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1章 静之初(一)
  在成长的二十多年里,青春总是最多彩的,岁月会偷笑。

  我该如何在老后追寻在年轻时候那些又哭又笑的记忆呢?

  有没有一条线索可以贯穿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实习、工作、婚姻、梦想时代的?看来,只有她们了。

  她们?她们是谁丫?嗯,她们,就是我成长过程中喜欢过的女孩子们。哈哈,其实不多的,好像好多而已。

  喜欢,不能代表爱情,那只是一种青春的悸动。我对自己说过这样一句话:“你可以喜欢很多女孩子,但爱的,只能有一个。”

  不过,对于有点2B乐观的我来说,什么是爱情?真的还没有弄懂。所以,喜欢,总在继续,却不知何时懂爱而停下走向花花世界的脚步。

  未来,我无法预测,只能相信自己的感觉。但过去,已经定形,可以让我随时追溯回去体会。

  那么,回到当初,回到青春的起点吧!

  那一年,我读学前班的前一年。

  是的,那时我还是个六岁的小胖子。胖,没有错,错就错在胖得太可爱了!每个大人都喜欢捏我的脸,捏到我脸上的两团肉都变形了,捏得又大力!唉!没办法,谁叫我那么爱吃肥猪肉呢?肥,不是重点。超肥,才是关键。呼呼......

  那时过得很快乐!因为我有个青梅竹马的玩伴——静。

  静的名字虽然很静,但是她一点也不静,反倒像只脱缰的野马那样疯狂。她和我同年,但比我大几个月。这年龄,是后来我老妈告诉我的。那时的我没想过这些呢。

  我是个很害羞的孩子,和其他孩子一起玩,我会不怎么玩得开。但和静玩,我就会玩得很自在。也许,是她的野马特性感染到我的缘故吧。

  当时的我和她,都没有读幼儿园。还好当时没有读幼儿园,看到现在的孩子这么小就去读幼儿园,真的少了好多自由啊!读书读那么多年,太恐怖了!当然,这仅代表我个人的看法。毕竟,今时不同往日。

  虽然我和她没有去读幼儿园,但并不代表我和她不学习。我们都是挺喜欢学写字的,都是让自己的爸妈写好要让我们练习的字在生字部上,然后慢慢仿着写的。其他的玩伴几乎都不喜欢写字,只喜欢玩耍而已,只有我和她把写字当成了一种乐趣。

  我和她都是一起练习写字的,有时我找她写字,不过几乎都是她找我写字。毕竟我们的家好近,她的家在我家后面而已。我只要透过窗,就能看到她啦。

  时间久了,我就特喜欢和她在一起玩,一起学习写字。她好喜欢穿印有小丸子的衣服,当时小丸子的动画片挺热的。不过,她笑起来也真的挺像小丸子,同样的短发,同样的笑容......

  有一点,我不得不承认。我早就和她“坦诚相见”了!

  毕竟在农村嘛,我和她当时都还是小孩子嘛。所以呢,小便便的时候都是好随便的。我是,她也是。

  鉴于我的大姐姐教育我非礼勿视,我当然得听话啦。不过,孩子的童心是很好奇的,越不能知道的,就越想知道。所以,当她小便便的时候,我会用手挡住眼睛,但是,会偷偷露出一点缝隙看。哈哈,没办法呐,挡不住呀!她也一样......

  或许,这也算是属于我和她的“童年无忌”吧......

  我们的父母当时带着我们生活在深圳某个还没大力发展起来的地带,我的父母是在菜地里干活的农民,她的爸爸是开货车的,而她的妈妈则负责在家带孩子。我们两家人的感情,也算是不错。

  因此,深圳是我心里最爱的城市。它是我的开始,生命的开始,青春的开始。

  到了第一天上学的时候了,我和静都准备好书包咯。我背着一个小水壶,一身新衣服,感觉自己好靓的哇。静呢,也一样的新造型丫!我们一起跟着自己的爸妈踏进平山小学。哈哈,那个时候,真是开心!也许只是因为新鲜吧......

  可是,当爸妈留下我,走出校门回家去干活的时候,我仿佛失去了整个世界!哭得不成样子了......毕竟是一直没离开过爸妈的,一时心酸难奈啊!不过,静看起来倒像没事一样,还笑得很自在呢。

  看着她,我努力地稍微不怎么哭了。好了,上课咯!哇,班主任是位好漂亮的美女老师来的喔,至今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她叫钟老师,我最喜爱的老师!

  第一节课,没错,就第一节。上课没一分钟,我就崩溃了!我爸妈为我准备的小水壶,漏水了!而我和静,是坐在第一位的。

  钟老师看到我的桌子有水滴下来,就过来看。那时我还不知道桌子里面已经是小汪洋了。因为桌子是铁造的,比较新,不是那么容易漏水。所以,桌子里积满了我小水壶漏出的开水。

  钟老师很不高兴,我也很不高兴,静却在旁边笑傻了。

  顿时,全班我都还没认识的同学都大笑了!我好爱面子哒,那时,我就哭着拿起已经湿了的书包走出教室想回家了。钟老师都抓不住我.....唉!泪汪汪的我拖着还滴着水的书包在走廊上艰难地踱步,那情景,令现在的我都觉得,颜面尽失丫!xiumb.com

  还好,静的姐姐在隔壁看到了我,就把我带回去教室,请钟老师帮我晾书。

  所以,我人生的第一节课,是别人好好地在上课,而我就在眼湿湿地看着晾在桌面上那满是“咸鱼”般的书。

  我的学习之路才刚踏上,就这么悲催了,感觉不爱了!

  不过,美好总会降临的。

  第一天上课就那么惨了,我当时的心里就只剩下一个声音:我不想读书了!

  下课后,钟老师帮我把晾了半天的书小心翼翼地放进我的书包,并对我説:“刘金龙,回家后叫你的爸爸妈妈用钉书机把烂掉的书钉好哈。”我还是鼻酸酸地点了点头。

  本来呢,不想用真名的,但是很有必要。只有这样,才写得出当年的感觉。

  好吧,和静一起回家吧,走了多久,静就笑了多久。我好郁闷......

  其实,有那么一瞬间,我看到她有露出过同情的眼神哒,只是藏得很紧,很紧......

  回到家后,那时还是读六年级的三家姐,知道了前因后果后,很生气地帮我钉书。爸妈呢,在地里干活。我呢,好像忘记了发生什么事。因为,我已经陶醉在玩具的世界中了。

  玩具,是我小时候最重要的精神食粮。我和其他孩子不一样的是,玩烂的玩具,我不会扔掉。不仅如此,我还会和玩具说话。感觉,它们都是有生命的,只是不会动而已。我和我的玩具是有感情的,当然,没人知道我对玩具说话。否则,就把我当傻子咯。

  那就是一上学就遇到挫折的一次经历,不过,拥有好运气的我,是会挽回面子的!

  上了几天课之后,钟老师终于发现我的好了!是的,因为读书前学写字的付出,所以有了全班写字第二好看的荣誉回报。

  那么,第一是谁呢?对了,就是静。

  我是这么认为的。钟老师只说我和静是全班写字最好看的两个人,没说过谁第一第二。

  她第一,我觉得。

  因为我和静写字漂亮,而有不少同学是老师怎么教都写不好的,所以,钟老师就叫我和静每人各去教一位同学写字。

  怎么教呢?手抓手教着写呗!

  可是,为什么?!钟老师要让那么美丽的静去教一个长得很不上眼的男同学呢?上不上眼不是我在意的,在意的是,为什么是男同学?看着静抓着那男同学的手写字的时候,我的心好不舒服丫!怎么可以呢?我都还没抓过她的手呀!不能接受呀!我想,那应该是我人生第一次真正的吃醋吧......

  好了,到我了。

  钟老师要我教一个看起来好...好...好无语的小女孩。她很矮,虽然她读学前班,但她的身高好像是幼儿园小孩的身高。戴着一副超大的圆眼镜,衬得那双童真的眼睛非常的大!

  好吧,我慢慢地伸手碰到她的手,心跳得快了一点。有点紧张嘛,没碰过女孩子的手哇!

  好不容易,终于抓紧她的手了,还要矫正好拿笔的姿势。

  她就是笨!我本来就笨了,她比我还笨!我叫她不要出力,让我出力就好。我想写一撇,她的手就是不听使唤。我想写一捺,她的手又发神经地用力一撇。

  我无奈地看着她的眼睛,她也很淡定地看着我的眼睛。到底想怎样嘛,我的第一次那么有爱的手抓手都献给你了,你还那么拽?!

  哎哟喂,一节课下来,写的字才没几个,而且还东倒西歪的。

  我无奈地看了一下静,静教得很安静喔,她看到我看她,就笑了一下,我也笑了。真有默契!

  钟老师看了一下静教那男同学写的字,説:“静教得很好!”

  又过来看看我教的,说:“刘金龙教的也不错。”其实,那时我觉得,老师是说谎的。明明就不好看嘛,但还是为了我的面子让我好下台。有点内疚的呀,但一看到那戴着大圆眼镜的小女孩,我就难受极了!看看静教那男同学写的字,真的好漂亮!真的好厉害呀!

  静,越来越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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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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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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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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