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的确是个很自私的人。从小,就是。
在我的玩具世界里,我很珍惜我的玩具们。但是,总会有其他玩伴来找我玩的。鉴于阿叔阿婶的教导,要给些玩具其他玩伴一起玩。我一般不愿意,因为他们不懂得怎么玩,很容易地,就做出伤害我的事情——本来还是一台好车的车轮神秘失踪,一个玩偶的手臂无端被断......
留下的,只是我心爱玩具的残骸。可怜啊!我只能小心地把心爱玩具们的残骸保存下来,偶尔和它们説説话,偶尔用它们来想故事。所以呢,我不得不自私!只有对了解我的,我信任的,会珍惜我东西的人,我才会撕下自私的面具。当然,对静,我是不自私哒。只是她借我的呼啦圈玩,我就不肯。不是自私小气,是我就喜欢和她争。
读学前班,有美术课的。一般呢,是用一张薄薄的白纸盖在一个图案的上面,然后就像印书那样慢慢地“印”。是那个时候让我有了一点画画的乐趣,才能为未来的我喜欢画画做好铺垫。静,好像也挺喜欢画画的。
静总是喜欢吓我的,偏偏,我又相信。
有个晚上,我们看星星。她叫我指一下弯弯的月亮,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懵懵地指了。然后,她就大笑地对我説:“哈哈!你糟了!妈妈说弯月不能用手指指的,指了的话,晚上就会被弯月割耳朵咯。”
我愣了一下,摸着耳朵説:“我不信!你骗我的!我阿婶都没和我说过!”
她就举了个被割耳朵的例子给我听,到底有没有我不知道。只是,我已经开始怕了。终于,她越说越起劲了!伴随着她的哈哈哈!我哭着回家找阿婶了......
有次打蝴蝶也是。
有只白色的蝴蝶在我和她的头上飞来飞去。静就想打它,跳起来拍掌那样打。她一直跳,一直打,我就在旁边呆呆地看。她都没打到。
我就说:“唉,让我来吧!”
准备好动作,半蹲,预备,起!一拍!是的,蝴蝶已经在我两掌合璧之中了!我合着不放开手,静赶忙冲过来看。
我慢慢地让手掌开出一条缝隙,慢慢地,慢慢地,然后,蝴蝶就飞走了......
竟然没死?还留下了白色的粉末在我的手掌心。静又吓我:“你惨了!妈妈説手碰到蝴蝶的翅膀会烂的,还会很快变老呢!!”
没办法,我再次相信了!又哭着找阿婶去了......
呼,不过,那蝴蝶从我手掌里飞出的那一个画面,我觉得,好有意境。就好像,放飞了一个希望。而在希望的翅膀下,是我和静那两双童真的眼睛在呆呆地望着。嗯,唯美在心里了。
那时的我喜欢蓝色,也喜欢红色。为什么呢?因为,那时的我认为蓝色是代表男生的,所以喜欢。可有人会问:“很多颜色都可以代表男生的丫。为什么就喜欢蓝色呢?”
答案是,我也不知道。只知道望着蓝蓝的天空,心里好开心!
至于为什么喜欢红色呢?是因为当时的《五星战士》令我很着迷!五星战士中最有领导范的,就是红色的男战士。
静,就试过和我争“红色是代表男的还是女的”话题。
她说红色衣服是女孩子穿的,那时,我阿婶刚好买了一件印有五星战士的红色衣服给我穿。她就疯狂地用舌剑攻击我,我也只能用唇枪抵挡攻势了。
我反对:“五星战士里面的红色战士是男的,所以,红色是代表男孩子的!”
虽然我是这么说,但是我没有底气呀!毕竟红色的衣服还是女孩子穿的比较多喔。一场争论下来,多半是我惨败的啦。
说真话,我也不喜欢赢她。呼呼,更真的话就是,我也赢不了她。呜呜...
在学习上,我和她都算是比较合拍的一对!因为我们俩都拿到了钟老师颁发的“好孩子”奖状。看着那奖状,就仿佛看到了我和她一起练习写字的那些快乐时光。
在游玩方面,我们的父母都带我们去过世界之窗、欢乐谷、锦绣中华民族文化村、西丽湖动物园,在这些景点里,有着我们小时候的快乐回忆。
只是再快乐,也还是改变不了要离别的事实。
我和她的故事好像在记忆里所剩无几了。怪我记性不好呢,还是怪时间它过得太快了?
真的,岁月“静”好。
那一天,阿叔阿婶告诉我:“我们的菜地要被征收了,很快就要搬家到东莞大岭山了。”
我当时非常高兴,因为可以坐车车,看车车。顺便问:“静,是不是也和我们一起搬去大岭山丫?”
阿婶摇摇头,“没有丫,她爸爸开货车的,不需要搬去大岭山。可能,先在深圳住吧。”
那一刻,我感觉不到开心是什么东西了。
在搬家的前一天下午,我去了我秀姑姑家玩。秀姑姑离我家不远,她和姑爷一起养猪攒钱。秀姑姑的儿子,我的伟成表哥,比我大一点。他对我很好,给玩具我玩,给我好多好吃的。但是,他总喜欢逗他家的大狗来吓我。我是个很胆小的孩子,特怕吠人的狗。那天呢,是告别的。毕竟就快搬家了,当然要说一声哒。回家时,围成表哥就给了几包零食我带回家吃。
因为快要说再见了,所以,我找静聊聊天。一起吃零食,一起笑,一起谈未来我们长大以后。是啊,未来,我和她会怎样呢?
当时真的好希望时间可以在那一刻停留,和静开心地笑,不需要道别......
然而,时间不了解。
那一晚,睡觉前我就想:明天和静说再见时,不如抱一下她吧。睡了......
睡得朦朦胧胧的时候,阿婶就叫醒我:“金龙,起来咯,我们搬家咯。”
我觉得好奇怪,天还没亮耶。就问:“阿婶,天还没亮喔。”
阿婶匆匆地答:“早点搬家方便呀,路上少车,到大岭山的时候还要搬东西下车呢,早点好。”琇書蛧
一阵匆匆,一阵忙忙,我就坐在货车的副座了。
车走了,我回头,望望熟悉的家。
我还没和静说到拜拜呀,我还没抱静一下呀,我还有话没对静说呀,我...偷偷地流泪了...
货车依然在黑暗的清晨里,麻木地前行。泪眼里映衬的路边街灯,都在为我伤心地闪动。
我心里暗暗地讲给自己听:静,我好不舍得你呀...我好舍不得你呀...舍不得...
脑海里,疯狂地搜寻着与静点点滴滴的美好。
已经与我“坦诚相见”的静;
一起和我开心练习写字的静;
每天上学放学都和我一起走的静;
经常与我争这争那的静;
总会有默契地与我相笑的静;
表面上会经常笑我,其实心不笑我的静;
与我一起游玩深圳世界之窗、欢乐谷、锦绣中华民族文化村、西丽湖动物园的静;
与我一起领到钟老师发的“好孩子”奖状的静;
总是説大话吓我的静;
总是不小心被我弄哭的静;
......
我没有告别到的静;
我没有抱到一下的静;
没有听到“我喜欢你”的静......
货车不知麻木了多久,终于麻木到大岭山了。我努力睁开才刚闭上没多久的泪眼,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呀,一片新的视野冲进了我的眼球。新的自然!
只是,静已不在身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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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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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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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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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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