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警察大哥的眼神时,秋聿之就猜到了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他面不改色,神情正直到不像自己,上前一步一把握住警察同志的手,抑扬顿挫道:“警察叔叔,您可一定要帮帮我啊!”
警察大哥都被这嘹亮的嗓门镇住了:“……小同志,我还不到当你叔叔的年纪。”
“同志。”秋聿之立刻改口,“你们看到了吗,这屋子里有一个变态!”
警察大哥瞅他:“嗯……”小同志挺有自知之明。“行啦,先说说吧,屋里怎么还拴着个人呐?你们什么关系?知道非法囚禁是不对的吗?”
秋聿之热情地邀请警察大哥到沙发坐下,解开拴着赫连蔚的链子,把他往茶几上一摁,说:“快把这个变态抓走吧!”
警察大哥:???
到底谁是变态?
赫连蔚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陌生人的到来让他感受到了一种领地被侵犯的危机感,尤其是看到秋聿之对着他们笑的那么热情的时候,那颗陈腐的心脏中竟也慢慢生出了奇异的酸涩的悸动。
他完全出于异类本能,扭身张开双臂便抱住了秋聿之的腰,以一种极度依恋的姿态将脸藏在他怀中,悄悄回头瞅那三个陌生人。
秋聿之装模作样地伸手推推他肩膀,对着警察大哥一脸无奈:“同志,我不知道你们怎么突然找上门来了,不过正好,我刚打算报警呢。”
起初,正常人都会以为秋聿之对赫连蔚做了什么,但看赫连蔚的态度,见多识广的警察同志们立刻便意识到,事情绝非自己想象的那样。
“就这个男的。”秋聿之拍拍赫连蔚的肩膀,愤怒地说道,“我根本不认识他!”
警察同志们:“……”不认识还抱得这么紧。
秋聿之说:“就前两天,这个人突然闯进了我家,我家的门都破了,来来来,不信你们来看。”
他一边拖着紧紧抱着自己的赫连蔚,一边带着警察来看自己家阁楼的门和窗。
随后,他又带着警察去了自己卧室,翻出自己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又翻出手机通讯软件上的聊天记录做证明。
“我是x大的学生,前几天和同学们去b市做暑期实践,不信你们可以联系我的老师同学,都可以证明,回来之后没两天,这个人就闯进了我家。”
“当时我就发现他连话都说不利落,眼睛也有些毛病,精神不太正常的样子。我心想,他可能是附近不知谁家走丢的精神病患者,我就在附近找了找有没有寻人启事。”
“但是警察同志,我不知道这个事该怎么说,根本没人找他,问他家住哪也不会说。后来更是赖上我了不肯走,我准备带他出门去警局,但是他的衣服已经烂了没法穿,就下楼先给他买了几身衣服,毕竟我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大学生,还不至于冷血到看着他果.奔。”
“因为他老和我家狗打架,我也没办法,只能给他俩暂时拴起来,免得我没看住发生惨案。”
警察同志们互相看了几眼,开始对赫连蔚进行询问调查,发现他果然如同秋聿之说的,精神和眼睛都有毛病,根本说不清楚话。
事情已经清晰明了了,一个不知道从哪走丢(也有可能是被家人丢弃流浪)的精神病和眼疾患者,突然闯入了无辜大学生家中,因为该生心地善良给他吃饭穿衣,于是便赖上了人家。
预想中的嫌疑犯忽然变成了受害者,警察同志们的态度一下子变得更加友善了。
秋聿之继续把赫连蔚往外推,赫连蔚紧紧抱着他不松爪,秋聿之夸张做作地叹气:“警察同志,你们看看这个人,吃我的喝我的穿我的住我的,简直了,快把他带走吧!”
带走?
这种情况可谓是最棘手的了,首先得找到这个人的家人,但是如果家人愿意照看也就不会让他出来流浪了,如果家人还是不愿意照看,警局也没有太多办法。
当然,如果这人根本没有家人,倒是可以送进定点医院进行治疗,之后再转移进福利院进行安置。
虽然处理精神病患者是一项十分难办的事情,但是也不能一直麻烦普通公民。
警察同志点点头,说行,我们待会就带走他,小同志你心地善良辛苦你了。
这边几个活人相谈甚欢,赫连蔚却不开心了,他好像听懂了秋聿之想丢掉自己的意思,抱着秋聿之的手更加用力。
为首的警察大哥神情和蔼道:“这件事情我们大概已经知道了,但还有别的问题需要你配合调查一下。”
“没关系,请问吧,其实我也很好奇,为什么会说我有凶杀案嫌疑。”
警察大哥一边记笔录一边问:“报警人说你家客厅里布满血迹,这件事是真的吗?”
“血迹?”秋聿之一愣,顿时哭笑不得,“是啊,前几天我买了一只活鸡准备炖鸡吃,杀鸡没经验,不小心就搞得惨烈了些,不信你们看,我还留了几根鸡毛当纪念。”
大公鸡的尾羽特别绚丽多彩,秋聿之挑了最好看的几根,沾到了墙上当装饰。
警察大哥继续问:“报警人说你家深夜有奇怪的声音,浴室里有剁骨头的声音是真的吗?”
秋聿之嘴角一抽:“嗯……这个我也可以解释,其实我当时在帮这个人洗衣服,他的衣服太脏了,我不想用洗衣机,就用棍子敲了敲,可能声音听着有点像吧。不过那衣服实在是太烂了,洗了也没法穿,我只能给他买新的。”
三位警察同志又问了几个问题,并将秋聿之家调查了一下,秋聿之十分坦然任由他们调查,不过心里还是有些庆幸的,庆幸自己已经把那身嫁衣和僵尸指甲收了起来。
毕竟有些问题能糊弄过去,有些可不是那么容易糊弄的。
在调查完之后,警察同志们就已经清楚,秋聿之是无辜的了,再加上他这照顾精神病流浪者的热心市民身份,恐怕没人还会对他有所怀疑。
“行,那这个人我们就先带走了,辛苦你了小同志。”
双方意见虽然达成了一致,但在最后一步的时候,还是出了幺蛾子。
赫连蔚发现外人伸手来抓自己的时候,双手双脚并用,把自己紧紧地缠到了秋聿之身上。
赫连蔚的力气大的可怕,警察拉的越用力,他抱的就越用力,大黑更是努力汪汪试图参与进这战场。
现场一片混乱,秋聿之完全挣脱不开被紧紧地箍住双手双腿,他倒在地上被赫连蔚压在身下。
警察同志们简直不敢相信,这瘦弱的长发男子竟然这么难缠!
“喝——哈!”
终于,赫连蔚连同秋聿之一起,被警察同志们抬起来了……
抬起来了……
抬起来……
抬……
啪嗒啪嗒。
两串金豆豆从赫连蔚那双乌黑的眼睛里流出,滴进了秋聿之脖子里,又顺着秋聿之的脖子落到了地上。
“够了!”秋聿之痛心疾首道,“既然他不愿意走,就算了!”
缠抱在一起的两人被放到了沙发上,秋聿之顺顺赫连蔚的长发,紧紧抱着自己的这人正无声地抽泣着。
警察大哥也很无奈:“这男的看起来是真赖上你了,小同志你别怕,这种情况我们也是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的。”
秋聿之摇摇头,问:“他被带走之后会怎样?”
警察大哥解释了一下办事流程。
秋聿之露出若有所思的模样:“唉,那这样岂不是既给国家添负担,又不能让他过得开心?”
警察同志们:……
“这样吧。”秋聿之眉头一竖,说,“我好歹也是个党员,照顾人民群众是我的责任,不如就先让他在我这里住着吧。反正你们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可以找到他的家人再把他带走,不然就他这个状态,去了警察局也不安生。”
这,这这这!
警察大哥一把握住秋聿之的手,感动道:“小同志,你真是太有觉悟了!”
秋聿之反握住他,同样很感动:“你们才是天天为人民服务,辛苦同志了!”
于是就某不明精神病兼重度眼疾流浪者的安置问题,暂且达成了众望所归的一致意见。
秋聿之拖着赫连蔚,挥手送别了警察同志们。
关上门,他捧起赫连蔚依旧在默默落泪的脸蛋,无奈道:“好啦,别哭了,我错了行不行,我不该没和你商量就来这一出。”
赫连蔚刷地把脸从他手中移开,重新埋进他颈间。
秋聿之感觉到胸口已经濡湿了一片,也不知这个干巴巴的老僵尸,哪来那么多水分可以流。
似乎是因为有了能量补充,他的身体也比之前重了些。全部都压到秋聿之身上的时候,还真有些缠磨人。
秋聿之只好拍着他的后脑勺,哄道:“我真没有想把你送走,我就是演演戏骗骗他们,这样我们才可以光明正大的一直在一起呀对不对,小蔚——嘶!”
秋聿之猛地推开他的头,这一次,赫连蔚没有继续死死缠着他,他任凭他推开了些自己。
赫连蔚苍白消瘦的脸上沾了一点刺目的鲜红,正在那双薄唇的唇角,他伸出舌尖舔了舔,以天真而固执的眼神看向秋聿之。
可喜可贺,赫连蔚终于开口说了“饿”字之外的第二三四五……个字:“都吃掉,就分不开了。”琇書蛧
秋聿之捂着肩颈连接的那一块,缓缓道:“那你还挺聪明的哈?”
赫连蔚也看着他,缓缓点了点头。
秋聿之:“……”
他从沙发上站起身,赫连蔚便继续扒着他的腰,试图缠上去再咬一口。
秋聿之刷地跳到大黑面前,沉着脸解开了狗链。
“大黑。”
“汪!”
“上!”
“汪汪!”
一场混乱的大战继续开始,刚刚走到楼下的三位警察同志听到声音,不免抬头向上看去。
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并不妨碍他们猜到发生了什么。
“唉,照顾一个精神病,真是辛苦他了。”
“就是就是。”警察二哥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句台词。
……
秋聿之站在镜子面前,扒下了肩头的衣服,他用棉棒蘸着碘伏为肩颈间的伤口消毒。
赫连蔚咬的并不深,创口也只有小小的两个洞,但是现在情况却和以前截然不同,现在的秋聿之,可找不到那种能把自己从死亡线边缘咔嚓拉回来的bug级存在。
消完毒之后,他重新拉好衣服,然后沉着脸逼赫连蔚站在淋浴喷头下自己给自己冲干净身上的狗毛。
今天的天气有些不太好,新衣服过水后还在晾,没干,赫连蔚只能继续穿秋聿之的衣服。
大黑似乎发现了主人并不准备把这个怪物怎么样,它还是很警惕,并讨厌赫连蔚,但打架的时候已经不会再死命的咬了。
赫连蔚也确实有些机灵,知道大黑对秋聿之来说很重要,因此即便大黑会对自己造成很大的威胁,也没有真的把它撕碎。
秋聿之看着和睦的家庭,十分满意,他想,果然只要男主人够给力,家庭就不会不和睦!
顺便忽视了想悄悄把狗毛拔光的僵尸和想悄悄咬僵尸屁股的黑狗。
下午的时候,天忽然昏沉了下去。
乌云以极快的速度聚集并下沉,空气中水汽越发浓重,潮湿闷热让人烦躁。
秋聿之关好门窗,免得屋里受潮,随后不一会儿的功夫,外面便稀里哗啦下起了大雨。
不知是因为白天消耗的精力太多,还是赫连蔚依旧在记秋聿之想送走他的仇,吃完红豆糯米饭后倒是挺安顿的,缩在卧室的床上一声不吭。
秋聿之一直到自己洗漱完上床准备睡了,才忽然反应过来,小蔚该不会是在跟自己冷战吧?!
忽然。
轰隆!
伴随着刺目的白光,一声惊雷骤响。
秋聿之觉得自己的床似乎也随着这声响震了一下。
他翻了个身继续睡,但今晚这雷雨似乎并不会轻易停下,雷电不断,让人心惊。
忽然,卧在毯子上的大黑一下子翻身起来,对着门口发出了呜呜的声音。
“又来?”
秋聿之好笑又好气,心想不是要冷战吗,怎么又搞半夜偷袭这一出?
但当他走到门边的时候,却没法继续欺负小蔚了。
小蔚裹着卧室里的被子,把自己整个人都藏进了松软的被子里,只从上方的口子里露出可怜兮兮的一张小脸,乌黑水润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恐惧,雷声响起的时候,他便忍不住把自己往被子堆里缩。
对了,僵尸害怕雷电。
当他看到秋聿之的时候,立刻便发出细小的哼唧声,像个球似的弹起,一下子拱进了秋聿之怀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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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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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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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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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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