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凤,你没事了。”
春花的语气里都透着惊喜,看到妈妈对自己担心成这样,长凤也感觉自己很不应该,她硬扯出来一个笑。
“妈,我没事了!”
看着孩子强颜欢笑的样子,春花心里也不大好受,挨着长凤坐下安慰道:“这才对嘛,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大家都这么忙,谁老是盯着别人看,凡事不要钻牛角尖。”
长凤点点头,就是感觉有些恶心。这几天妈妈哪儿也不敢去,一直在家里陪着她,是她误会妈妈了,她以为妈妈只爱哥哥和妹妹。
“春花!”
“妈,有人叫!”
春花自是听到了,忙起身去看,不等她走出去,隔壁的叶林嫂子就走了进来。
他们两家是老邻居了,更是未出五府的宗亲,她公公和叶林嫂子的公公是一个爷爷。
叶林嫂子虽比春花大一岁,但人家身段匀称,穿衣也颇有讲究,看起来反而比春花年轻些。
同样是碎花的确良衬衣,人家的腰部明显没那么宽大,大概是做衣服的时候就做了收腰处理,下身则是一条灰色的直筒裤。而头上顶着的正是一头烫发。
看看人家,再看看自己,宽大的衬衣,鼓囊囊的肚子,哎……肚子看起来似乎小多了,缩回去了一样,她最近的锻炼没有白费,春花比较满意。
两个人一对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春花,在家干啥呢?”
春花赶紧给叶林嫂子搬个板凳,这才开口道:“刚歇完午觉,拽会儿花生呗。”
叶林嫂子将额前的碎发夹到耳后,“终究薅到家里了,啥时候拽不是拽,走,去地里看看玉米该不该掰。”
春花看到长凤没啥事儿,往年这个时候差不多也该掰玉米了,这些天都没再去过地,便答应了叶林嫂子。
“长凤,我一会儿就回来,你拽一会儿就歇歇。”
长凤脆生生的应了。
两人相携走出了村子,叶林嫂子这才问道:“长凤还没想开啊!”
春花正想着事,冷不丁的听到这样一句话,愣愣的问道:“什么?”
叶林嫂子一脸我都知道的样子,咦了一声。
“还瞒着我来,那天你家里动静那么大,这住在隔壁我听的可是清清楚楚的,这还没有结婚,事儿就这么多啊。”
看春花的表情,她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但凡谁家有个啥事儿,别说是村子里,就连外村的亲戚家,指不定都传的知道了。
春花没接话,两家离得这么近,在院子里说句话隔壁都一清二楚的,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上辈子的她更是活在了别人的嘴里,但凡谁说了一句啥话,只要跟她有关的,她都感觉不得了。
别人说这么不好,她就尽量不这么做。说的不好听的就是讨好型人格,活得没有自我。
上辈子之所以不跟蔡新退婚,一方面是舍不得这五百块,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所谓的脸面。
看见春花不说话,叶林嫂子酸道:“这正式工作就是不一样,想去就去,不想去就在家里歇着,反正请假也不耽误拿钱。”
“什么钱不钱的,能有多少?叶林哥接一次活比我家一年的收入还要多。”
叶林一开始是砖瓦匠,农闲时谁家盖房子了去赚个工费,眼看两个儿子都快和他一样高了,就在村里搞了个工程队。
除了周边村子的活,县里市里接的也都有。一年到头都不见闲着的,在工程队干活的人收入都很可观,更何况是他这个包工头。
虽然人家出来没有说过,但看人家新盖的二层楼房,村里人就可以知道人家兜里的钱,可是晃不出声音那种。
听了这话叶林嫂子笑得合不拢嘴,谦虚道:“哪儿有那么多。”
这人呀,就是喜欢让别人恭维着,春花重活一世,已经没有那么爱掐尖儿啦,言语上让几句就让几句呗,对谁都好。
最后谁过的最好才算是真正的赢家。
“叶林哥这么能干,你俩儿子也听话,早晚有你享福的时候。”
叶林嫂子满脸的骄傲,三分不屑便又冒了出来。
“可不是,我没闺女又怎样,谁知道那闺女是不是讨债的鬼。”
听到她意有所指的样子,这话春花可不爱听了。她可是有俩妮儿,上辈子没教育好这辈子还教育不好?
“嫂子,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虽说上次大婶儿过来给你拿了一兜子东西,这逢年过节你不也给大婶儿带吃的了。”
叶林嫂子听到春花意有所指的话面色微变,她娘上次来是给她带了很多吃的,她弟弟还说过几天要来给她掰玉米。
便幽幽改口道:“哎呀,闺女儿子都是自家的好。”
这么一打岔,叶林嫂子倒是忘了打探春花家的事。wWW.ΧìǔΜЬ.CǒΜ
看过了玉米,眼看离镇上也没多远了,叶林嫂子开口道:“这收了秋就要买化肥了,我得去镇上合作社看看钱打回来没,你去吗?”
想到叶元义的工资也差不多该发了,之前都是一到发工资的时候她就去,现在她也缺钱,便说道:“一起去吧!”
到了镇上,两人自然分开了。
春花直奔卫生院走去,看病的大概都在上午来了,下午反倒没什么人。
春花看叶元义诊室的门关着,推不开,便去了他二楼办公室。刚上来楼梯就听到有声音传来。
“我一会儿就给你洗好了,你只管看书就是。”
看到门虚掩着,春花不急于推开,她倒要好好看看,叶元义背着她都在干些什么。
里面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姑娘在地上蹲着,正在搓洗衣服。
头上烫成大卷儿的头发散落在肩膀上,外面没有穿白大衣。所以,即使蹲着,从侧面也不难看出,紧身的t恤将曼妙的身姿完全勾勒了出来。
而叶元义,正坐在他办公桌前看书。
饱满的额头之下就是浓密的眉毛,睫毛挡住了他眼睛里的神色。棱角分明的脸上,此时看不出任何情绪。
大波浪起身甩了一下手上的水,不小心甩到了叶元义的书上身上。
“院长,对不起,我没想到会这样!”
嗲嗲的声音透过门缝传来,春花搓了搓身上起的鸡皮疙瘩。
她看到大波浪扭着腰走到办公桌前,一手按在了办公桌上,探起半边身子,另一只手对着叶元义的手背擦去。
“不用,我自己擦。”
叶元义躲了一下,大波浪踮起脚,身子又往前探了下。
春花看到大波浪的球形奶酪已经被办公桌挤得变了形,而且她发现大波浪的紧身衣居然还是v领低口的。
真她娘的够拼,狗男人真是艳福不浅,不知道他们何时居然勾搭到了这种地步,春花顿时气的七窍生烟,难怪上辈子对她如此冷漠。
春花左手抓着自己的右手,强忍着转身而走的冲动,她倒要看看他们接下来还要玩什么花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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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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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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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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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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