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突变,无论是否恐怖,都会引起人生理性的惊吓。
秋聿之手停在被子上不动,沉思片刻,他扯起嘴角冷笑了一下——赫连蔚,到底洗没洗澡?
一个刚从土里钻出来的老僵尸,一个头发打结衣服埋汰的老僵尸,一个沾了泥巴估计上千年没洗过澡的老僵尸……
想到这里,秋聿之似乎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土腥味。
他忍不住握拳,神情变幻莫测,最终,他决定不掀被子了。
秋聿之猛地伸出两手,将被子两边往中间一塞,抓着被单一掀一盖,利落地便将藏在被子中间的长条物裹了起来。
在这个过程里,秋聿之直起鸡皮疙瘩,因为即便隔着被子,他还是感受到了那种又冷又硬的触感。
这不太对劲,有点过于冷硬了,再看看裹起来的体积,也有些干瘪细瘦。赫连蔚似乎没有这么嶙峋,仿佛脱水了一般。
秋聿之刚要把他拖到地上,被裹起来的僵尸终于出动,不再只是安静躺着,他忽然伸出一只枯瘦的黑色利爪刺破了洁白的床单,长而扭曲的指甲就像是五条坚硬的软刺,刷地打到了秋聿之腿上。
一瞬间,秋聿之脸色巨变,被这利爪抓住了。
不对,小蔚的手哪有这么丑!
然而那只利爪力气大的如同铁铸,在这个世界里只是力气稍微大点的普通大学生设定的秋聿之根本挣脱不开,便被强行抓着压向了那条被被子和被单裹住的东西。
僵尸的智商似乎不高,他努力地用头靠向秋聿之,但被被子阻隔,一时间无法靠近。
秋聿之察觉到危险到来,奋力压着被子不让他挣开,脑中飞快闪回记忆中小蔚的弱点,试图找到对付他的办法。
快点快点……
僵尸对着被子和床单又咬又抓,将其挠成了破烂,枯瘦丑陋的干尸张开大嘴,露出獠牙便要对着秋聿之咬下,他眼中只有漆黑的瞳孔没有眼白,在其中,秋聿之只看到了癫狂的浑浊毫无清醒之意。
他会杀了他,吸干他的血,毫不留情!
在看到这僵尸眼神的那一刻,秋聿之无比确定。
同时,秋聿之心惊不已,开始怀疑这丑陋的怪物是否真是漂亮的赫连蔚。
他的样貌天差地别,但这身衣服……是小蔚。
与此同时,秋聿之终于想到了该怎么对付赫连蔚。
他痛苦地闭上眼睛偏头侧首避开赫连蔚的獠牙,用身体的重力拽着赫连蔚翻到地上,秋聿之抓过放在小桌下的书包,拽下上面的毛球装饰一把塞进了赫连蔚嘴巴里。
“小蔚。”
看着枯瘦的僵尸含着毛球痛苦挣扎的样子,秋聿之乘机抽回自己的手,忍痛道:“就算你变丑了,我也会努力尝试接受你,但是不刷牙,真的不可以!”
赫连蔚:“……嗬嗬!”
那黑色的毛球装饰,取材于秋聿之的宠物大黑,大黑是一条威风凛凛的纯黑狗,除了夏天疯狂掉毛毫无缺点。
秋聿之将大黑的毛收集起来做成了毛球,在自己出远门的时候陪伴自己。
而现在,正好用来克制僵尸。
黑狗阳气极重,对僵尸有天然的克制作用,尤其是黑狗血,但现在没有黑狗血,黑狗毛也勉强可以应付一下。
穿着红衣的赫连蔚疯狂呸呸,终于将毛球呸了出去。
刚刚离开墓地的干瘪僵尸,似乎还有些虚弱,猎食失败,又被黑狗毛球打击了一番,心碎不已地翻窗溜走了。
秋聿之连忙将窗户带好。
他站在窗边向下看,一身红衣因时光与污泥而呈现黑红之色的赫连蔚,正仰着自己干巴巴的小脸看着秋聿之。
风渐渐变大了,蒙在月亮上的云朵被吹走,月光洒下,枯瘦如柴的僵尸隐没进阴影中消失不见。
秋聿之长叹一口气,不知自己该如何是好。
如果是清醒的小蔚,一切好谈,他相信小蔚是不会狠心对自己下杀手的。
但没有理智的小蔚,那可就不好说了。
可是,要怎么才能让他清醒呢?
秋聿之看了一眼地上的毛球,知道这玩意儿估计拦不了他第二次,他不能继续在医院坐以待毙了,白天必须要走。
但白天归白天,现在重要的是……被单被子都烂掉了,他只能打地铺!
第二天清晨,秋聿之被护士姐姐好好教育了一顿,可怜的秋聿之,砍过吸血鬼踹过老僵尸,还是得乖巧地低头认错,顺便赔钱。
出院之后,秋聿之先是向几位同伴打听了一下,是否有遇到诡异的现象。
小组成员都说没有。
秋聿之估计赫连蔚是只盯着自己,但以防万一,他还是又留了一晚。
当晚,他在旅馆独自开了个房间,坏心眼的买了一瓶润滑油,倒在了窗台内外两边。
深夜,呲溜——噗通!
秋聿之裹着被子翻了个身,发出了舒服的喟叹声。
次日清晨,秋聿之便对自己的同伴们说,自己想要先行回去,实地考察帮不上忙,但他可以帮忙整理资料,干一些书面上的工作。
同伴们体贴他的身体,又觉得几人已经调查的差不多了,干脆大家一起回去得了。
坐着绿皮火车,感受着车窗外的风起云涌,秋聿之托腮而笑。
心想这一次,赫连蔚还不知要多久才能追上来,也是辛苦他了。
他也有考虑过留在b市,想办法帮赫连蔚,但赫连蔚理性全无,如果不赶紧克制住他,恐怕还没等帮他恢复理智,自己的小命就先没了。
秋聿之可不知道在这个世界里死亡,自己是不是会真的跟着死。
而且,家里竟然正好有一只纯黑狗,这种巧合,让秋聿之不得不怀疑是否是命运的安排。
……
下了火车回到a市,秋聿之以最快速度去宠物店将寄养的大黑领回家。
大黑热情地扑着他撒欢儿,秋聿之撸撸狗毛,笑摸狗头:“乖,别闹别闹,我先收拾一下东西。”
家里离人好几天,落了不少灰,秋聿之一边打扫卫生,一边想着对策。
在现世的家中时,赫连蔚曾对他说过,僵尸害怕打雷、黑狗、公鸡……总之,害怕一切阳气强烈的东西。
但与此同时,僵尸也会天然地向往温和阳气,想要榨取人类体内最温和的阳气来滋补自己,这就是传说中的采阳补阴。
但害怕归害怕,怎样才能让他清醒过来呢?
秋聿之想起来,赫连蔚特别喜欢吃混了自己血液的红豆糯米饭,问他为什么喜欢吃这种东西,他便笑着说这样有助自己维持清醒。
那时候他以为小蔚是个coser,便没当真,现在想想,他说的应该都是真的。
给他塞饭的话,说不定真的可以让他重归清醒。
但在此之前,得先压制住僵尸的邪性才行,同样是饭,但制作材料更为复杂,这个办法秋聿之也是从赫连蔚口中得知的。
“汪汪!”大黑忽然叫了两声,叼着秋聿之的裤腿拖拽。
秋聿之被它拽到饭盆边,一看天色,竟然已经黑了,这才发现自己打扫的太入神忘记了时间。
他给大黑倒了狗粮,自己泡了个面,就蹲在清扫干净的海绵垫子上吃起来。
说来也巧,在这个世界,秋聿之也是个孤儿,父母在他几岁的时候去世,而后秋聿之在老家被养大,老人也走后,他又回城住父母留下的老房子。ωωω.χΙυΜЬ.Cǒm
秋聿之的大学就在a市,离家不远,秋聿之买了个自行车,每天骑车上下学,他养了条狗陪伴自己,那么自己也不能随便抛弃它。
吃完泡面,秋聿之摸摸狗头,拿来球球和大黑玩起了游戏。
似乎是在室内玩的不过瘾,大黑主动叼来牵引绳,想让秋聿之带它出去撒欢儿。
“出去也行。”秋聿之挠着大黑的下巴,笑眯眯道,“不过乖乖,我需要你贡献一点血,就一点点,真的……”
大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犹自吐着舌头兴奋地转圈圈。
给大黑套好牵引绳,带上嘴套,秋聿之便背上包牵着他出了门。
天色太黑,大部分商店都关了门,秋聿之先去药店买了几个一次性针筒,然后带着大黑到附近的公园转了几圈。
今天似乎降温,夜风簌簌,秋聿之牵着绳总有些疑神疑鬼,担心小蔚这就冒出来。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小蔚并没有可怕到这种地步,一直到带着大黑回家,关好门窗,抱着大黑睡过一夜,小蔚都没有出现。
但越是不知道小蔚什么时候会出现,秋聿之这颗心就越是放不下。
他举着针管,握着狗爪,谄媚地笑:“大黑,你要乖,哥哥一定会很温柔的。”
一看到针管,大黑就警惕至极,在秋聿之准备扎针的时候,噌地缩爪窜逃,只留下几根黑毛洒落。
大黑不配合,秋聿之也无奈,这只狗实在是太精明了,简直就跟成精了似的,无论秋聿之是哄是骗,他总能精确地分辨出秋聿之的意图,然后及时逃跑。
无奈,秋聿之只好暂时放弃借用黑狗血的意图,他决定去活禽市场买只大公鸡回来。
以前秋聿之做饭,都是买现成的肉,买活鸡还是第一次。
活禽市场离他家有点远,拎着鸡也不好坐公交。秋聿之骑着他的自行车,先去买了糯米、红豆、干艾草,又吭哧吭哧买了活鸡,回来后一个下午就又过去了。
但鸡血该怎么取?
一针管扎下去,能出血吗?
还是说得割脖子放血?
秋聿之和红冠大公鸡大眼瞪小眼,一时陷入为难之中。
忽然,大公鸡发出了一声嘹亮的鸣叫——喔喔喔!
同一时间,大黑压低身体,对着楼梯发出了威胁性的呜呜声。
秋聿之家在顶层,连着一个小阁楼,小阁楼上有扇窗……
不会这么巧吧,最后一样关键原材料,还没拿到手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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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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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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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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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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