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到于阗有三条路,野狐渡是最近也是最好走的一条,这里地势低洼平缓,周边水草肥美,以前安西兵在这驻了一营兵马屯田收税,如今的野狐渡已经成为一处大营地,一大片窝棚乱糟糟的跨河驻扎,加上无数牛羊牲口,远远望去犹如一大团密密麻麻的马蜂。
他们不知道,就在东南方的山坡后面有数千兵马在看着他们。
坡顶看了一会儿回到营里,几个校尉围拢过来目光炯炯的看着郭华,“至少过万……”。
有人低声道,“四爷,怎么打?”,他问的是怎么打,不是打不打。
当然要打,他们顶着严寒暴雪走了整整八百里,因为各种原因的伤病已经减员四百多人,战马宰了七百余匹,如果不打,都不用吐蕃人围剿,自己就冻死饿死了。
郭华掏出葫芦抿了一口,笑笑道:“我本以为这里最多能有一两千兵马,没想到这许多”。
有个营将笑道:“多少都一样”。
郭华瞥了他一眼,下令道:“你带一半人绕到南边去,好好歇着,等傍晚时我这边先动,到时候怎么打你看着办”。
那营将迅速抱拳,“遵令!”。
以寡敌众的偷袭,一旦打起来战场局势瞬息万变,提前下死军令是愚蠢,郭华相信手下的兄弟,他们是安西兵,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
一半人马出发了,剩下的都在啃着仅剩的面饼肉干,离吐蕃大营太近不能点火,但每个人都啃的很认真。
吐蕃大营驻扎在河两岸地势最低的地方,稍微有点常识的将领都不该犯这种错误,更狂妄的是周围连探马斥候都不派,望楼不搭一个,所有人都躲在窝棚里,简直是荒唐。
不重要了,无论营地里是什么人,无论有多少人都要杀过去,安西兵早就习惯了面对数倍敌人,这次也一样。
郭华小睡了一觉,甚至还做了个梦,梦到了他的爱人和孩子,他其实一直都期待团聚,可惜现在还不行。
“传令!披甲!”。
士卒迅速忙碌起来,辅兵帮正兵披甲,战马上鞍,亲兵取出锁子甲帮郭华穿好,穿戴整齐的士卒集合列队,除了甲胄碰撞的轻响和战马嘶叫,再没有别的声音,所有人都面色沉静的目视前方,他们吝啬的不肯浪费一点力气,这是百战精兵的镇静。
郭华扫视一圈,“随某杀贼!”,说罢牵着马走向坡顶,众将士陆续跟在身后。
登上坡顶,翻身上马接过长朔,郭华振臂大呼,“举旗!”。
护旗兵挑起安西军旗迎风展开,第一营将士翻身上马,长朔前指,杀气冲天而起。
“安西威武!”,郭华一夹马当先冲去,身后将士同声应和,“破阵!”,“破阵!”,马蹄声闷雷般响起,钢铁洪流自山坡席卷而下,锋矢直指吐蕃大营。
营地里的人终于惊觉,无数人从窝棚里跑出来,有的东张西望,有的奔向马棚,更多的人在慌乱的大叫。
战马从缓坡冲下,借助地势很快达到最快,郭华冲在最前,身后将士正向两旁展开,距营地五百步时左右已各有百骑之多,两百多骑排出一道宽大的锋矢阵型,行成第一波冲击,身后第二波次正在逐渐成型。
微微俯身感受着寒风擦脸而过,郭华豪情万丈,有这等将士,天下何处不可去?长朔前指,“疾!”。
无数人应声:“安西威武!”。
有经验的将领不会带着骑兵从正面冲进敌军营地,因为营地里的杂物帐篷车架等会迟滞战马的速度,一旦慢下来,骑兵就失去了威力,所以要斜着从营地的一角切过去。
这个角要切多厚说法就多了,太薄浪费战机,太厚则可能被卡住,要考虑双方战力,地理地势,敌方防御工事和集结抵抗状况等,这时最考验将领的临敌经验和反应速度,郭华自然是其中的佼佼者。xǐυmь.℃òm
吐蕃营地稀疏且没有章法,四周没有壕沟栅栏,慌乱的人群没能组织起防御,他果断右臂横指,“再加!”。
骑兵阵型展开以后,转向并不容易,战场的嘈杂也会使离将领稍远的兵卒听不到军令,可前阵仍然整齐的向右转了二十步,冲锋速度几乎未减。
这就是精锐,许多老兵已经发现吐蕃人的孱弱混乱,他们知道军阵会转向,当身边的兄弟开始动的时候,听不到命令的人也知道该怎么配合。
战马奔驰,一排长朔稳稳的伸出,指向人的脖颈高度。
一个吐蕃人惊慌的左右看了一眼,他知道自己躲不开两百骑兵的宽大正面,只能举起一根木棍绝望的迎上去,可惜他没机会证明自己的武勇,朔锋轻巧的划过,他如遭雷击般站定,头歪到一边慢慢呈现出一个诡异的角度,鲜血从豁口处喷涌而出,马队正从他身边呼啸而过。
郭华暗暗得意,手艺并没有生疏。
战阵厮杀不能追求痛快过瘾,杀人就是杀人,用最小的力气杀死敌人才是好手艺,只有雏子才想着把敌人砍成两段或捅个对穿,老手会选在脖子上割一刀,既然能达到目的,干嘛要浪费自己力气?
为了追求第一波杀伤,前队的两百人都是百战余生的悍卒,他们沉默着挥舞刀朔,“嗤嗤”的声音密集响起,如同许多人在撕扯麻布,一团团红雾伴随着惨叫冲上半空。
竟然没有一支兵马过来迎敌,前阵很快透营而出,留下一条宽大的通道,通道中尸横遍地,仍有许多人在冰冷的地上哀嚎,第二阵正从通道右边切进去,他们切的更厚。
郭华只冲了一阵便去了高处,坐在马上面无表情的看着战场,安西兵在肆意砍杀人群,从营地的西南方向一层层往里切,帐篷开始燃烧,蔓延,人群仍在慌乱哭喊。
南路的兄弟已经杀了过来,他们发现了吐蕃人的孱弱不堪,毫不犹豫的向人群最密集的地方冲了过去。
这座营地里根本没有士兵,只有普通牧民,而且大多是老弱妇孺……
卡鲁部的血洒满了河岸,郭华一直安静的看着,没阻止将士们,他们这些天太辛苦,应该放松一下。
这些人并不值得同情,因为同情一文不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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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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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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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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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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