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8章 初次悸动(六)
  青春并不是只依附在特别的人身上,还有,身边的多种美好。

  座位的格局,会很大程度地影响着一个人的心情。或开心,或尴尬,或无聊,或厌恶,总有那么一种心情,来自于它。

  初三的座位嘛,嗯,有个与我性格有点不一样的同桌——坤强。他长得比我高,哎呀,这不是废话吗?!班里的男生身高排行榜,我自己也说过是倒数的前三咯。

  他呢,很好动,喜欢找事玩。例如,他会无聊到用火机烧我嘴上左半边很短很细的小胡子,而且真的烧到了,有一种不和谐的味道直接近距离地跑进我的鼻子里,我又恨又无奈。还有,他喜欢帮我打起“小老鼠”。即握紧拳头,让中指的关节稍稍突出,然后非常用力地打在我那如豆腐般柔软的手臂肉上。接着,手臂肉上被打的部位就会鼓起来,好像“小老鼠”。

  第一感觉,痛得要命!根据物理学的某个定律,就可以想到我受的伤有多大咯。还好,我是个逆来顺受的人,所以,没有生气。继续受他虐……

  因为我矮嘛,所以一般都是坐第一位的。嗯,座位后呢,是两个在女生中比较矮小的小妹妹。嗯?不行喔,可能年纪比我大呢。呼,还是叫两位小姐姐吧。一个叫红,一个叫珍。合起来,好像我大家姐的名字呐。

  她们俩挺搞笑的,也挺多话聊的喔。特别的是,她们俩都觉得我可能喜欢娣,红认识娣的喔,好像是同村的。珍知道后,总是通过某种方式告诫我要好好学习,不要想娣。给我一种错觉就是,她好像喜欢我似的。呼呼,纯粹是错觉。

  座位左边呢,是一个叫燕的胖女子,学习成绩不错的。可她做了一件令我很不喜欢的事——打了我。

  说到这个,我就无语了。本来借给她一块钱,挺久之后,我刚好缺一块钱用,所以就问她:“我的一块钱呢?”

  当时是课间,她看了我一下,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一种不开心。接着,她就做出了一个令我无法接受的动作——突然一巴掌打到我的左脸上!

  我顿时感到莫名其妙,痛得我用手摸左脸。她却若无其事地继续安静!而我,还在无辜地望着她!

  顶!岂有此理,从小到大,我啊叔啊婶都不舍得这样打我,更递进一点来说,几乎没被人这样用力打过!而且,还打我的脸!又不是我女朋友喔!实在令我太生气了!呼,习惯吧,座位的格局就是这么奇怪。谁对谁错也好,那也是青春里的回忆,看得开。

  初三假期回家,堂妹洁也认识娣了嘛,娣也知道堂妹洁是我的堂妹了。堂妹洁就会和我説説娣的状况,她説娣最近喜欢一部偶像剧《公主小妹》。嗯,是的,我很快就买来看了。感觉不错,导致以后一看这部偶像剧,我就会想起娣。

  有次午睡时间,我从一楼教室走回对面的一楼宿舍。余光看到娣和晶在宿舍五楼的走廊看着我,并对她们身边的人説:“看,那就是乌龙。”

  看来,她们一直都在让别人知道,乌龙很搞笑的。可是,她们俩不知道,我的搞笑只会出现在有感觉的几个人面前而已。

  那时,我完全可以抬头笑着和她们俩打招呼的,但我没有这么做,只是装着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继续走。因为面子,因为胆小,我又错过了一个美好的时刻。

  没办法,那时的我,就是如此,怪谁呢?只能怪我自己,成长得太慢了。

  初三的一年,其实并不深刻,只是由一点一滴的画面串连起来而美好而已。

  时间,在感觉不对的时候,流逝得很缓慢。其实,一点也不慢。

  忆不可拾尽,只可浅浅点阅。

  当时出了一部偶像剧,是继《终极一班》之后的又一终极系列作品——《终极一家》。毫无疑问,我当然是追剧的。

  追剧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我上瘾了,还有一个就是娣可能喜欢看。

  初二时,娣问过我:“乌龙,你觉得亚瑟王好听,还是王亚瑟好听?”

  嗯,因为当时的我已经没有了小时候想当第一的心了,即没有了霸气。而且,当时的我比较喜欢一些有内涵,有意境的事物。所以,我选了王亚瑟。

  梨锦也来凑上一份,他选了亚瑟王。

  结果,娣也觉得亚瑟王好听,因为有王者风范。

  我有点失落,的确亚瑟王比较有霸气,可是王亚瑟比较有一种独特的高贵而不外露的特质。一对比,原来我和娣的心灵方向是相反的。

  特喜欢《终极一班》里的一个镜头——伴随着古典音乐的飘荡,以卷轴的形式呈现一些名人的话,然后王亚瑟会用一种特别高贵的表情念出那名人的话:“莎士比亚说,To.be.or.not.to.be,that's.a.question。”琇書蛧

  娣也觉得那镜头好有意思,常常拿来开玩笑。所以,看偶像剧还有一个好处,当大家一起聊剧情聊到开心处,感情就悄悄递进了……

  娣真的好喜欢看偶像剧,通过堂妹洁知道我买了《终极一家》后,竟然到我教室找我借碟。我又惊又开心,想都不用想就答应借给她了。

  我是一个不怎么肯借东西给别人的人,因为怕别人不珍惜我的东西,所以,一般我肯借东西给某个人时,证明我充分信任那个人。娣是。

  上课已经无法吸引我的心了,因为被虐惨了!数学课总是听不明白,物理课更是天方夜谭,化学课的实验让我明白了一样事情——不好意思,我只是一个配角。

  同桌坤强和他的两大好战友,应和彪,组成了强大的数理化金三角。每次数理化试卷的成绩下来后,必是一番激烈的探讨。那是多好的学习气氛丫。我初一就想这样,可惜没人懂……

  宿舍的欢乐就只能多数来自于和我同床共枕的才了,也可以叫他肥仔一号。呼呼,因为我是肥仔二号。这是别人开玩笑取的,结果通用了。

  和肥仔一号在冬天的晚上睡觉真的挺有意思的,两只小胖胖面对面睡,冷了,就再靠近一点点。由于我们的床位就靠着窗,再加上窗户已经没有了玻璃,寒风无情地吹着我们胖乎乎的脸,因此,我们有时需要,抱抱。

  上床位的达达好像比我矮一点点,不过他总说他比我高,因为我是baby嘛。他一定要比我高,嘻嘻,算了,他比我高吧。反正事实不会说谎,呼呼……

  初三的大战比较多丫,毕业前总是那么压力山大!

  不过,不怕,因为有娣的笑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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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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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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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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