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自己哥哥,一个更是儿时玩伴。
他们在一起,以后彼此的关系更加的亲近。wWW.ΧìǔΜЬ.CǒΜ
想想就感觉开心。
“云婧,将眼睛闭上,给你个惊喜!”长凤微笑的看着云婧。
“干吗?”
“闭上就知道了。”
云婧却不知道她究竟要干嘛,出于信任,但还是听话的将眼睛闭上。
长凤拿出前些天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一串水晶手链,给云婧戴上。
云婧感觉自己被长凤拉着的手腕上面被套上了一串东西,她问道:“可以睁开眼了吗?”
“可以了!”
云婧这才将眼睛睁开,她看向自己的手腕。
这才看到自己手腕上有一串粉色的手链,她想给摘下,却被长凤按住了手。
云婧的皮肤白皙,戴上粉色的水晶就显得格外的好看。
“这样戴着多好看。”
“我都没有给你准备东西,哪儿能先接受你的。”
“有什么不可以的?”长凤嗲怪的看着她,她们是幼时的伙伴,这么多年了还能玩在一起,可见她们感情的珍贵。
“别,就当纪念我们关系的转变。”
长凤拉着云婧的手,示意她看自己的手腕。
云婧看到长凤的手腕上,同样的手链她也戴了一条,不过长凤的是淡青色的。
“好看吗?”
“好看!”云婧刚夸完,想到长凤怀着孕,就半开玩笑道:
“这么好看的人,生的孩子一定也是好看的,到时候可要认我当干妈,否则——”
云婧的声音就像转了个弯儿一样,挑眉道:“我可不依!”
“咱们现在的关系还用认这,直接就是舅妈了。”
云婧的脸又是一红,感觉自己越来越不经逗了。
原本是她说长凤的,现在长凤才这么说了一句,自己就开始害羞了。
她双手捂住自己的脸蛋,想把脸上的热意压下。
云景大着胆子道:“好啊,现在敢这样说我了,就……让我这个长辈说说你。”
两个人笑闹之后,又彼此夸赞了一番,大概是感觉不好意思,两人又差点笑弯了腰。
“姐,该吃饭了。”宝珠还没有走到姐姐房间门口就听到里面有笑声传来。
看到是宝珠,云婧立马就坐直了身体,瞬间做出一副端庄的样子。
原本感觉没什么,但现在在青生家人面前她都是特别的注意,生怕她们对自己有不好的印象。
更何况,之前打闹感觉还没什么,但在宝珠的面前,自己还是稳重些好。
“云婧姐,恭喜!”宝珠边笑边递给云婧一颗糖果。
云婧接过,揉了揉宝珠的头发,“宝珠还是这么可爱。”
宝珠笑笑,之前小时候云婧姐来家里玩的时候就喜欢逗她,现在还说她可爱。
可她已经长成一个大姑娘了!
看到宝珠,长凤又从包里拿出一串玛瑙手链递给她,“给你!”
刚回来人多的时候没好意思给,现在云婧在场倒是没有什么。
宝珠接过戴在自己的手上,左右转动着来回的看,越看感觉自己戴着越好看。
她开心的说道:“哇,姐,真好看!”
长凤点头,这样的刚好适合小孩子戴,宝珠戴着适合她也很满意。
“果然,红色的你戴着好看,我当初看到的时候一眼看去就觉得你会喜欢。”
“谢谢姐,以后我也会对小外甥、外甥女好的。”宝珠搂着姐姐的胳膊不忘了画大饼。
以前是她不懂事了,看到妈妈训姐姐自己也想压姐姐一头。
其实,有啥事儿了不是姐姐让着自己,她也不知道当初的自己是怎么回事儿。
明明是亲姐妹,竟然心不够贴近,不知道感恩,无论姐姐做什么自己都感觉是理所当然的。
好在,慢慢的,在妈妈的引导下她也知道尊重爱护姐姐了。
转头,看到云婧笑眯眯的看着她,又连忙拉着云婧的手说道:“我也会对小侄子、侄女好,不会厚此薄彼的。”
“真是个机灵鬼。”打小起云婧就感觉宝珠聪慧。
“知道你最好了!”长凤点了点宝珠的鼻子。
“走吧,别一会儿妈妈又开始催了。”
三人一起往堂屋里走去,看到里面的桌子上已经摆好了碗盘。
家里就一张桌子,自然是不够的,春花又跟邻居借了一张,这样子刚好可以坐下。
等到看到桌子上的食物,云婧不由得感到咋舌,这时候上桌的也就是红烧肉排骨之类的。
然而,面前的桌子上却是不光有猪有鸡,还有鱼虾。
以往别人家的素菜甚至还有凉拌菠菜,面前的桌子上却是没有。
云婧其实不太喜欢吃凉拌菠菜,她感觉菠菜在开水里戳一下,再放点盐真是没什么好吃的。
不过,跟粉丝红萝卜丝一起,她倒是可以吃一点。
“快坐下吧!”
春花让喝酒的坐一桌,不喝酒的坐一桌。
等大家都入座之后,才发现不喝酒的竟然都是女士。
倒是云婧的大娘,还能喝点儿,她自然就跟她大伯坐在另一桌。
春花备的都是好酒好菜,为的就是让大家都满意。
但喝酒总要喝个痛苦,这样的事儿,自然是让元芳也过来作陪了。
更何况叶元义并不是特别喜欢喝酒,元芳来作陪更合适。
即便自己喝的少,但最基本的礼仪还是知道的。
叶元义给杯子里倒好酒之后,先递给建康,之后又递给建标一杯。
原本青生说他来倒酒的,叶元义却说道:“第一杯怎么也得我来,下一杯了就换你照顾好客人。”
虽然大家是一个村里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作为未来的亲家,他总要将姿态低一些。
毕竟抬头嫁女儿低头娶媳妇。
儿子陪酒是应该的,但他一点儿也不喝终究不够尊重人。
元芳是弟弟,他倒好之后,招呼了一声让他自己拿。
之前女眷之间的交谈他们也是清楚的,对她们的话他们都没有意见。
叶元义看着建康说道:“来,建康,咱们哥俩喝一杯。”
建康也是豪爽之人,一下子就将杯中的酒喝掉。
“咱们已经多少年没有在一起喝过酒了。”
叶元义摇头,“不记得了,好似是结婚以后就没喝过。”
单身的时候村里的青年偶尔还有时间在一起聚聚,尤其是婚后。
一开始建康在市里,他在家里,大家都忙,聚的次数就少了。
或者说,忙的只是他。
已婚的男人说起来比女人潇洒,但叶元义将他自己的时间都用在了医院里。
建康对着元芳说道:“看你哥的记性,我就知道他会忘。”
元芳:“我哥自从进了卫生院,钱没赚到几个,空闲的时间却没有多少。”
元芳跟建康还会时不时的在春节的时候在一起喝酒,叶元义不爱喝酒再加上忙,反而还没有人家两个关系好。
建标原本对叶元义就有意见,听到他们这么说,立马不客气的接道:“可不是,跟家里的人也疏远了不少。”
以后都是亲戚,建标这么说,叶元义只是笑笑并没有当回事儿。
他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对着他们几个说道:“之前是我太忙了,那我就先罚自己一杯。”
建标:“一杯哪儿够,怎么也要三杯。”
元芳知道自己大哥不胜酒力,就劝道:“没必要喝那么多吧,意思意思就行了。”
说完,元芳就给建标的酒杯里满上。
元芳将酒杯递给建标,嘴里却说道:“来来,咱来碰一个。”
建标接过酒杯的时候,嘴里不知道嘟囔了一句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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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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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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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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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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