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9章 冷战(一)
  打篮球的感觉,应该有点像追女孩子吧。

  篮球就是手中运转的爱,总希望能投进喜欢对象的心中。可是,总有投不进的时候。也许是对方不喜欢你,又或许是你不够努力。但没关系,还可以补篮。若补来补去都补不进,那么应该看看是不是自己手中的爱变形了,或者是看对象的心是否已经不像你当初喜欢她的那个样子了。

  我怎么会喜欢上打篮球的呢?不是因为姚明喔。

  班里又编位了,我和天福坐在了最后一位,而我的右边就是可爱的肥佬,哈哈!

  有肥佬在身边,绝对不怕无聊。因为,他的话多得可以和数星星比。

  上课的悄悄话,课间的吹水,让我从肥佬的身上接触到了很多新鲜的认识。其中,包括打篮球。

  我以前不喜欢篮球的,看电视一看到黑人打球立马就转台,不需要犹豫。

  可能是肥佬讲话好生动,我听他讲NBA,听得好有味,也第一次听到乔丹和科比这些名字。

  后来,我买了一张乔丹打篮球的纪录片回家看。一看,不得了咯。篮球的魅力在乔丹优美的投篮动作下展露无遗丫!我初次看篮球看得那么入迷的,比看偶像剧还要好看!迈克尔.乔丹,篮球界里神一般的人物,我被他狠狠地吸引住了!我要学打篮球!我要学!我要学!

  当时刚好出了一部挺热的偶像剧《篮球火》,有我喜欢的罗志祥,当然要买来看哒!

  剧中有在楼梯运球的画面,我觉得这可以学胯下运球哟。所以呢,我上楼梯的时候,就幻想自己手中有篮球,上一个梯阶就运一下球,一下从左运到右,一下又从右运到左。慢慢,成了习惯。后来真的有球打的时候,我会胯下运球了耶!虽然有点生疏,但我每天上楼梯那手中无球,心中有球的运球动作真的起到了作用!

  勤奋,也是可以制造惊喜的!

  随着后来《篮球火》的剧情发展,我上瘾了!喜欢了里面的一个招式——亢龙不悔旋风式灌篮!

  由于瘾上了心,因此,我上课的时候总是在模仿亢龙不悔旋风式灌篮的动作。虽然现实中不可能有,但我喜欢丫,那动作令我更加喜欢打篮球了,因为太酷了!

  当然,笑声总会有的。每次我一使出亢龙不悔旋风式灌篮,天福就会傻笑。而肥佬就会大笑地説:“妖,细侬又发癫了。”哈哈,我也笑了。

  因为爱上了篮球,所以体育不再在我的心里黯淡了。真好!

  上天赐予我的幸运,我不懂得珍惜。所以,犯了错……

  身高高起来之后,我就越来越没有细侬的感觉了。不是不喜欢,只是不习惯。

  不习惯他们总是那么在意我的身高;不习惯他们总是认为我就应该是矮的;不习惯他们别扭地叫我细侬……一切的不习惯,还是在于身高。

  我内心还是喜欢当细侬的,可是太多人调侃我的身高了,我不开心。

  好吧,我就继续长高吧!不想长大心理从那时开始,慢慢转变了。

  我从小就不喜欢有肌肉的男人,因为好难看!可是,不想长大心理一点点破碎之后,我却好想自己成为一个有肌肉的男人了!对力量,有渴望!

  同时,自恋心理加速进化!

  发型开始倾向于偏右的长斜刘海,也开始穿起了自己以前不怎么喜欢的修身裤。因为身高,我有了这个资本秀。当时的我,已经是有点偏激的我了。我无法控制……

  甘,当时还是坐在我的隔壁组,且是倒数第二位。我和她之间成了一条斜线,所以,她传纸条有点麻烦,要向后传,再向右传,才能把纸条传给我。不过,她却依然乐此不疲。

  天福终于感受到了!传纸条是多么令人厌烦的事啊!

  他有时都受不了了,竟然和我説:“你们俩到底是不是拍拖了?整天传来传去都传不烦呀?干脆拉埋天窗算了!”他大概就是要表达这个意思。

  我除了拼命地解释,就是不要命地解释。

  可是,我不知道到底是谁发明了那么一句令我无语的话:解释就是掩饰!

  这句话简直就是要把生的给活活地打死,毫无理由。太残忍了!

  天福就是这样説:“你不用解释了!解释就是掩饰!放心,我知道的……”

  额……我……哎,我真想説:“不,你一点也不知道!”呼……

  有节体育课是上午最后一节的,下课后,我和甘一起去饭堂。当然,不是两个人,还有她的那位闺蜜。

  快到饭堂和女生宿舍的分叉口时,不记得怎么会聊到我校服脏了这个话题了。

  当时我好像说了一句:“难道你帮我洗干净它丫?!”

  她有点笑笑地説:“好丫!你脱下来给我,我帮我你洗干净它。”

  我以为她开玩笑呢,当然就不相信咯。我就回:“骗我的!”

  她好像好认真地说了一句什么如果她骗我的话,她就是什么什么……忘了是什么了……

  我被她如此强悍的“毒誓”震撼到了!好吧,脱就脱吧!这里突然想到一首歌的歌词:脱掉脱掉,为你脱掉脱掉,通通……噢,不好意思,走得有点远了……琇書蛧

  当我把校服交到她手上时,她就开心地回女生宿舍了。

  望着她那有着快乐的背影,让我感觉到,她好像捡到了宝。我还在发呆呢,因为真的不敢相信有女孩子帮我洗衣服,除了家人,她真的是第一个帮我洗衣服的女孩子丫!

  由于太激动了,因此我吃饭也吃得好鸡冻!

  后来她还我校服的时候,我感觉好幸福!

  我本来就是个不懂得怎么保洁的人,所以一般不会穿白衣服。而校服大部分都是白布,容易脏。我的校服呢,额,不是不干净,只是干净得不明显而已。

  她令我的校服好像重获了新生,白得我眼睛闪闪的。感动地看着她……

  她在笑呢,笑得好自然又不同平常的笑,像是一位妻子在看到丈夫穿上自己为他洗干净的衣服而感到幸福的笑容。我觉得,我应该是做梦的。呼,我是喜欢娣的。嗯,做梦……

  时间继续走向未来,我越来越关注她了。

  有时看到她和别的男生聊得那么开心,而我却孤单地安静在座位时,会感觉很不爽!不知道,是不是吃醋了呢。吃醋?怎么会呢?我是喜欢娣的。嗯……

  再后来,我和她冷战了。

  原因,我有问题了。偏激心理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思考……

  我开始偏执地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呢,错了!错得离谱,错失了很多本不该错失的美好……

  然而,又可以怎样呢?

  错了,就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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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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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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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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