来,她打算要辞职了。因为,她也觉得不适合。她还和我聊了好多心里话,听她说了那么多话,我的辞职之心也开始有了。

  在练习派单的时候,我练习不好,珍姐就来说我。她知道我当时家庭的状况,她说:“你不好好努力,你怎么扛起你的家?你要知道,你已经是大人了!你爸爸现在又在疗养,你妈妈年纪又大了,你家现在就靠你这个男人来扛的啦!”

  她说的,的确是有道理的。可是,我不想以销售来扛家。但我又说不出口,于是,泪就落下来了。

  珍姐还问我为何哭。我真的忍不住了,说出一句:“我不知道我适不适合做销售。”

  这时,珍姐说了一句令我一直以来都不同意她说的一句“你不做销售,还能做什么?!”

  这句话在当时真的狠狠地刺进了我的心!我没话说。因为刚刚出到社会,我也没有一技之长,我真的不知道我当时除了做销售,还能做什么。我伤心,却又无奈……

  工作的日子里,开会的次数很多,经常变换地点。有时开会,可以见到和我一起进来的他们。

  比较期待的,是珊珊和颖。因为,她们是女孩子。重点是,她们俩也算是我心中默默喜欢着的女孩子。

  真的,有次开会,我骑车赶得好快,到开会地点的时候,汗水都湿透了衣服。

  但是,当珊珊一见到我的时候,她却出乎我意料地带着满脸的阳光笑容向我跑来抱着我,还说:“金龙鱼,我好想你呀!”

  当时,众人的目光都投过来。我真的,真的,好意外,更多的是心好甜呀!

  第一次有女生主动跑过来抱着我,还不介意我身上的汗水。我说过,她的笑容真的能给人一种好温暖的感觉的。我好喜欢她的笑容!

  我也好想抱紧她,只是我怕我手上的汗会弄脏她的衣服,所以没有抱到她。呼,实在是太浪费了!

  颖看到后也走过来说:“我也要抱抱。”

  于是,我也开心地和颖抱了一下。

  那感觉,给当时失落的我带来不少美好的快乐。她们俩,是我实习期间比较喜欢的两个女孩子,但也只能是喜欢。毕竟,我们的路不一样。

  工作上偶尔也会有活动,例如唱歌比赛。

  在唱歌比赛预选里,我第一次在演讲台上清唱我自己写的歌《孤独者》。

  他们唱的歌都是喜庆的,轮到我时,我表示要唱自己写的歌。他们更加激动,并且期待有更开心的感觉。却不知,我竟然唱的是伤感,全场好安静。

  那时,我灵魂深处有个声音在说话。他说:“这,就是我想要的感觉。”

  于是,辞职的念头又多了一个推力。

  很快,中秋节到了。为了准备中秋节晚会的节目,珍姐教我们跳了罗志祥的撑腰舞。那是我第一次学跳舞,虽然学不像,但感觉真的有!

  晚会的时候,我跳得不怎么好,但好有感觉。灵魂深处又出现了那个声音:“这,是我想要的感觉。”

  辞职的念头,越来越大。

  有次我们到较远的片区开会,由于人多,车小又少,因此沦落到我自己一人坐到车的最后座位后面的小空地带。

  那个时候,车上的其他人有说有笑。而我,孤孤单单的一个在最后,几乎没人理会。好多余的感觉……

  到了之后,两个片区的同事难得见面又热烈呼喊和抱抱,不过,那是他们的,不是我的。我还是一个人随便走走。

  突然,公司的华姐很用力地撞开我,还伴随一句:“走开呀!”

  我惊了一下,回过神才发现,她要给那边的同事拍合照,而我刚好站在最适合拍照的点上。所以,她很激动地撞开了我。我知道,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被兴奋冲昏了头脑。不过,我的心却已经累透了。

  原来,我没有融入到这个大家庭。我,好像多余的一个。从小到大,当我一产生一种感到自己是多余的念头时,我就会排斥令我产生这种念头的群体或地方。

  听别人说,珊珊特别喜欢和一个叫信的男同事聊天,这让我感觉到珊珊很喜欢信。

  当时我在寻找着珊珊的身影,本想和她说说话什么的,却看到她正和信很开心地聊着。看上去,真有一种亲密的错觉。

  颖,我一直都觉得她是喜欢威的。因为,在我们刚进公司的那时,我就看到他们聊得很投缘。同样地,看上去,也有一种亲密的错觉。

  辞职的念头,已经有火药味了,很快就要爆了!

  后来,小美辞职了,离开了这个大家庭。我还送了她去坐车,各自保重。

  在这之前,我还去了一下那顾客家,试图通过自己的方式去交流。然而,他寻找着各种理由躲避我,例如还没回到家,其实,一直都在家。

  没关系,我等。中午饭也不吃,我等。等着等着,顺便到附近的大夫山公园逛了一下,拍下了不少风景照。

  那时好感慨,自己是有多久没有好好看看风景了。为何要活得那么累呢?

  之后,等到了。顾客也让我见他了,当然要让他同意才行。不能忘了,那只狗。

  我也开始和他聊,可是我根本没法像勇哥那样和他聊得自然。

  我当时好需要看到希望,如果能出单,或许我就会留下来了。导致我会辞职的另一个原因是三个月试用期内依然没有出单就不被录用。所以,我一想到时间快到了,可我还是没有出到单,就觉得没有理由留下来了。

  为了出单,我竟然向该顾客诉说自己当时的家境状况,希望博取同情。这完全不是我喜欢的销售方式,但是我好急,好乱,好迫切要出单。所以,才让自己那么不像自己。

  然而,该顾客不但没有动情,反开始向我讲述他现在吃的产品有多好,甚至还劝我别做这份工作了,附近也有不错的工作,他可以帮我介绍。

  我当时无语了,真的无语了。做销售,沦落到这种地步,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离开该顾客家之后,我极度自卑。

  心情一直难受,直到有一天早晨工作,勇哥叫我写电话术语。我实在写不出来了。我真的好累,完全感受不到生命力。

  于是,我把要辞职的话写在了纸条上给勇哥看。在纸条递给勇哥的那一刻,我的泪水一下子就忍不住跑出来亲吻脸庞了,怎么止也止不住。

  其实,我还是很舍不得辞职的。但是,真的找不到适合的心情,找不到适合的理由。

  勇哥看完后,说了一句:“我叫你写电话术语,你却写这些话给我。”

  我表示,实在做不下去了。

  后来,珍姐回来了。珍姐同意了。因为对于小美的辞职,她思考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适合走的路,不能去阻止其本人。

  好,接着又要到公司跟之前面试我的张经理辞职。

  他听到我说辞职的时候,面无表情了一分钟,冷冷地说了一句:“好!你以后好自为之!你之后发生的所有事都与本公司无关!”

  我点点头,转身就走了。人总会走,何必要把话说得那么决绝呢?那时,我仿佛看清了他的面目,平时那么好笑容,原来都是伪装的。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就如同面试那天,他看错了我。

  还好,我辞职了。

  辞职后,我没有立刻离开,还有几天班要上完。

  在那剩下的几天里,我和那些比较聊得来的顾客都好好地聊了,当然,不会让他们知道我辞职的。各种因素,都不允许我让他们知道我辞职了。Χiυmъ.cοΜ

  最令我难忘的,还是豆豆。可爱的怪大叔,多才多艺的怪大叔。我还叫宝莲帮我和豆豆合拍了呢。留作纪念,这是我真真正正的第一份工作。

  宝莲也有好多心里话和我说,我也知道,她内心也迷茫,只是死撑着。然而,我和小美都辞职了,就剩下她一个新员工在西园店了,有点孤单。不过,她迟早也会找到自己的路的。

  剩下的几天,过得比较自然了。我还写了一首歌纪念我们这几个月的时光。虽然短暂,但是真的是宝贵的经历——有笑有泪的体验。

  我离开公寓那天的早晨,我给珍姐,勇哥,宝莲都用小纸条写了一些心里话和祝愿。一边写,一边流泪。纵然不舍,也要离去。

  留下钥匙,拖着行李踏上了去深圳的路。

  车上,看路边的风景匆匆而过,我们的缘分也匆匆而过了。音乐在耳边安静,心,跳回新的节奏。

  拜拜了,我的RY时光。

  修炼之旅开始转换了新方向。虽然方向不同,但是成长仍会继续。

  另一条路,慢慢接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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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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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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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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