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2章 大学生活开始了
  在望不到边的记忆海洋里,每一个记忆都如海洋里的鱼一样游来游去,不是每条鱼我都能看见,但它依然是存在着的。所以,不是每个记忆片段我都能想起,但我知道脑海里有着它们的影子。

  那年的国庆节过后,回到大学,开始真正的大学生活。

  嗯,新宿舍刚刚完工,刚刚好让我们这一批赶上了。

  于是,有幸进入新宿舍住的同学们就努力去凑人数了。四人宿舍,四个人哈!

  过程复杂,省略。

  嗯,新宿舍楼全是四人宿舍,当时已经有四栋六人宿舍楼,而新宿舍楼出生第五,所以叫五栋。

  我搬到了五栋的二楼,宿舍号呢,非常好听,也非常适合我的心声——225,谐音“爱爱我”。

  舍友是之前说过的涛和洪,还有一个叫晓龙。想称他为“龙”的,可是,我的名字也有龙。所以,一舍不能容二龙,于是,就用他的名吧!他,也是一个很懂得关心人,很懂得大道理的男生。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帅!而不高。呼呼……

  这样一来,那么整个宿舍除了我的心理像个小孩子似的,其他三个都是大哥哥咯。

  呼呼,我喜欢!

  自从军训后,洪变了!那个谦虚负责任的代理班长变成了扛霸子!当然,属于玩笑的那种。洪,已经不是洪了!进化成洪哥了!多得啊涛的调侃让他霸气了,多得军训期间非常懂得关爱人的烈日让他的皮肤暗淡了,多得……哈哈,还是叫洪哥习惯一点。

  说到皮肤黑了,大一新生们几乎都亲身体会到了。除了有些天生晒不黑,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奇人!

  还好,我本来就有点黑,再黑一点也没什么特别嘛,反正我也没女孩子追的!怕啥?

  怕,怕女孩子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丫!想太多了……

  早上上课,终于可以睡得晚点才起床吃早餐了。因为没有早读。

  课室,也不再是固定的一个,更何况座位呢?上完两节课就换一间课室,也挺新鲜的嘛!

  书本上的知识都是比较生疏的,有点乏味。好像只有英语是熟悉点的,不过,不代表我懂。只是,大学英语和高中英语有点接近而已。

  那时上课,我真的还像以前读书那样认真去听课,可是发现,听了一天,毫无头绪……

  日子就是这样开始过的。

  我小时候想象的大学生活是这样的:

  早晨,在运动场上有很多青春活力型的男孩女孩在跑步,在校道旁的有充满阳光气息的男孩女孩坐在凳子上学习,听歌,画画……

  然而,我那时看到的大学生活是这样的:

  早晨,在运动场上看不到十个手指数不清的人数,整个校园十分安静,好像夜晚依然留恋着大地,不愿离去似的。在校道旁几乎都能感受到,空气才是凳子最好的依赖……

  所以,当时的我感到有点失望。这到底是不是我想要的大学生活丫?一点大学的青春活力感都好难找到,少了一种特别气息的氛围。

  我刚开始每天早晨都去篮球场打球的,可是久了,我也赖床了。潜移默化,太可怕!可怕之处在于不知不觉,待到后知后觉之时,青春已变了味道……

  上课上了一段时间,我才慢慢认识多一点同学。在心里认识,我不懂得交流。

  我们的班叫固体废物资源化(2)班,简称固废(2)班。刚开始知道这个班别名称时,还有同学调侃说是“废物班”呢,说以后培养出来是去捡垃圾的,做一名高级的垃圾佬喔!笑点都是这么来的,玩笑可以开一下,但班,是一定要爱的!

  后来,班里选班干部了。

  嗯,毛遂自荐的童鞋们都挺多的耶。我呢,依然不会是其中的一个。

  选班干部的方式,一般都采用投票的方式。

  投票前,当然得有点前奏咯。想当班干部的童鞋们要在讲台上讲一些能吸引台下的童鞋们投他们一票的话。

  其实,无论他们说得多么天花乱坠,我都会投洪哥,涛和晓龙的票哒,舍友必须挺丫!看着看着,225只有我一个没有当班干喔。哦噢,没关系,反正我喜欢自由身份。其实,自己不敢做,总会有一个借口的。但,人艰不拆噢……

  当然,讲话讲得很有吸引力的也有哒!

  我记忆中比较深刻的,是勰讲的话。勰,是一个看起来让人感觉到很阳光,很温暖的女孩子,因为她笑得很灿烂。首先,你认不认识“勰”这个字?知道怎么读不?如果我没和她成为同学,也许我现在也不知道那个字怎么读。“勰”字的读音和“鞋”的读音一样,所以,她也叫鞋子,一个充满正能量的“鞋子”。不过,大学的第一年,我与她比较少交流。Χiυmъ.cοΜ

  嗯,最后,洪哥没有当班长了。不是不能选上,而是和一位叫敏华的女孩子得到一样多的票数。洪哥可以跟她进行下一轮投票的,不过,洪哥放弃了。因为,洪哥说他已经看淡江湖了……

  涛顺利当上副班长,晓龙也成为了班干部。都挺牛的喔!

  噢,有一位女同学特别吸引人注意的,她是学***,叫尚华。一个在军训期间就让不少班内的男生心动的女生。呼呼,我心动不?呼呼,不告诉你……

  大学的体育课是选修的,即选其中一种运动来上课。有篮球,有网球,有足球等,225的四个男生都选了篮球,尚华也是。刚开始,我感觉她还挺特别的。因为,不是每个女生都喜欢打篮球。

  周末,好多家离学校不远的学生都回家了。篮球场还挺安静的……

  我依然喜欢打篮球,自己一个人打。

  想不到,我竟然看见尚华也来打篮球喔。篮球打的好不好并不重要,她的一身着装就令我很意外。怎么意外?她就像一位校园里很难见到的青春活力感女生。和我小时候想的女大学生非常像!

  所以,越看她,越觉得她好美。美在自然,美在清纯,美在青春!

  不过,我是个不懂得交流的人,自然就不会主动去和她说话,只会在远处偶尔观望一下……

  在军训期间,就有男生说她好像哪位女明星了。不过,那时穿着军服的她,在我眼里也是很普普通通的女孩子丫。

  好了,到了军训过后,不少男生们都发骚了!在篮球场上,几个喜欢她的男生以球投进篮筐来表达“爱意”!

  一个男生进球了,就说:“尚华,我泡定了!”

  另一个男生也进球了,也说:“尚华是我的!!”

  又有一个男生进球了,大喊:“是我的!!”

  哈哈哈!我在篮球场旁笑傻了……

  在宿舍,有时洪哥负责收一些同学的资料的嘛。我刚好就看到尚华以前的一寸照片,就很激动地对洪哥说:“不会吧,这是尚华吗?以前怎么有点胖的?和现在真是不一样丫!洪哥,你看看……”

  整理资料整理得有点乱的洪哥,随便抛出一句:“哎呀,总是尚华尚华,你是不是喜欢她丫?”

  我立刻就停住了,轻轻地回:“没有丫。”

  然后,赶忙走开了……

  应该还没达到喜欢那种程度吧,但好感还是有的。不过,我和她的交流也比较少。

  说说上课吧,嗯,就说有一次上英语课吧。

  那时的英语课,都是两个班一起上,所以课室比较大一点。而当时的我,还比较积极,所以都坐在第一位。

  可是,就因为那节英语课令我不再喜欢积极了……

  英语老师,女的。名字,忘了。

  她提了一个问题,刚好点我名叫我回答。

  刚开始,老师不一定能认识所有学生,特别是那些比较安静的学生,例如我。

  我站起来的时候,正想回答她的问题。

  她就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好帅喔!”

  于是,两个班学生的目光都好奇地投在我的身上,我心里还不好意思地“妖”了一下。

  然而,她立刻就说:“我说的是害羞那个shy,不是帅哈。”

  顿时,笑声充满了大教室。有些男生的声音,还笑得特么的大,特么的奸诈!

  可是,谁能想到我当时的心有多难堪呢?她莫名其妙地说这样一句话,还不如直接用全英文讲。我的心里感到好丢脸,我本来就很爱面子,被这样笑,觉得很尴尬,很想找地方躲。

  她后来觉得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就补回一句:“当然,他也很帅!”

  呵呵,这样讲的话,给人的感觉,只是敷衍。我心情全没了,不再认真听英语课了。

  那天之后,我觉得大学生活都没了色彩。我的心思都花在看电视剧了,当时的我还没有电脑,只有一台小DVD。

  还好,偶尔娟还是会和我聊聊天,心情能好转一下。

  最主要的,还是甘。她通过多种方法,把我拉进了家庭网,短号聊天够方便。

  扣扣上也把我拉进了“猪之家”。一个好多“猪”的家,甘就是笨猪。其他猪呢,都是她的好朋友,有我认识的,也有我不认识的……

  但,未来的走势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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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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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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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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