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儿鸣叫。
空气清新。
“呵,哈……”
郑万财来到儿子的庭院外,闻听有呼呵之声。
进得院来,见儿子正在打拳。
得此一幕,郑万财不由得老心甚慰。
“我儿出息啦!明天必去亡妻坟前,烧些纸钱,告之她儿子上进了,如她泉下有知必会高兴。”
心中想着这些。
并没有打断儿子打拳。
郑光宗背对着门口,自他夺舍了这身子,便知有些孱弱,必须勤加练习。
“老爷!”
端着水盆自房中走出的香菱,看到面含微笑站于门口的老爷,不由叫了一声。
“爹!”
郑光宗收招立势,一套军体拳刚好打完,回头看到微笑的老爹!看得出来老爹的欣慰,也能看出老爹微笑中的无声赞许。
“我儿,你这拳法打的很有气势。”拳打的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到了儿子在上进。
“随便锻炼一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郑光宗随口说道。
革命!?
“啥是革命?”郑万财没弄明白。
一时说走了嘴。
“就是做大事。”郑光宗给出解释。
“有了好身体,才能做大事!我儿现在读书了,说话为父我都听不懂啦!”郑万财看着儿子精神抖擞,也便看到了家族未来的希望。
“爹,一早过来有事吗?”郑光宗一边说着,一边四下打量,又道:“昨晚香菱和我说你来过了,至于昨天的事,我们以后都要守口如瓶!”
“有城府!”郑万财点头。
能说出这样的话,足以证明儿子不傻了。
将来这偌大的家业交给儿子,他不用再担心。
“待会儿程先生要来,你准备一下!”一早过来,郑万财特意向儿子交待此事。
“程先生是……”虽然整合了这一世的记忆,但由于之前的他是个傻不拉叽的家伙,所以记忆一片混乱,根本就捋不清楚。
好像记得程先生,但就是想不起来他的样子。
“程先生是云龙书院的院长!你千万不能小看他,他曾是太子太傅,更是当朝丞相,四朝元老……而今年迈告老,他桃李满天下,我们郡的郡名就是他改的。”
听闻老爹之言,郑光宗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待会儿程先生来了,爹你派人来唤我便是。”
郑万财虽然大字不识一箩筐,从小到大没读过一遍完整的文章,但是他却想要儿子中个秀才!因为他家从烈祖到现在,没有一个识大字的人。
儿子现在如此用功,读书直到深夜,这说明儿子是那块料。
所以,郑万财想通过今天这个机会,让程方从中通融一番,叫儿子中个秀才。
老爹说完便走了。
“少爷,程先生可是个大人物,你要得体些!我帮你换衣服……”
香菱话都没有说完,郑光宗就打断也她。
“哼!帮我换衣服,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你就是想看本少爷的身子。”
噗!
香菱差点吐血。
“我,咳咳……我没有!”面红耳赤的辩解,却见少爷眼中又露出坏笑。
于是,香菱也便明白,少爷只是在逗她。
“少爷,你又欺负我。”嘴上这么说,其实香菱心里却高兴的很!因为眼前这个少爷的突然改变,让她感觉到了陌生,所以她有些害怕少爷,经过几天时间的接解,她发现少爷不是坏人,他变得精明也变得正常,重要的是他懂得幽默,在关键时候还保护了她。琇書蛧
“香菱,你天天照顾我,我得谢谢你,又怎么可能欺负你!你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无以为报,所以我想了半夜,觉得只有对你以身相许,才能报得你的大恩。”
“切!”
香菱小脸发烫,不用手摸也能感觉得到。
“才不要你以身相许。”
鼓起勇气抬眸,迎上的是少爷亦正亦邪的眼晴。
“我不吃啦!”
再吃下去,怕是要无地自容。
“来,坐我腿上,我喂你!”郑光宗嘿嘿笑个不停。
而香菱却已经跑了出去。
这小妮子,不只是脸蛋长得俏,而且身材也劲爆,细腰长腿一米七的个头,哪怕是素颜也能秒杀一种明星。
吃过饭。
郑光宗来到书房,等老爹派人来叫他。
对程先生有些好奇。
书房外,一片牡丹绽放如荼,蝴蝶在花间蹁跹,不知何处又传来琴声。
阵阵花香,琴音袅袅。
“香菱,笔墨伺候。”
闻听少爷之言,香菱取来笔墨。
一边研墨,一边看向少爷。
“少爷,你要写字?”香菱有些意外,她照顾少爷四年多了,从未见过少爷捉笔。
“自然要写字!”
蘸了墨,提笔要写。
滴嗒!
一大滴墨落在纸上,迅速晕开。
“好!少爷写得好一个圆字。”香菱抿嘴笑了,虽然她不会写字,但她见别人写过,根本不像少爷这般捉笔。
不拿笔还好,拿起笔就显出他笨笨蠢蠢的样子了。
“换纸!”
郑光宗极少用毛笔写字,所以不太习惯。
软笔与硬笔之间还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锦瑟无端无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字写的极丑。
而且写的很大。
不会用笔尖写太小的字。
黑压压铺满了一大张纸。
“少爷,你写的是个啥?给我读读呗!”香菱很好奇,她想知道少爷到底写的是什么!字好丑,但她坚信少爷写的是绝世文章。
“咕噜!”
肚子一阵叫唤。
郑光宗捂着肚子,皱起眉头说道:“我先去方便,回来再给你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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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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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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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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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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