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万人迷的朕只想咸鱼[穿书]>第 23 章 第 23 章
  纪筝坐在猎场主台的兽皮软椅上,一只手来回摸索着扶手,坐立不安。

  底下观赛者有大燕的皇亲近臣,更有西漠的狼主和侍从者,一个个看起来表情紧张,情绪激动极了。

  不同的是,他们期待的是狩猎赛结果,而纪筝已经早就被剧透了。

  在不到半柱香的时间之后,明辞越会在丛林最外围一箭命中天选之鹿的鹿眼,侧身骑马,飞驰而过,一把攥住小鹿的脖颈,带着它绕场三圈,引得全场高声喝彩。

  他们那么激动不是没有原因,群雄逐鹿,明辞越胜,这是他昭告全部支持者,自己已决意推翻暴君,追逐皇位,挽救大燕。

  纪筝不是什么圣母心,这些鹿本就是养在围场的猎物,以古人的狩猎习俗被捕猎也无可厚非。

  况且明辞越放下固守的君臣伦常,决定夺位也是纪筝喜闻乐见的。

  但是……

  纪筝紧紧攥住了自己的袖边,全身血液仿佛都凉透了。

  那是他的小鹿,是他亲手推上断头台的小鹿,皇叔真的会杀掉他的小鹿么……

  猎场的森林就在眼前,从众人所在的观赛台可以清清楚楚看见森林边界的一举一动。

  寂静无声。

  蓦地,一只小鹿从丛林中窜了出来,四蹄蹬地跑得飞快,追在它身后是一群西漠人。

  他们本就是马背上长大的民族,此时嘴里高声呼着哨子,尖利的笑声划破风声,一个个站在马背上拉弓对准了小鹿。

  纪筝心被揪了起来,满是紧张,却又不得不死死盯着那片丛林,根本移不开目光。

  获胜者不是明辞越吗,明辞越在哪?

  倏忽间,一只箭穿过树丛,追着小鹿的方向直直而去。

  是明辞越。

  那箭看似追逐奔鹿,却似乎差了一口力,直接断在半路,扎入了为首西漠猎手的前马蹄。烈马猛地跪了下去,将猎手狠狠地摔了下去。

  明辞越经过他的身边,居高临下一笑,看口型,礼礼貌貌地说了句,“抱歉。”还顺手友好地把这位从地上给拽了起来。

  他继续挽弓逐鹿,可每一箭的准头都差极了,接连把五六个西漠对手都绊倒下马。

  全场先是一片哑然,继而唏嘘声四起。

  只有纪筝给看乐了,恨不得给皇叔起立鼓掌。

  这操作,太骚了。

  可这样下去明辞越要怎么获胜走剧情呢,他不禁又有些心焦担忧。

  既不想鹿死,又不想明辞越败北。

  明辞越跟着小鹿之后绕场半圈,射下所有猎手之后,他的箭筒刚好空了,只得稍露遗憾地看着猎物远去。

  忽地,丛林中又窜出一只箭,模仿着方才明辞越的方法,追着他的马蹄而去。

  明辞越不得不勉强闪开,可他一闪开,那匹白马便张扬着奔去小鹿的方向。

  马背少年发梢飘扬,神采奕奕,面若璞玉,一身仕人轻衫被寒风卷起。他嘴角含着笑,志在必得,微眯右眼,瞄准了鹿头。

  可当他快对准时,明辞越的黑马又拦了上来,白马不得不再加快速度。

  一黑一白,并辔而行。两人颜值极配,和谐极了,好看得仿佛一副踏雪逐鹿的水墨画。

  全场静默,都看惊了,能压璟王一头的少年郎横空出世了?!

  少年被追得太紧,箭在弦上,不得不先发而出,又被明辞越用弓身将将拦了一下,扫到了路腿上,将小鹿给绊倒了。

  少年的情绪丝毫不受影响,开开心心地飞马捉住了小鹿,绕场行到观赛台天子面前,下马一鞠躬,意气风发地等着邀赏。

  获胜者怎么能不是明辞越?明辞越不是篡位的未来天子吗,群雄逐鹿被压了风头要怎么搞。

  纪筝看着台下,一时怔然。

  旁边席位上忽有人厉声训斥,是武安侯:“顾丛云,不得在圣上面前无礼。”

  顾丛云?顾家的小公子?怪不得……能压主角攻风头的,当然只有主角受了。

  顾丛云少年入宫伴着原主长大的,虽然只是个伴读,但学习能力,文赋能力令太傅都不得不对他侧目几分,可这种人生来天才,不止文章厉害,武学方面也继承了顾家传统,武举文举,只要他想去,状元都只能是他。

  这种人生在当代,就得问他一句清华北大你选哪个。

  偏生天才脾气都怪,少年意气风发,不知为何就是不科举,不入仕,连小侯爷的头衔爵位都不肯继承。

  王爷配小侯爷,隐忍君子攻配张扬少年受,马上争鹿,针锋相对。

  啊,这该死的强强耽美文,这美妙的一大碗狗血。

  纪筝扯了扯嘴角,皱眉凝视着顾丛云。少年并排站在明辞越身旁倒是养眼,双手负在身后,身形挺拔若松,略显清稚的脸上已初显成年男子俊美的雏形。

  ……像谁呢?

  哦,这才是真的像少年明辞越。

  纪筝猛然回神,他都差点要忘记,原书本不就是主角攻受相爱相杀么。而他是个早晚退休的背景墙,以后圈在京城里当王爷左拥右抱吃香喝辣,还要啥自行车?

  他一下子佛了,也没什么多余想法,窝在兽皮大椅里磕着供上来的干果,懒懒散散地盯着底下。这主角受一出场就不按剧本走,抢了主角攻的冠首,纪筝很想知道明辞越要怎么做,

  今天沉默得出奇的黎扬突然出了声,“这鹿前腿未带标识,不是天子选中的祭品鹿,按理还有下一轮。”

  有西漠猎手跪地禀告称:“那鹿开场便隐没在丛林深处,我们所有人围捕都未曾找到。”

  纪筝回忆了下那头鹿的脾气,看样子也是只懒散咸鱼鹿,不知道藏到林子里哪个角落窝着不动了,估计下一轮也不容易找到。

  他注意到黎扬看明辞越的眼神变了,少了点敌视,多了些说不清的意味深长,甚至对明辞越绊倒西漠猎手的行为表现出极大的宽容。

  他没多想,又满怀兴致地转头听顾丛云讲话,“有下一轮自是应当,但按照《大燕别史》记载,高祖二年冬狩第一轮出师,全员未找到祭品的情况下,高祖与前一轮胜者同骑亲征,亲自到猎场内助阵观赛。”

  哗啦……纪筝的瓜子洒了。

  大燕别史是什么?他一脸茫然,祖宗们还能有这样奇葩的先例,会背书好了不起哦……

  全场皆不知第一轮胜者还能有这样的待遇,但有史书作证,一时无人能出声反驳。

  明辞越紧紧盯着场中那匹白马,握着长弓的手无声攥紧。

  毕竟谁也不知道,获胜的奖品会是圣上。

  纪筝无奈,只得亲自下场跨上了白色骏马,坐在了顾丛云的身后,被他带着往丛林深处行去。

  随着马背轻轻颠晃,经过明辞越的身侧,纪筝没有看他,也没说什么。

  一远离观赛场众人,顾丛云挺直的背立马懒散下来,变了个人一般。

  他小声道,“圣上为何近日也不开经筵,也不宣我。”听起来还变变扭扭的。

  “冬至吃饺子也不叫我。”

  “肾不好也不准我探望。”

  纪筝:……

  张扬少年天才受,你人设没了。

  他之前一直刻意避开顾丛云,就是因为顾丛云和原主关系太亲近,拿捏不好容易演戏穿帮。

  况且,跟主角攻受牵扯关系肯定没好事。

  “朕又不想开经筵上课读书,叫你入宫能干什么。”纪筝,“你还包治肾虚?”

  “圣上还是坐来我身前吧。”顾丛云随意在行进的马背上起身想将纪筝拢到身前来。

  “你就一匹马还要分个副驾驶后车座?”纪筝骇了一跳,满脸写着拒绝。

  少年转头,面露不悦地一点点逼近,“圣上可是我赢来的战利品啊。”

  “怎的,璟王的身前行,我的就不行?”

  忽然丛林一晃,就这么冒出了一只小鹿头,前蹄绑着那根麻绳,小心翼翼地靠近了几步,似乎是嗅出了纪筝熟悉的味道,欢脱地一瘸一拐靠近过来。

  纪筝拼命夹紧马腹想要远离,顾丛云眼睛却瞬间亮起了光,稳住马头,悄声一点点迎着它靠近。

  “圣上的骑射都是当初与臣一起修习的,要不要……”他递给了纪筝另一把弓箭,“比一比谁先射中鹿?”

  那鹿乖巧地已经凑到了纪筝的脚前,不用弓箭,可以一刀毙命的位置。

  纪筝咽了咽唾沫,盯着顾丛云的背影,冷了声音:“顾丛云,朕是天子,朕嫌鹿血脏,命令你掉头离开。”

  “这是冬狩赛,敌手全是西漠人。”顾丛云一直挂在唇边的笑收敛了,回头深深望了纪筝一眼。

  “我要给圣上赢下这鹿,赢下这围猎。”

  “若是圣上动手,这么近的距离可以直击鹿心,若我动手,箭法准头可就不好说了。”

  顾丛云舔了舔唇,扬手拉满了弓。

  纪筝不得不抢先拉开他手里的长弓。

  他闭上双目,耳畔不再是猎猎冬风,而是明辞越的那句,“圣上,记住,这是射箭的感觉。”

  射箭,明辞越教过,他是会的。

  “圣上,你要这鹿死,你要围猎胜。”顾丛云仿若催眠一般,用气声轻喃鼓励道。

  箭头瞄准鹿的脖颈,可它还毫无察觉地舔舐着纪筝的靴尖。

  纪筝忽地就下不去手了,没由来地生出一股寒意,面色苍白,箭头发颤,他对准的分明是被囿在深宫宫墙内的自己。

  这日子混得太荒唐清闲了,现实总要时不时当头一棒提醒他一下。

  他也无时无刻不身处猎场之内,哪有什么庇佑,猎手和猎物都得奔跑起来才能求生。

  “圣上。”顾丛云的手移了过来,一点点地帮他稳住弓身,“您……在犹豫什么?”

  远处突然响起马蹄声,由远及近,踏着泥泞,踩碎枯叶逐此而来。

  两马擦身相接之际。

  瞬时他腰间一紧,一只臂膀缠住了他,腾空抛起,心跟着一瞬间飞起,继而温暖着陆。

  明辞越的黑马还在飞驰向前,胸膛那颗沉稳热烈的心跳却贴紧了他在他后背的玄色护甲之上。

  “圣上,臣来迟了。”纪筝感受到男人微扑在他头顶的热气。

  “臣来抢走圣上。”

  “这么大的树林,你怎么找到朕的?”他心惊之际不忘出声问。

  明辞越忙于驾马,几不可闻地微喘道:“听到圣上唤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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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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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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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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