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344章 发心(五十五)
  想一点一点地找回遗失的那个自己……

  进入小段模式。

  第一小段:

  终于,在一个平平无奇的日子里,以“麻甩佬”的装扮,突破了那努力了半个月才赶得上的一秒,并且以5分26秒反超了那5分28秒两秒……鸡血满满,今天的工作效率将会非常的高!

  嗯,上班的每个早晨,只要我骑着“大运”一进入公明南环大道的那条路线,就会神经绷紧,时刻想着如何更快地骑完那条路线,并且打破那个排在榜一的5分28秒纪录。

  那天早晨,我的精神状态也就一般,但那时我有着一股很强烈的信念,我要打破那个5分28秒的纪录!特别是在爬坡喘气的时候,每一个呼吸,几乎都在为打破纪录而用力!

  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

  那纪录还真的被我打破了,而且还快了两秒。嗯,最神奇的是,我还是穿着拖鞋骑的车……

  是不是当人内心的信念足够强的时候,整个宇宙都会帮助你?

  也许吧……

  至少,有信念代表着有目标,有方向,也是个不错的存在。

  第二小段:

  我希望在路上遇到骑车的大神,感受一下大神骑车的速度……但,总有些事与愿违……

  昨天晚上下班的路上,遇到了一位穿着美利达骑行服,骑着美利达自行车的阿姨。嗯,是阿姨,没有伴,只有她自己。她引起了我的注意,特别是她骑行服的后背写有“环深200公里”几个字,噢,酷!有机会,我也想这样骑……

  我本想跟着她,感受一下她骑车的速度,但,路不同。

  而今晚下班的路上,有幸遇到了一位骑着崔克山地车的大哥,他是在突然间从我身旁超车的!而且,他骑得挺快的!

  瞬间,鸡血就沸腾了!

  终于遇到个高手了,我要追上去感受一下!

  嗯,经过半分钟的努力,我追到了他的身后。因为那里所处的位置是新开不是非常久的华裕路,路宽人少,非常适合骑车,所以我能很好地发力追上去。

  也许,那位大哥也在等待着我追上去。毕竟,他时不时都回过头来看我。从他超我车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选我做他的对手了。Χiυmъ.cοΜ

  很好,我喜欢!

  然而,在进入学校门口的那条上坡路时,意外发生了……

  当我追到他身后不远,正准备发力超过他时,他却因为回过头看了我一下,然后车头小转了一下弯,车轮掉下了台阶,他一下没反应过来,顿时整个人都摔了下来,还往前擦了一小段,掉到了我的车轮前方!

  我也差点没反应过来,还好,刹住了,没往他的头轧过去……

  然后,我就问他有没有事……

  他踉跄地爬起来,摇摇头,表示没什么。

  我指着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表示这里是有台阶的,以后要小心点哟。

  他微笑地表示,好的,谢谢。

  可能,他是第一次走这条路吧……

  呼,说实话,华裕路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设计真的好有问题,从正面看,一般看不出那是台阶,如果不小心的话,很容易摔倒。虽然有贴着黄线,但也没太大作用,除非是熟悉这里环境的人会自然躲开,但外来的人就说不准了。无论是人不小心踩到,还是车不小心蹭到,都很容易发生意外。

  嗯,就这样,我还是没能感受到高手的速度……

  其实嘛,我骑车不是为了锻炼身体。

  锻炼身体是需要有坚持不懈的心态哒,还要懂得克制自己。这个于我而言,是很难的。所以,我并不喜欢锻炼身体。

  但,我喜欢骑车,单纯就是喜欢,都不会觉得有压力。而且,我根本都不需要强迫自己去骑车,反而还迫不及待地想去骑车呢,还嫌骑车的时间太短以及路程范围太窄呢。而锻炼,不过也是因为骑车而顺带产生的而已。

  所以说,喜欢是有魔力的。

  做自己喜欢且有益的事,真的就是一种享受,而痛苦则完全不搭边。

  如果说,一个人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能享受其中,那也算是一种幸福了。

  我当下的工作,虽然说不上完全喜欢,但至少能感觉到快乐大大多于痛苦,也算是不错了。

  毕竟,这条路,本来就是我自己选的。如果我当初不喜欢,我又干嘛要选这条路呢?既然选了,那么自然就要让我选的路成为我心里认可的正确道路。

  第三小段:

  今天看到我大家姐在朋友圈发了一些消极的内容,然后我就评论了一段话,就是希望她听听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老歌,找回一些美好。

  她则表示自己年纪大了,心态不同了。

  我后来就回复了一段我当时才突然想到的话:快乐也可以像存款一样,如果当下没钱用了,自然就要从存款里拿点出来用。换言之,当下的快乐不够用了,那就从以前存下的快乐里拿点出来用。为什么说快乐美好的童年能治愈人的一生,意思是差不多的,因为童年存够了足够的快乐来消费未来的各种不堪。

  嗯,快乐只要走进过你的心,并且存在于你的回忆里,那么它就会一直存在。

  当然,至于快乐会不会变质,那就取决于快乐的主人是怎么保存它的了。

  我已经听了一个多星期的九十年代老歌了,特别是四大天王之一黎明唱的歌。感觉他唱的电音,好潮!哪怕现在听都觉得很适合!是老歌却没有老歌的味道,豪不过时,秒杀现在那些不知所谓的流水歌。

  在听这些有感觉的好歌时,我的快乐也在加倍地叠高高。

  快乐,不是没有了。而是,很多人忘了它被储存于心里的哪个角落而已。

  最后,该午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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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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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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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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