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客观因素无法撼动,但主观因素是可以争取的。因此,我要继续我的继续了……
回到大学,继续寻忆。
上天让我懵懵懂懂地开始了一段恋情,又匆匆忙忙地让那段恋情泯灭。所以,多多少少的,我都会有伤……
怎么疗伤?除了自己给自己诊断,和对症下药外,很难找到有人能帮我疗一下伤。
虽然我没有打扰好朋友,也没有寻求家里人的帮助,但还有好舍友。
洪哥知道我失恋后,一般都会找话题和我聊,让我忘记那痛楚。
晓龙呢,就分享他觉得很好听的歌曲让我听,好让我释怀一下。
涛嘛,虽然他很少在宿舍,但他一般都会和我讲一些内涵的笑话,或者叫我和他一起打打球。
在宿舍过得挺像小家的时候,是我们自己买菜在宿舍煮的时候。
洪哥会叫来她的女朋友秀,过来我们宿舍帮忙。秀,一个贤良淑德型的女孩子。其实,在我们看来,秀不像洪哥的女朋友,像洪哥的妻子多一点。
涛见到秀的时候,一般都尊称她为嫂子的。我和晓龙就没有这么称呼她,但内心也是这么觉得的。
洪哥和秀这对情侣,是我见过那么对情侣中最不像情侣的一对。因为,他们没有说那些什么浪漫的话丫,或经常牵手手之类的。都是像一对老夫老妻那样去沟通的,这一点,让我好羡慕他们。
在宿舍煮菜,需要电磁炉啊,刀啊之类的东东。这些在大一第一学期就已经全部具备了。
去市场买菜也有不错的感觉。因为我不会买菜,我对菜价和肉价这些都没什么了解,也不会讨价还价。所以,我负责拿菜,看洪哥他们买菜。
看着他们砍价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那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看家人买菜砍价的感觉。心里好舒服!
买完菜回宿舍,好了,分工合作。洗菜的洗菜,切菜的切菜。那种氛围,好棒哟!我喜欢!
炒菜,这个洪哥和晓龙都会,秀就更不用说了。涛呢,不清楚咯,他周末回家去了。所以,按知道的来说,只有我不会炒菜。多么尴尬的领悟……
当煮好的菜摆满小桌子,哇,好丰盛呀!我吃得不亦乐乎,太有家的感觉啦!
要上课的早晨,我几乎都是和洪哥,晓龙他们一起去吃的,还有秀。慢慢地,就习惯了这样的早晨。
上课,洪哥和晓龙都知道我不懂得交流。所以他们都会让我坐在他们旁边。只因他们的一句:“看哥是怎么和别人沟通的。”
宿舍生活也算不错了,虽然晓龙连师姐也泡上了,还经常在电话里甜言蜜语,但后来也因为师姐要去实习了等原因而分了。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吧……
洪哥比较正面,他会脱掉上衣,对我说:“金龙,看看哥的胸肌。”他还示意让我按一按。
我眼里充满了神往地走过去,用手指按了按他的胸肌,WoW,果然结实而富有弹性!
我又摸摸自己的胸口,哦噢,好有排骨的质感呀!
还好,当我摸到腹部的时候,能感受到几块凹凸有致的小腹肌。啊!那就好像,是在炎热干燥的沙漠上找到的绿洲;是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透露出的一丝光线;是上天给我的安慰……
呼呼,因为有了他们,我的伤才能慢慢被治疗。
当生活给了你无边黑暗的时候,别忘了身边的好舍友,他们,能为你带来光!
一段好的恋爱,可以让人变得越来越好;一段坏的恋情,能令人变得越来越糟糕。我不知道,那段逝去的恋情,到底是让我变得越来越好了,还是,越来越糟糕了……
我只知道,那是一场人生的暴风雨,来得很猛烈,我被完全淋湿了。不过,暴风雨后,有阳光和彩虹!
在那场暴风雨中,我完全陶醉于淋雨,根本看不到身边想为我打伞的人。淋雨,可以带来疯狂,但也容易带来重感冒。身边爱我的人知道,但我却无视他们的知道。或许,雨让我变得过分自私。
亲人、朋友、同学,我全都没有放在心上,只觉得恋爱的感觉最好。
为了恋爱,还养成了熬夜的习惯,终于成瘾。
那场暴风雨是不是让我变得越来越糟糕了?有时我会这么想……可是……
暴风雨过后,湿了一身的我,望着阳光和彩虹,却不知要说什么。感觉,我的世界变得美了,只是,少了什么……m.xiumb.com
在恋爱期间,我只写情歌。不过,我开始重新去关心身边爱我的人了,我写起了祝福的歌。
啊婶的生日,我写了一首表达母爱的《你爱我》。开始了祝福歌之旅!
之后,慢慢等待家人生日的到来……
这是我关心家人的其中一种方式。而这种方式,来源于那场暴风雨。
因为没了恋爱的美好,感觉世界好空虚,于是,要去小旅行寻找世界。
也因为小旅行,我才初次觉得旅行的美好。虽然是一个人,但那是我从小就向往的青春之旅,只是之前没有勇气而已。而那场暴风雨,则让我有了说走就走的勇气,才会让我的大学留下一段属于我自己的美好青春之旅。
这是不是那场暴风雨让我有了突破,让我变得越来越好了?有时我也试过这样想,可是还是可是……
我总是难忘暴风雨的带来的感觉,经常沉溺回忆而不愿自拔。没有活在当下……
因此,我真不知道那场暴风雨到底让我变成了什么样的人。是更好了,还是,更糟糕了?
或许,说不清,好与糟糕,就像白天与黑夜。如果世界是运转的,那么它们也是必然存在的。
换言之,也是有益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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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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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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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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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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