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开始就闹得人尽皆知,叛乱就像一场笑话,可再笑话的叛乱也是会死人的。皇帝不在,粱大监手握重兵,世家勋贵蠢蠢欲动,朝堂没人做主,只能干着急。
老裴以每天两道奏书催皇帝,赶紧回来吧,还有一大堆政事要处理呢。皇帝每次都回复,好的,我很快就回去,可一天天的就是不见回。
宰相和大臣们都在等着某个时刻的到来,唯一一个还在正常上班的是老牛,他仿佛没察觉到危险,每天按时出现在自己的公房。
事情闹到现在,已经不是粱大监想不想干的问题了,无论他想不想,只要老李回来,他一定没有好下场,参与的世家勋贵也一样,他们已经上了船,就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四月二十四,贵妃忽然把后宫的事交给王守,自己和太子一家住进南少阳院,因为只有这里有可靠的侍卫,而且离讲武院不远,离长乐坊更近。
胡子也在这里,烦了告诉他,无论如何,太子不能出事,“贵妃娘娘放心,无人能伤到娘娘和殿下分毫!”。
少阳院中已有一百名精锐,还偷偷送进来几十副铠甲,他有信心应对紧急事。
贵妃看着披甲持械的安西军士心中稍定,她觉察到有大事要发生,正不知该怎么办,郭家送来烦了的密信:与太子马上去少阳院。她相信烦了不会害自己,也相信伯父的眼光,伯父在信中说过,危机时刻,烦了可以托付大事。
“本宫不知兵事,都由将军做主”。
胡子正色道:“我婆娘还是娘娘的侄女呢,咱们是亲戚”。
姑妈被他逗得忍不住“噗嗤”一笑,心中更是一宽,连连点头道:“没错,是亲戚”。
表弟不知从哪弄来一身花哨的铠甲,腰里挂一柄横刀,嚷道:“母亲放心,若真有逆贼,我保护你”。
胡子好奇拿手捏了下,竟是绢布做的,只是外边刷了一层漆,犹豫一下道:“殿下,穿这个东西还不如不穿,太扎眼了……”。
表弟闻言,二话不说就把那身行头脱了下来,他虽贪玩,却并不傻,口中嘟囔道:“我也估摸着不太靠谱儿”。
胡子提着那花哨行头左右一打量,指着一个小宦官道,“过来,你穿这个!”。
少阳院中在做着种种准备,长乐坊坊门处十几个樵夫挑着柴走近,个个都是年轻壮汉,傻子都知道不对。
坊卒没上前盘问,而是看向旁边的人,那人打个手势,有人上前带着那队樵夫走向安西大院。
如今的安西大院,说是府邸倒更像一座要塞。不算男仆,光精悍的年轻汉子就有四百人,都是月儿这些年积攒的好手,全部配有简单的铠甲,还有不差的弓箭步槊,如果按大唐律,这些器械足够抄家灭族了。
在大院四周的民房里,还有六七百安西商号的汉子,大多来自南城的通善,通济等坊,都是跟着商号和车马行挣饭吃,府里有事当然要来帮忙,这些人说不上战力多高,但壮声势放哨是足够了,若不是她发话阻止,来的还能多几倍。
蒲瑶儿几个正在哄孩子,她们几个连小院的门都不出,甚至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月儿看了一眼锐儿,什么都没说又去往西院,二娘和永嘉在陪潇潇说话,三个大肚婆很壮观,潇潇的肚子最大。
产婆和稳婆忙起身行礼,进到里屋,三个大肚婆都打招呼,“快坐下歇歇”。
月儿面无表情道:“密室里的水要每天换,听到锣声,什么都别管直接下去,听不到我的声音,天塌了也别上来”。
安西大院的地下有好几个密室,每一个都储存了大量物资,彼此相连,设计巧妙。
潇潇笑道,“月儿妹妹放心吧,我知道”。
月儿冷脸道:“别自作多情,我不是为你,我哥的血脉不能有闪失!”。
潇潇自然知道她的脾气,抿嘴道:“好好好,你哥的血脉金贵”。
看她一瘸一拐的离开,三个大肚婆对视一眼,齐齐吐一下舌头。
永嘉小声道:“真是个铁娘子”,院子里无论男女,没人不怕月儿,如今烦了不在,更是连个求情的都没有。
二娘低声道:“我家那口子说,除了当家的和阿墨,旁人在她眼里连个人都不算,那帮老兄弟还是看在当家的脸面,对了,如今还有小锐儿……”。
潇潇道:“你们这是把月儿妹妹说成什么人了,她是面冷心热”。
二娘反驳道:“可不是啊,鲁豹家里的那天嚼舌根,被她瞪了一眼,吓的都腿软不会走路了”。
永嘉附和道:“旭子说我惹谁都行,就是不能惹她”。
潇潇叹道:“月儿从九岁跟着郎君,距今已十二年,无数次同生共死,这份情意没人能比得上,她本就聪慧,又学了郎君许多本事,再加上郎君娇惯,性子也就……”。
潇潇也曾嫉妒过,后来却又释然了,这事儿是天注定的,谁都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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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一道恩旨使得行在空旷不少,夜已深,阿墨巡视完一周,来到陈志的小屋,他已经准备好了酒菜,哥俩对坐小酌,倒也惬意。
“我真羡慕兄弟,大将军待你如亲骨肉,如今身居要职,前途远大”。
阿墨笑眯眯的道:“陈家哥哥谦逊,我靠着阿塔威风而已,与哥哥相比不值一提”。
陈志摇摇头道:“阿墨兄弟,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嘛?我这营生,也就看似风光,况且能风光几日还不一定呢”。
宦官这个职业实在太特殊了,除了极个别的,绝大多数都只是主人的附庸,陈志作为近侍头领,按理该无限风光,可他出头太晚,吐突承璀,王守,梁守谦三大太监已经把地盘分完了,没有实权只是端茶倒水是很容易被替换的。本来日子也能凑合过下去,偏偏老李身体不行了,老李若是驾崩,他的最好结局就是去守陵。琇書網
阿墨劝道:“陈家哥哥,做个陵台令也不差,清净事少,没有纷争”。
陈志皱眉道:“兄弟……”,脸上一阵纠结,将杯中酒猛的喝干,却问道:“兄弟可有过中意的女子?”。
阿墨微微摇头,顺手给他斟满。
陈志叹道:“兄弟,听我一句,若有中意的女子,一定要护住,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护住,不然这心里,就没有一时安宁”。
阿墨口中答应一声,眼睛一直在看着他。
宫中最多就是宫女和宦官,因为身体原因,宦官不算完整的男性,可人毕竟不是动物,需要心理慰藉,所以宫内佛道两教盛行。
有些年纪大的宫女和宦官会结成类似于夫妻的搭档过日子,互相照顾陪伴,这也是公开的秘密,贵人并不阻止。
陈志明显也有一位红颜知己,只是不知道,他的红颜知己遇到了什么麻烦。
阿墨试探道:“陈家哥哥,没护住也不打紧,想法救回来”。
陈志再喝一杯酒,痛苦的摇摇头,看着手中酒杯道:“救不回来了,去年陛下服丹,让人把她活活打死了,就用这么粗的棍棒……
阿墨兄弟,就在我眼前,全身骨头都打断了,在雪地里打滚,满头满脸的血……
她死死盯着我,我知道她想让我救她,可我不敢,我怕我也被打死……”。
阿墨把手按在他肩膀上,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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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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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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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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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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