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人看到厉元朗如此的谦虚,便开始议论纷纷:
“这小伙长得可真帅,不光有本事,人还谦虚。难怪年纪轻轻就能当上指导员,未来的前途肯定不可限量。”
“那是!马喆团伙在威马县作威作福这么多年,也就是厉警官有这个能耐,关键还是单枪匹马抓罪犯,这样的好警察就应该升官。”
“你们知道吗?厉元朗可不只抓了马喆,还抓过马杰,沙琅!在威马县也就他不怕马家,真不愧是犯罪克星……”
两个举着锦旗的大妈,往前走了一步,把锦旗交给了厉元朗。
厉元朗的脸上,浮现出帅气又阳光的笑容,嘴上虽然说着受之有愧,但却伸出双手接过了这面锦旗。
两个大妈站在厉元朗的身边,厉元朗举着锦旗,笑着露出八颗牙齿。
咔吧!咔吧!又是一阵闪光灯闪烁,老周举着摄像机,忠实的记录着。m.χIùmЬ.CǒM
左边的大妈拉着厉元朗的袖子问:“小伙子,年纪轻轻的有女朋友吗?我有个侄女,是幼儿园的老师,身高一米六五,长得白皙,跟你很相配……”
右边的大妈,毫不示弱的说:“我同事有个女儿,今年刚大学毕业,用你们年轻人的话说,那就是肤白貌美大长腿,你有没有兴趣,我可以给你介绍……”
噔噔蹬蹬……,高跟鞋踩在地上,冯雯好似一阵风一般,快步的跑了过来。
冯雯双眼有神的看着厉元朗:“厉警官你好,我是威马县电视台的主持人,冯雯……”
今天冯雯的打扮很正式,上半身穿着红色的小西装,里面是白色的衬衣,还打了一条红色的领带。下面穿的是过膝的筒裙,露出白皙而修长的小腿,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看那细长的鞋跟,至少有五厘米。
别的女人穿这么高的高跟鞋,走路都会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稳便会崴到脚,甚至摔在地上。
冯雯却完全不同,她好像能摆脱地心引力般,双脚在地上跑的飞快,不光能加速前冲,还能急停!
厉元朗仔细端详冯雯,发觉她穿的就是一双普通的高跟鞋,这样的加速急停,根本不符合力学!
被厉元朗这样盯着,冯雯感觉有些不好意思,甚至心中还升腾出一抹的羞涩,猜测着厉元朗究竟是个腿控,还是个足控?要不然怎么光看下半身?
送锦旗的大妈相互对视了一眼,两个人都冷哼了一声,转身离去。她们不敢怪罪厉元朗,却对冯雯非常的反感。如果她不来,说不定真能给厉元朗介绍个对象,现在冯雯来了,自然没法再继续。
毕竟不管她们介绍的人有多优秀,都无法跟电视台的主持人相比。
被厉元朗这样盯着,冯雯有些不好意思,跺了跺小脚,夹着嗓子说:“厉警官,你这样看我礼貌吗?”
厉元朗立刻回过神,笑着说:“抱歉,刚刚想事情有些出神。我是第一次看到,有女孩子穿高跟鞋,还能跑这么快,这么稳。”
一直业务拔尖的冯雯,第一遇到这样的问题,下意识的回答说:“应该是我经常跑,习惯了高跟鞋……”
咳咳!老周没想到,这么正式的采访,居然会跑题到高跟鞋上,不得不咳嗽两声提醒冯雯。
冯雯立刻回过了神,深吸口气,压住纷乱的思绪,看着厉元朗说:“厉警官,我是县电视台的冯雯,可以对你进行专访吗?”
厉元朗缓缓的摇头说:“冯主持,我暂时还不能接受你的采访,因为我要先疏散群众们,毕竟一百多人聚在一起,如果不能有效的进行疏导,很容易会造成问题。”
冯雯可不想放过这个机会,连忙说:“你忙你的工作,我们就在旁边拍摄,并且保证不会影响你的工作。”
“那好吧!”厉元朗把锦旗交给了老罗,然后拿出来了个大喇叭,高声说:“感谢大家肯定我的这个工作,以后不管是涉黑的,还是贩毒的,只要被我遇到了,不管他是谁,我都会抓他。”
这番话不止说的铿锵有力,而且还掷地有声,大家伙都非常的开心,用力的鼓着掌。
然后厉元朗继续说:“接下来,我希望大家都能支持我的工作。锦旗我收下,大家的心情我也领了,还请大家有序的回到车里,继续正常的生产生活。”
大家伙见厉元朗都这样说了,一个个的脸上流露出恋恋不舍。但也知道留在这里,只能耽误厉元朗的正常办公,于是一个个排着队,往外面走。
就在这时,两辆车停了下来,一辆是车牌0007的帕萨特,另一辆也是帕萨特,只不过挂着外地牌照。
马跃从车上下来,殷勤的帮鞠长鹏打开了车门,看着土岭乡派出所乌泱泱的人群,哪怕早就知晓内情的马跃,也有些咋舌,这场面也太大了!
鞠长鹏微微皱眉:“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出事了吗?”
马跃还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拉过一个老乡问:“大婶,你们这是来做什么?”
“我们来给厉元朗送锦旗,感谢他打掉了马喆的黑社会团伙,厉警官真是个好警察。”
鞠长鹏看着人群有序的上了大巴车,然后看着大巴车远去,嘴角不由得浮现出一抹的笑意。
“马乡长,你说这一切是巧合,还是刻意安排的?”
看着鞠长鹏意味深长的眼神,马跃不得不违心的说:“不管是金杯还是银杯,都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既然有这么多人来感谢厉元朗,那他肯定有过人之处。”
社会就是个大课堂,马跃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写的知识,这段时间他飞速的成长,马跃也开始不断的成熟。
换做以前,面对这样的问题,马跃不会这般的模棱两可,肯定会旗帜鲜明的反对厉元朗。
但现在马跃成熟了,明白在一些场景下,夸赞其实比诋毁的杀伤力更大。
比如现在这个时候,夸一句,比砍一刀更能伤到厉元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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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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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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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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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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